第六章 滕文公(下)
作者:(战国)孟轲 |
字数:15809
卷六滕文公(下)
【原文】
陈代[1]曰:“不见诸侯,宜若小然;今一见之,大则以王,小则以霸。且《志》曰:‘枉尺而直寻[2]’,宜若可为也。”
孟子曰:“昔齐景公田[3],招虞人[4]以旌,不至,将杀之。志士不忘[5]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6]。孔子奚取焉?取非其招不往也。如不待其招而往,何哉?且夫枉尺而直寻者,以利言也。如以利,则枉寻直尺而利,亦可为与?昔者赵简子[7]使王良[8]与嬖奚[9]乘,终日而不获一禽。嬖奚反命[10]曰:‘天下之贱工也。’或以告王良。良曰:‘请复之。’强而后可,一朝而获十禽。嬖奚反命曰:‘天下之良工也。’简子曰:‘我使掌与女乘。’谓王良。良不可,曰:‘吾为之范[11]我驰驱,终日不获一;为之诡遇[12],一朝而获十。《诗》[13]云:不失其驰,舍矢如破。我不贯[14]小人乘,请辞。’御者且羞与射者比[15];比而得**,虽若丘陵,弗为也。如枉道而从彼,何也?且子过矣: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
【注释】
[1]陈代:孟子的学生。
[2]寻:古代的长度单位,一寻等于八尺。
[3]田:打猎。
[4]虞人:守卫猎场的官员。
[5]不忘:这里意为“不怕”。
[6]元:首,指脑袋。
[7]赵简子:即晋国的大夫赵鞅。
[8]王良:春秋末年著名的善于驾车的人。
[9]嬖奚:赵鞅的宠臣。
[10]反命:复命。
[11]范:使……规范。
[12]诡遇:指不按规范驾车。
[13]《诗》:这里特指《诗经·小雅·车攻》篇。
[14]贯:同“惯”,习惯。
[15]比:比附、依附。
【译文】
陈代对孟子说道:“不去拜见诸侯,似乎只是拘泥于小节吧。如今一去拜见诸侯,大则可以实施仁政,使天下归服;小则可以称霸诸侯。况且《志》书上说:‘弯曲着一尺长,伸展开来八尺长。’似乎是可以这样以屈求伸的吧。”
孟子回答道:“从前,齐景公打猎,用旌旗召唤猎场的看守官,看守官见齐景公召唤他的礼节不对,于是竟然不予理睬。齐景公大怒,想杀了他,他却一点也不怕。这个人因而受到孔子的称赞。所以,有志之士不怕弃尸山沟,勇敢的人不怕丢掉脑袋。孔子认为那位猎场看守官哪一点可取呢?就是取他因召唤不当就不去的精神。如果我不等到诸侯的召唤就自己上门去,是为了什么呢?况且,所谓弯曲着一尺长,伸展开来八尺长的说法,是从利益的角度来考虑问题的。如果从利益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就是弯曲着八尺长,伸展开一尺,那也是有利益的啊,难道也可以干吗?
“从前,赵简子命令王良为他的宠臣奚驾车去打猎,整整一天没有打着一只猎物。奚回去后向赵简子报告说:‘王良真是天下最不会驾车的人了!’有人把这话告诉了王良。王良便对奚说:‘请让我再为先生驾一次车。’奚勉强同意了,结果一个清晨就打了十只猎物。奚回去后向赵简子报告说:‘王良真是天下最会驾车的人啊!’赵简子说:‘我让他专门为你驾车吧。’当赵简子征求王良的意见时,王良却不肯干了。他说:‘我按规范为他驾车,他一整天都打不到一只猎物;我不按规范为他驾车,他一个早晨就打了十只猎物。《诗经》说,按照规范驾车去,箭一放出去就能中的。我不习惯为他这样的小人驾车,请大王允许我辞去这个差事。’
“驾车的人尚且羞于与不好的射手合作,即便合作可以打到堆集如山的猎物也不干。如果我现在扭曲自己去追随那些诸侯,那又是为了什么呢?况且,你的看法是错误的,扭曲自己,是不可能让别人正直的。”
【阐释】
也许是由于自己的仁政思想迟迟不能在社会上实行,孟子又有些急躁了。于是,陈代给孟子出主意说“枉尺而直寻”,也就是说,先弯曲自己,哪怕显得只有一尺长,等有朝一日有了机会再实现抱负,那时候再全部伸开,就有八尺长了。
古人常说“大丈夫能屈能伸”,更何况按照陈代的说法,弯曲是为了更好的伸开,似乎这个主意也不错。那么孟子是什么态度呢?当然是坚决不同意。不仅不同意,孟子还提出了“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的主张。
在文章里,孟子例举了齐景公和赵简子的事例,用以说明在安身立命这个问题上。君子绝对不能苟且求全,也不能搞投机主义。孟子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因为孟子认为,投机主义是走不通的,原因是“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这个道理很简单,自己都已经被求取了人格,不能正直了,怎么可能要求别人正直呢?
我们可以做个大胆的猜测,即孟子和孟子的思想主张之所以不能为世所用,或许就是因为孟子不肯委曲求全和太坚持原则了。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也许后人在敬佩他的这种精神的同时,也要替他感叹一番了。从另一方面来说,也许正是因为孟子不愿意委曲求全和放弃原则,才使得他的学说流传了一代又一代,使得他本人被后人称为“亚圣”。
孟子的很多观点和主张即使不是继承于孔子,也是来源于孔子,这一章的主张也是如此。根据《论语·子路》篇的记载,孔子说过“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这样的话,这与孟子所说的“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的意思大同小异,区别只在于两者的出发点不同。孟子的出发点前文已经说过了,就是反对投机取巧的投机主义思想。
虽然孔子和孟子都主张和提倡通权达变的思想,但在立身处世和对待必须要坚持的原则方面,他们却是不愿意“通权达变”的,因为这将意味着苟且求生和投机倒把。的确,原则问题本来就不容讨论。
【原文】
景春[1]曰:“公孙衍[2]、张仪[3]岂不诚大丈夫哉?一怒而诸侯惧,安居而天下熄[4]。”
孟子曰:“是焉得为大丈夫乎?子未学礼乎?丈夫之冠也,父命之;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曰:‘往之女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注释】
[1]景春:纵横家。
[2]公孙衍:号犀首,魏国人,著名的说客,曾经担任过五个国家的相国。
[3]张仪:魏国人,纵横家的代表人物。他主张“连横”,一生致力于游说各诸侯国服从秦国。
[4]熄:指战火熄灭,天下太平。
【译文】
景春说道:“公孙衍和张仪难道不是真正的大丈夫吗?发起怒来,诸侯们都会害怕;安静下来,天下就会平安无事。”
孟子听了,回答道:“这怎么能够叫大丈夫呢?先生没有学过礼吗?男子举行加冠礼的时候,父亲给予训导;女子出嫁的时候,母亲给予训导,送她到门口,告诫她说:‘到了你丈夫家里,一定要恭敬,一定要谨慎,不要违背你的丈夫!’以顺从为原则的,是妾妇之道。至于大丈夫,则应该住在天下最宽广的住宅里,站在天下最正确的位置上,走着天下最光明的大道。得志的时候,便与百姓一同前进;不得志的时候,便独自坚持自己的原则。富贵不能使我骄奢淫逸,贫贱不能使我改移节操,威武不能使我屈服意志。这样才叫做大丈夫。”
【阐释】
这一章是围绕着“什么人才算是大丈夫”这个概念展开的。那么什么人才是大丈夫呢?纵横家的代表人物景春认为,“一怒而天下惧,安居而天下熄”的公孙衍、张仪算是大丈夫。这种观点看重一时的权威和气势。很显然,景春的这种观点是错的。如果参照景春的观点衡量的话,那么古往今来的所有暴君和战争狂人就可以算作是大丈夫了。这是极其荒谬的一个结论。
孟子很反对景春的观点,并对景春的观点一一做出批驳。比方说,景春认为,公孙衍、张仪能够左右诸侯,挑起国家之间的战争,算是了不起的大丈夫。孟子则认为,公孙衍、张仪靠摇唇鼓舌、曲意顺从诸侯的意思,奉行的是“妾妇之道”,没有仁义道德和个人原则,因此根本谈不上是大丈夫,只过是小人和女人罢了。
孟子的语言含蓄而幽默,通过言“礼”来说明女子出嫁时母亲的嘱咐,得出“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的结论。值得注意的是,古人认为,妻道如臣道,因此人臣对于国君应该和小妾对于丈夫一样顺从,但顺从的原则是以正义为标准,如果国君违背了原则,做人臣的就应该劝谏。妻子对丈夫也是这样,如果犯了错误,妻子就要劝他改正。这样看来,“妾妇之道”和“为妇之道”还是有很大的差别的。“妾妇之道”是实实在在的“小老婆之道”。
在批驳了景春的观点后,孟子又提出了自己对于大丈夫的观点。根据孟子的观点,要想被称为大丈夫,就要满足两个方面的要求,这两个方面分别是个人志向和个人操守。孟子认为,作为大丈夫,一是要有“行天下之大道”和“与民由之”的伟大志向,二是要有坚持这一伟大志向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操守。如果能满足这两个方面的要求,才能被称为大丈夫。
自从孟子提出以个人志向和个人操守两方面为标准界定大丈夫以后,两千多年来,已经获得了广泛的认同。不仅如此,这一标准还成了优秀知识分子的一种人生价值取向。
怎样才能做到孟子所谓的大丈夫呢?按孟子的话说,首先要“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也就是要回到儒家一贯倡导的仁义礼智上;然后再树立“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的处世态度,就能成为真正的大丈夫了。
【原文】
周霄[1]问曰:“古之君子仕乎?”
孟子曰:“仕。传曰:‘孔子三月无君,则皇皇如[2]也。出疆必载质[3]。’公明仪曰:‘古之人三月无君,则吊[4]。’”
“三月无君则吊,不以急乎?”
曰:“士之失位也,犹诸侯之失国家也,《礼》曰:‘诸侯耕助,以供粢盛[5],夫人蚕缫,以为衣服。牺牲不成,粢盛不洁,衣服不备,不敢以祭。惟士无田,则亦不祭。’牲杀、器皿、衣服不备,不敢以祭,则不敢以宴;亦不足吊乎?”
“出疆必载质,何也?”
曰:“士之仕也,犹农夫之耕也;农夫岂为出疆舍其耒耜哉?”
曰:“晋国亦仕国也,未尝闻仕如此其急。仕如此其急也,君子之难仕,何也?”
曰:“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6]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古之人未尝不欲仕也,又恶不由其道。不由其道而往者,与钻穴隙之类也。”
【注释】
[1]周霄:魏国人。
[2]皇皇如:若有所求而不得的样子。
[3]质:指初次拜见尊长时赠送的礼物。
[4]吊:哀伤。
[5]粢盛:祭祀用的米粟。
[6]媒妁:媒人,即介绍婚姻的人。
【译文】
周霄问孟子道:“古代的君子做官吗?”
孟子回答道:“做官。古代的记载说:‘孔子三个月没有被国君任用,就惶惶不安;离开这个国家时,必定要带上谒见另一个国家国君的见面礼。’公明仪说过:‘古代的人如果三个月不被国君任用,那就要去安慰他。’”
周霄问道:“三个月不被国君任用,就要去安慰,这不是求官太迫切了吗?”
孟子回答道:“士人丢掉了官职,就好像诸侯失掉了国家。《礼》上说:‘诸侯亲自耕种,用来供给祭品;夫人养蚕缫丝,用来供给祭服。用作祭祀的牛羊不肥壮,谷米不洁净,礼服不齐备,就不敢用来祭祀。士人失掉了官位就没有田地俸禄,也就不能祭祀。’祭祀用的牲畜、祭器、祭服都不齐备,不敢用来祭祀,也就不敢宴请,就像遇到办丧事的人一样,难道不该去安慰他吗?”
周霄问道:“离开一个国家时,一定要带上谒见别国国君的礼物,这又是为什么呢?”
孟子回答道:“士人做官,就像农夫种田。农夫难道会因为离开一个国家就丢弃他的农具吗?”
周霄说道:“我们魏国也是个有官做的国家,却不曾听说想做官这样急迫的。这样急迫地想做官,君子却又不轻易去做官,这又是为什么呢?”
孟子回答道:“男孩一出生,父母就愿意给他找妻室;女孩一出生,父母就愿意给她找婆家。父母的这种心情是每个人都是有的。但是,如果不等父母的同意和媒人的说合,就钻洞扒缝互相偷看,翻过墙头跟人约会,那么,父母和社会上的人都会认为这种人很下贱。古代的君子不是不想做官,但又厌恶不从正道求官。不从正道求官,是和钻洞扒缝之类一样的行为。”
【阐释】
在这一章里,孟子表达了这样的观点:士人想通过做官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和理想,这是很正当和合理的事情。
在魏国人周霄问道古代的读书人想不想当官的问题时,孟子回答得很干脆:当然想,而且想当官的心情非常迫切。接着,他例举了圣人孔子三个月不当官就惶惶不安的事例。还引用另一位贤人公明义的话,说明对士人而言,失去官职是很严重的事情,犹如一个国君做了亡国奴一样。
那么,古代的士人为什么很急切地想做官呢?俗话说士、农、工、商,在古代,士人是一个地位很高的阶层,离上一级阶层很近,只要迈出出仕的这一步,就到达国家干部的阶层了。
尽管孟子认为士人想当官,甚至心情很迫切的求官是正常的和合理的,但是孟子同时也认为,君子想做官也要走正道,如果不走正道,利用下三滥的手段求官,是可耻的行为,真正的君子是不屑为之的。孟子把利用下三滥的手段求官同男女**看作是同样遭人唾弃的行为。有研究孟子的学者认为,孟子的这一观点实际上是在谴责依靠游说国君起家的纵横家们,认为他们就是不走正道和不择手段争取做官的人。这样理解也许太过片面了,毕竟在学说交流方面,儒家一向是主张“恕道”的。其实,孟子所说的“又恶不由其道”讲的道理跟“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是相同的,是在劝诫士人不能以扭曲自己的人格为代价求取官职。
【原文】
彭更[1]问曰:“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以传食[2]于诸侯,不以泰[3]乎?”
孟子曰:“非其道,则一箪食不可受于人;如其道,则舜受尧之天下,不以为泰。子以为泰乎?”
曰:“否。士无事而食,不可也。”
曰:“子不通功易事[4],以羡[5]补不足,则农有余粟,女有余布。子如通之,则梓匠轮舆皆得食于子。于此有人焉,入则孝,出则悌,守先王之道,以待[6]后之学者,而不得食于子。子何尊梓匠轮舆而轻为仁义者哉?”
曰:“梓匠轮舆,其志将以求食也。君子之为道也,其志亦将以求食与?”
曰:“子何以其志为哉?其有功于子,可食而食之矣。且子食志乎?食功乎?”
曰:“食志。”
曰:“有人于此,毁瓦画墁[7],其志将以求食也,则子食之乎?”
曰:“否。”
曰:“然则子非食志也,食功也。”
【注释】
[1]彭更:孟子的学生。
[2]传食:指住在诸侯国国君提供的驿舍里,并接受他们提供的食物。
[3]泰:同“太”,指“过分”。
[4]通功易事:交流成果,交换物资。
[5]羡:多余。
[6]待:同“持”,意为“扶持”。
[7]墁:粉刷墙壁的工具,这里指粉刷过的墙壁。
【译文】
彭更问道:“跟在身后的车几十辆,跟随的人几百个,从这个诸侯国吃到那个诸侯国,不是太过分了吗?”
孟子回答道:“如果不正当,就是一篮子饭也不能够接受;如果正当,就是像舜那样接受了尧的天下也不过分。你说过分吗?”
彭更回答道:“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觉得,读书人不劳动而白吃饭,是不对的。”
孟子说道:“如果不互通有无,交换各行各业的产品,用多余的来补充不足的,就会使农民有多余的粮食没人吃,妇女有多余的布没人穿。如果互通有无,那么,木匠车工都可以从你那里得到吃的。比如说这里有一个人,在家孝顺父母,出门尊敬长辈,奉行先王的圣贤学说,来培养后代的学者,却不能得到吃的。你怎么可以尊重木匠车工,却轻视奉行仁义道德的人呢?”
彭更说道:“木匠车工,他们干活的动机就是为了求饭吃。读书人研究学问,其动机也是为了求饭吃吗?”
孟子问道:“你为什么以他们的动机来看问题呢?只要他们对你有功绩,应该给他们吃的,那就给他们吃的罢了。况且,你是论动机给他们吃的呢?还是论功绩给他们吃的呢?”
彭更回答道:“论动机。”
于是,孟子说道:“比如这里有一个人,把屋瓦打碎,在新刷好的墙壁上乱画,但他这样做的动机是为了弄到吃的,你给他吃的吗?”
彭更回答道:“当然不给。”
孟子听了,说道:“那么,你不是论动机,而是论功绩了。”
【阐释】
这一章讲的仍然是社会分工的问题。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一章里,孟子所说的“小人”不在是个贬义词,而是对“农夫”和“百工之人”这一群体的称呼。
众所周知,一个健全的社会包括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从事这两个层面的工作的人不仅是有一定的专长的人,而且还有着明确的分工。例如,从事精神层面的工作的是道德高尚、学问渊博的君子,他们的工作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从事物质层面的工作的是农夫和百工之人,相比精神层面的工作,他们的工作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应该说,这两个层面的工作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因此,这两个群体的人也是不能互相取代、缺一不可的。正如农夫不懂孟子懂得的大道理一样,君子做农活也不如农夫专业。不过,不管他们在哪一个层面做什么工作,都是为促进社会的进步和文明的发展。
但是话虽这样说,实际上有人却认为,这两个群体的人,总有一个群体是重要的,一个群体是次要的。彭更就认为,农夫和百工之人应该得到报酬,而君子却不应该得到报酬。提倡社会分工的孟子当然反对彭更的说法,于是对他进行了一番教育。
孟子教育彭更的观点主要有两条,一是君子应不应该接受报酬的问题。其实,这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难度就在于怎样界定和区分该还是不该。君子该不该接受报酬?其实,只要是正当的,不论多少都可以接受;同样,如果是不正当,不论多少都不应该接受。由谁来认定是该接受,还是不该接受呢?也许没有人能说得清楚,只能借助自己的良心判断了。
在这一章里,孟子还谈到了动机与效果的关系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孟子和彭更谈论的并不复杂。彭更认为,应该从动机上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实际上他也是这样做的。孟子则认为,应该从实际功绩和效果上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也就是说,不重视过程只重视结果,不听取汇报只考察成绩。然而,面对具体的情况时,我们不可能完全兼顾动机和效果两方面,因此大多数情况下还是看效果的。
有人说,如果把动机与效果的问题上升到理论高度,这就进入到了哲学范畴。这时候,就不能把二者分别看待了,而是应该坚持二者的统一,也就是动机与效果的统一,也就是说,不论是什么动机,从效果上来看,错误的就是错误的,正确的就是正确的;同样,无论是什么结果,从动机上来看,动机不正确的就是错的,动机正确的就是对的。
【原文】
孟子谓戴不胜[1]曰:“子欲子之王之[2]善与?我明告子。有楚大夫于此,欲其子之齐语也,则使齐人傅诸?使楚人傅诸?”
曰:“使齐人傅之。”
曰:“一齐人傅之,众楚人咻[3]之,虽日挞而求其齐也,不可得矣。引而置之庄岳[4]之间数年,虽日挞而求其楚,亦不可得矣。子谓薛居州[5],善士也,使之居于王所。在于王所者,长幼卑尊皆薛居州也,王谁与为不善?在王所者,长幼卑尊皆非薛居州也,王谁与为善?一薛居州,独如宋王何?”
【注释】
[1]戴不胜:人名,宋国的大臣。
[2]之:往、到。
[3]咻:喧哗吵闹。
[4]庄岳:齐国街里的名称。
[5]薛居州:宋国著名的贤臣。
【译文】
孟子对戴不胜说道:“你希望你的国君向善吗?我明白告诉你吧。比如说有一位楚国的大夫,希望他的儿子学会说齐国话,是找齐国的人来教他好呢?还是找楚国的人来教他好?”
戴不胜回答道:“找齐国人来教他好。”
于是,孟子接着说道:“如果一个齐国人来教他,却有许多楚国人在他周围用楚国话来干扰他,即使你每天鞭打他,要求他说齐国话,那也是不可能的。反之,如果把他带到齐国去,住在齐国的某个街市,在那里生活几年,那么,即使你每天鞭打他,要求他说楚国话,那也是不可能的了。
“你说薛居州是个好人,要他住在王宫中。如果在王宫中的人,无论年龄大小还是地位高低,都是像薛居州那样的好人,那国君和谁去做坏事呢?相反,如果在王宫中的人,无论年龄大小还是地位高低,都不是像薛居州那样的好人,那国君又和谁去做好事呢?单单一个薛居州能把国君怎么样呢?”
【阐释】
孟子在这一章里讲述“一傅众咻”的寓言,本意不是讨论教育和学习的关系,而是讽刺宋国国君行仁政的事。也就是说,虽然孟子在这里提出了一个与教育有关的原理,但他的本意还是在政治方面。
通过说明周围环境对人的影响的重要性,孟子说明了国君应该注意对自己身边亲信和近臣的考察、选拔问题。孟子为什么要强调这个道理呢?原因很简单,如果国君身边的亲信和近臣都是道德高尚的君子,那么国君在他们的影响下,也会变得道德高尚,一个道德高尚的国君不就是百姓们所希望的吗?反过来也是一样的。其实,关于周围环境对人的影响的重要性问题,没有人比孟子更有发言权了。早在孟子小的时候,他的母亲为了让他受到好环境的熏陶,就流传下了“孟母三迁”的故事。所以说,孟子对此早就有了切身体会。
上面说的这个问题放在教育方面也同样适用。众所周知,儒家的教育思想历来强调客观的学习环境对人的教育影响作用。孟子指出,楚国人学习齐国话涉及的不单单是选择老师的问题,还有学习环境的问题。这其中的道理也很简单,如果有了齐国人做老师,可是学习环境却在楚国,这样,即使老师费尽心思教学生学齐国话,可是由于周围的人说的都是楚国话,学生受大环境的影响,也根本无法学好齐国话。相反,如果把上课的教室设在齐国人口稠密的地方,让学生置身于人人都说齐国话的环境中,那么,老师不用多么费劲,学生也能很快学会齐国话了。这个道理在今天的外语教学中尤其适用,这就是为什么中国人在中国的教室里学了好几年外语,却不如在外国留过一年学的人。在教育和学习的过程中,选择和创造有利于学习成长的客观环境是必要的。
【原文】
公孙丑问曰:“不见诸侯何义?”
孟子曰:“古者不为臣不见。段干木[1]逾垣而辟[2]之,泄柳[3]闭门而不内[4],是皆已甚。迫[5],斯可以见矣。阳货欲见孔子而恶无礼,大夫有赐于士,不得受于其家,则往拜其门。阳货瞰[6]孔子之亡也,而馈孔子蒸豚[7];孔子亦瞰其亡也,而往拜之。当是时,阳货先,岂得不见?曾子曰:‘胁肩谄笑[8],病于夏畦[9]。’子路曰:‘未同而言,观其色赧赧然[10],非由[11]之所知也。’由是观之,则君子之所养,可知已矣。”
【注释】
[1]段干木:人名,姓段干,名木。段干木是晋国人,为人清高,不愿意做官。魏文侯曾经去拜访他,但他却翻墙逃走了。
[2]辟:同“避”,躲避。
[3]泄柳:人名,鲁国的贤人。
[4]内:通“纳”,接受。
[5]迫:迫切。指求见之心很迫切。
[6]瞰:窥探、远望。
[7]蒸豚:指蒸熟了的乳猪。
[8]胁肩诌笑:耸着肩膀,故作谄媚的笑容。
[9]夏畦:指盛夏时节在田间劳动。
[10]赧赧然:害羞、惭愧的样子。
[11]由:子路的名字。
【译文】
公孙丑问孟子道:“不主动去拜见诸侯是什么道理?”
孟子回答道:“在古代,一个人如果不是诸侯的臣属便不去拜见。段干木跳墙躲避魏文侯,泄柳闭门不接待鲁穆公,这些都做得过分了。迫不得已时,见还是应该见的。从前阳货想要孔子去拜见他,又厌恶别人说他不懂礼仪。大夫如果对士人有所赏赐,士人没有在家亲自接受的话,就得上大夫家去拜谢。于是,阳货便趁孔子不在家的时候,给孔子送去一只蒸乳猪。孔子也打听到阳货不在家时,前去拜谢。当时,要是阳货真心诚意地先去看孔子,孔子难道不去拜见他吗?曾子说:‘耸起两个肩头,做出一副讨好人的笑脸,这真比顶着夏天的毒日头在菜地里干活还要令人难受啊!’子路说:‘分明不愿意和那人谈话,却要勉强去谈,脸上还做出羞惭的样子,这种人不是我所能够理解的。’从这里看来,君子是怎样修养自己的,就可以知道了。”
【阐释】
有研究《孟子》的学者指出,在这一章里,孟子引用的曾子和子路的话,都反映的是同一种行径,这就是虚伪。
从古至今,关于“虚伪”的话题都很复杂。一方面,不论是谁都对它深恶痛绝,把它当作最大的恶行口诛笔伐。这样看来,它似乎也不存在复杂了。另一方面,人们又觉得自己随时随地都生活在虚伪之中,无论是什么地方,不论是什么人,都没有不虚伪的。这样看来,它似乎确实复杂得需要研究一番。
正是因为如此,虚伪不仅令凡夫俗子们困惑不解,而且圣贤们也对他反复论述。孔子在《论语》中就反复三次说到虚伪的问题,而孟子在这里也说起了这个问题。
那么,孟子为什么也说这个问题了呢?原来,公孙丑问孟子为什么不主动拜见诸侯国国君,在回答的时候,孟子就说了两种情况。一是过于清高和孤芳自赏。为了说明这个情况,孟子例举了段干木和泄柳的事迹,得出结论说,过于清高和孤芳自赏似乎没有必要。二是一心谄媚和阿谀奉承。为了说明这个情况,孟子引用了曾子和子路的话。有学者指出,孟子在这里暗指和批判的人,就是“纵横”于各国的纵横家们,孟子认为他们是最虚伪的人。由此也可见,孟子是痛恨纵横家的。
可以看出,在见不见诸侯这个问题上,不论是清高的段干木和泄柳,还是谄媚的纵横家,他们的表现不是太清高,就是太谄媚,走的是两个极端。但是,儒家一向都是反对走极端而主张恰如其分的中庸之道的。
虽然说“虚伪乃罪恶之源”,但孟子虽然教我们认清了这些,却没有告诉我们,我们该用什么来清除这罪恶之源,这是令人遗憾的。
【原文】
戴盈之[1]曰:“什一[2],去关市之征[3],今兹[4]未能,请轻之,以待来年,然后已[5],何如?”
孟子曰:“今有人日攘[6]其邻之鸡者,或告之曰:‘是非君子之道。’曰:‘请损[7]之,月攘一鸡,以待来年,然后已。’如知其非义,斯速已矣,何待来年?”
【注释】
[1]戴盈之:宋国的大夫。
[2]什一:指收取十分之一的农业税。
[3]征:指征收捐税。
[4]兹:年。
[5]已:停止
[6]攘:偷窃。
[7]损:减少。
【译文】
戴盈之问孟子道:“把税率改成十分之一,并且还有免除海关和集市的赋税,这些事情在今年还办不到。因此,我打算逐渐推进这件事,等到明年再彻底实行。先生以为怎样?”
孟子回答道:“我打个比方,如果有一个人每天都偷邻居家的一只鸡,有人告诫他说:‘这不是正人君子的行为。’他就说道:‘请允许我逐渐的改正错误,先由每天偷一只改成每月偷一只,等到明年再彻底改正。’如果你已经知道了这种行为是不符合道义的,那就应该立即停止才对,为什么要等到明年呢?”
【阐释】
这一章充分表现了孟子论述问题善于比喻的特点,也充分表现了孟子慷慨雄辩的说服能力。
孟子的文章之所以形象、生动,之所以易于理解,就是因为孟子可以通过比喻,把任何极其抽象的大道理、深奥的哲理讲述的非常透彻而浅显。在这一章里,孟子想要说明“除恶必速”的道理,便举了一个被人称为“偷鸡贼的逻辑”的例子,毫不客气地批评了统治阶级为了维护一些明知不合理的制度,借口条件不成熟而拖着不改正的手法。如果没有这个例子,这个道理很难说清楚,而且,即使孟子说清楚了,代表统治阶级利益的戴盈之还可能假装没有听明白,依旧推诿搪塞。孟子举这个浅显易懂的例子,不仅把道理说清楚了,而且也让戴盈之再无处推诿。
“偷鸡贼的逻辑”绝妙无比,“除恶必速”的道理发人深省。
【原文】
公都子[1]曰:“外人皆称夫子好辩,敢问何也?”
孟子曰:“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天下之生久矣,一治一乱。当尧之时,水逆行,泛滥于中国,蛇龙居之,民无所定;下者为巢,上者为营窟。《书》[2]曰:‘洚水警余。’洚水者,洪水也。使禹治之。禹掘地[3]而注之海,驱蛇龙而放之菹[4];水由地中[5]行,江、淮、河、汉是也。险阻既远,鸟兽之害人者消,然后人得平土而居之。
“尧、舜既没,圣人之道衰,暴君代作,坏宫室以为污池,民无所安息;弃田以为园囿,使民不得衣食。邪说暴行又作,园囿、污池、沛泽[6]多而**至。及纣之身,天下又大乱。周公相武王,诛纣伐奄[7],三年讨其君,驱飞廉[8]于海隅而戮之;灭国者五十,驱虎豹犀象而远之。天下大悦。《书》[9]曰:‘丕显[10]哉,文王谟[11]!丕承哉,武王烈!佑启我后人[12],咸以正无缺[13]。’
“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14],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也。公明仪曰:‘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此率兽而食人也。’杨墨之道不息,孔子之道不著,是邪说诬民,充塞仁义也。仁义充塞,则率兽食人,人将相食。吾为此惧。闲[15]先圣之道,距杨墨,放淫辞,邪说者不得作。作于其心,害于其事;作于其事,害于其政。圣人复起,不易吾言矣。
“昔者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兼夷狄,驱猛兽,而百姓宁;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诗》[16]云:‘戌狄是膺,荆舒是惩,则莫我敢承。’无父无君,是周公所膺也。我亦欲正人心,息邪说,距诐[17]行,放淫辞,以承三圣者。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能言距杨墨者,圣人之徒也。”
【注释】
[1]公子都:孟子的学生。
[2]《书》:在这里指《尚书·大禹·谟》
[3]掘地:挖掘壅塞的地方。
[4]菹:有水草的沼泽地带。
[5]地中:低地。
[6]沛泽:沼泽水草丰茂。
[7]奄:位于东方的诸侯国,曾助纣为虐。
[8]飞廉:商纣的宠臣,善于飞跑。
[9]书:在这里指《尚书·周书·君牙》
[10]丕显:大显。
[11]谟:计谋、谋略。
[12]后人:指周成王和周康王。
[13]缺:缺乏
[14]横议:乱发谬论。
[15]闲:熟悉。
[16]诗:在这里指《诗经·鲁颂·沁宫》。
[17]诐:偏颇、邪僻。
【译文】
公都子问孟子道:“外面的人都说先生喜欢辩论,请问,这是为什么呢?”
孟子回答道:“难道是我喜欢辩论吗?我是不得已而辩论啊!人类诞生已经很久了,总是一时安定,一时**。在尧的时候,水势倒流,在中国泛滥,蛇龙到处盘踞,人们无处居住;地势低的地方,就在树上搭窝栖身,地势高的地方,就打相连的洞穴。《尚书》上说:‘洚水告诫我们。’洚水,就是洪水。尧派禹治水。禹开挖河道,让洪水流注进大海;驱逐蛇龙,把它们赶进荒草丛生的沼泽;水都顺着地中间的河道流泄,这就是长江、淮河、黄河和汉水。险阻排除了,危害人类的鸟兽消灭了,然后人们才能够在平地上居住。
“尧舜去世以后,圣人之道衰微了,暴君相继出现。毁坏民房开挖成深池,使人民无处安身;废弃农田改作园林,使人民断了衣食来源。荒谬的学说、暴虐的行为纷纷出现,园林、深池、沼泽多了,**又聚集来了。到了商纣时,天下又大乱了。周公辅佐武王杀掉纣王,讨伐奄国,三年后除掉了奄君,把飞廉驱逐到海边杀掉。消灭的国家达五十个。把老虎、豹子、犀牛、大象驱赶到很远的地方,普天之下人心大快。《尚书》上说:‘多么辉煌啊,文王的谋略!后继有人啊,武王的功业!扶助、启迪我们后人,都正确完美没有欠缺。’
“太平盛世和圣人之道又一次衰微了,荒谬的学说、暴虐的行为又纷纷出现了,有臣子杀国君的,有儿子杀父亲的。孔子感到忧惧,编写了《春秋》。《春秋》,纠正君臣父子的名分,褒贬诸侯大夫的善恶,这是天子的职权。所以孔子说:‘了解我的,恐怕就在于这部《春秋》吧!怪罪我的,恐怕也就在于这部《春秋》吧!’
“如今圣王不出现,诸侯放纵恣肆,隐居不仕的人横发议论,杨朱、墨翟的言论充塞天下。天下的言论,不是归向杨朱一派,就是归向墨翟一派。杨朱宣扬一切为自己,这是心目中没有国君;墨翟宣扬对人一样地爱,这是心目中没有父母。心目中无父无君,这就成了**。公明仪说过:‘厨房里有肥肉,马棚里有肥马,而百姓面黄肌瘦,野外有饿死的尸体,这好比率领着野兽来吃人啊!’杨朱、墨翟的学说不灭亡,孔子的学说不光大,这会使邪说蒙骗人民,堵塞仁义。仁义被堵塞了,就导致率领野兽吃人,人与人将互相残食。我为此忧惧,决心捍卫古代圣人的思想,批驳杨朱、墨翟的学说,排斥荒诞的言论,使邪说不能产生。邪说从心里产生,就会危害事业;在事业上起了作用,就会危害政治。如果再有圣人出现,也不会改变我这话的。
“从前大禹制服了洪水而使天下太平,周公兼并了夷狄,赶跑了猛兽而使百姓安宁,孔子编写了《春秋》而使犯上作乱的人畏惧。《诗经》上说:‘打击戎狄,严惩荆舒,就没有谁敢抗拒我。’目无父母、国君的人,正是周公所要讨伐的。我也想端正人心,扑灭邪说,批判放纵、偏激的行为,排斥荒诞的言论,以此来继承禹、周公、孔子三位圣人的事业,这难道是喜欢辩论吗?我是不得已啊。能够用言论批驳杨朱、墨翟的人,才是圣人的信徒啊。”
【阐释】
在这一章里,孟子的学生问孟子道:“人们都说先生喜欢辩论,先生为什么喜欢辩论呢?”孟子听了,有些恼火的回了一句“予岂好辩也哉!予不得已也”,哪里是我喜欢辩论啊?我是迫不得已,不辩不行啊!
不辩不行,真有这样的事吗?孟子生活的战国时代,既是诸侯割据争霸的时代,又是各种学说和思想“百家争鸣”的时代,作为儒家学派在战国时期的代表人,如果孟子在辩论之风盛行的当时,保持沉默和退避,那么也许儒家的发展和影响就要大打折扣了。也的确不是孟子好辩,但为了捍卫儒学,他又被迫不得不通过辩论为儒家在社会思潮中赢得一席之地。所以他才说“予岂好辩也哉!予不得已也”。
然而,也正是由于孟子在“不得已”间被迫站出来,参与到“思想大辩论”之中,并凭借他的才华和能力,赢得了“外人皆称夫子好辩”的名声,儒家的声威才因此日渐大振。不仅如此,甚至有人认为,即使在遥远的汉代以后,儒家依然能在“百家争鸣”的局面中登上“独尊”的局面,都是因为孟子“好辩”的功劳。也有人认为,孔子和孟子虽然并列为儒家“二圣”,但却又各有所长。孔子是“述而不作”,而孟子则流传下许多鸿篇巨著,为儒家创造了许多珍贵的文字资料。在汉代以后的两千多年的时间里,儒家思想一直是中国的主导思想和主流文化,还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影响了周边国家的文化和思想。
回到本章的内容,我们可以发现,在孟子说“予岂好辩也哉!予不得已也”这句话时,儒家学派也是到了进一步发展的关键时期。当时,杨朱学派和墨翟学派已经是影响力特别巨大的两大学派,不论是从系统上还是从理论上,都远远超过了儒家学派在社会上的影响。而反观儒家,除了孟子以外,再没有合适的人选能够抵挡住杨朱学派和墨翟学派的进攻。
那么,孟子和其他的儒家人物相比,有什么过人之处呢?孟子还真有三个过人之处。其一,孟子继承了孔子流传下来的儒家正统思想,这使他超越了几乎同一时代的儒家另一位代表人物荀子;其二,孟子学问根基深厚,能够代表儒家学派的最高水平;其三,孟子善于辩论,他的辩论技巧丰富多样,气势磅礴大气,不仅儒家少有对手,就是整个战国时代都鲜遇敌手。因此,抵挡其他学派的攻讦的任务便非孟子莫属了。事实证明,孟子也确实扛起了“闲先圣之道,距杨墨,放淫辞”和“正人心,息邪说,距诐行”的重任。
【原文】
匡章[1]曰:“陈仲子[2]岂不诚廉士哉?居於陵[3],三日不食,耳无闻,目无见也。井上有李,螬[4]食实者过半矣,匍匐往,将[5]食之,三咽,然后耳有闻,目有见。”
孟子曰:“于齐国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擘[6]焉。虽然,仲子恶能廉?充仲子之操,则蚓而后可者也。夫蚓,上食槁壤,下饮黄泉。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抑亦盗跖[7]之所筑与?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树与?抑亦盗跖之所树与?是未可知也。”
曰:“是何伤哉?彼身织屦,妻辟垆[8],以易之也。”
曰:“仲子,齐之世家也,兄戴,盖[9]禄万钟。以兄之禄为不义之禄而不食也,以兄之室为不义之室而不居也,辟兄离母,处于於陵。他日归,则有馈其兄生鹅者,己频顣[10]:‘恶用是■■[11]者为哉?’他日,其母杀是鹅也,与之食之。其兄自外至,曰:‘是■■之肉也!’出而哇[12]之。以母则不食,以妻则食之;以兄之室则弗居,以於陵则居之,是尚为能充其类也乎?若仲子者,蚓而后充其操者也。”
【注释】
[1]匡章:齐国名将。
[2]陈仲子:又称田仲、陈仲、於陵仲子,齐国人,赵岐注说他是“齐一介之士,穷不苟求者,是以绝粮而馁也”。
[3]於陵:齐国地名。
[4]螬:即蛴螬,金龟子的幼虫。
[5]将:拿、取。
[6]巨擘:大拇指,在这里意为在某方面杰出的人物或事物。
[7]盗跖:传说中春秋时的大盗,还是柳下惠的兄弟。
[8]辟垆:绩麻和练麻。绩麻称为辟,练麻称为垆。
[9]盖:地名。
[10]频顣:即颦蹙,不愉快的样子。
[11]■■:鹅的叫声。
[12]哇:呕吐。
【译文】
匡章说道:“陈仲子难道不是一个真正廉洁的人吗?住在於陵这个地方,三天没有吃东西,耳朵没有了听觉,眼睛没有了视觉。井上有个李子,金龟子的幼虫已经吃掉了一大半,他爬过去,拿过来吃,吞了三口,耳朵才恢复了听觉,眼睛才恢复了视觉。”
孟子听了,说道:“在齐国人中间,我一定把陈仲子看成大拇指。但是,他怎么能叫做廉洁?要推广陈仲子的操守,那只有把人变成蚯蚓之后能办到。蚯蚓在地面上吃干土,在地面下喝泉水。可陈仲子所住的房屋,是像伯夷那样廉洁的人所建造的呢?还是像盗跖那样的强盗所建造的呢?他所吃的粮食,是像伯夷那样廉洁的人所种植的呢?还是像盗跖那样的强盗所种植的呢?这个还是不知道的。”
匡章说道:“那有什么关系呢?他亲自编草鞋,他妻子绩麻练麻,用这些去交换其他生活用品。”
孟子回答道:“陈仲子是齐国的宗族世家,他的哥哥陈戴在盖邑的俸禄便有几万石之多。可他却认为他哥哥的俸禄是不义之财而不吃,认为他哥哥的住房是不义之产而不住,避开哥哥,离开母亲,住在於陵这个地方。有一天,他回到家,正好看到有人送给他哥哥一只鹅,他皱着眉头说:‘要这种呃呃叫的东西做什么呢?’过了几天,他的母亲把那只鹅杀了给他吃,他哥哥恰好从外面回来,便说:‘你吃的正是那呃呃叫的东西的肉啊!’他连忙跑出门去,‘哇’地一声便吐了出来。母亲的食物不吃,却吃妻子的;哥哥的房屋不住,却住在於陵。这能够算是推广他的廉洁的操守吗?像他那样做,只有把人变成蚯蚓之后才能够办到。”
【阐释】
这一章里提到的陈仲子,也是当时一个大名鼎鼎的人物。据《孟子》记载,陈仲子是齐国人,以廉洁著称,因此被人称为“廉士”。包括齐国名将匡章在内的几乎所有人都认为陈仲子确实是“廉士”,还主张推广他的操守。
可是,孟子听了匡章的话,却并不认为陈仲子的操守是廉洁的,更不认为值得提倡和推广。孟子认为,陈仲子的所作所为有些过分,已经是走进了一种极端。于是,孟子举例说,陈仲子住的房子不一定是哪个不廉洁的人建造的,吃的粮食也不一定是哪个不廉洁的人种植的。更何况,他平白无故地认定他哥哥的房子是不义之产,俸禄是不义之财,因此离开母亲和哥哥,一个人居住在遥远的地方。即使回到家以后,都不吃母亲做的饭。这样的操守,怎么算是廉洁的呢?又怎么能提倡和推广呢?
那么,什么样的行为才算是廉洁的呢?什么样的操守才值得提倡和推广呢?孔子认为,廉洁就是“见得思义”,孟子认为,廉洁就是“非其道,则一箪食不可受于人;如其道,则舜受尧之天下,不以为泰”,如果过了头,该接受的没有接受,那就不是廉洁,而是虚伪和沽名钓誉了。在孟子眼里,廉洁不是俭朴,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该不该接受,所以也就不是越清贫越好了。
在否定了陈仲子是“廉洁之士”的公论之后,孟子批评和讽刺了陈仲子那样的极端行为。孟子指出,如果想做到陈仲子那样,那么就得先变成蚯蚓才行,因为蚯蚓吃的是泥土,喝的是混着泥土的水,是真正做到彻底廉洁的动物。因此,可以看出,如果要按孟子提出的真正的廉洁标准来衡量的话,陈仲子其实是没有做到廉洁的。
那么,陈仲子的行为算什么呢?按照孟子的说法,陈仲子这样做只能算是沽名钓誉,是一种虚伪。按照宋代朱熹的说法,陈仲子不仅不是“廉洁之士”,而且连纲常人伦都没有,因为他“避兄离母,无亲戚、君臣、上下”。
在批评和讽刺陈仲子时,孟子除了用到蚯蚓的比喻外,还用到了“巨擘”的比喻。一方面,孟子用“巨擘”讽刺了陈仲子,另一方面,陈仲子之所以被称为“巨擘”,是因为像陈仲子这样的人已经算是齐国最好的人了,可见齐国百姓的素质有多么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