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爱,是对个人幸福的舍弃

作者:[俄]列夫·托尔斯泰 | 字数:2467
  24.爱,是对个人幸福的舍弃

  要获得真正的爱,必须舍弃动物性肉体的幸福。

  爱,始于人们理解到不存在动物性肉体幸福之时。只有在这个时候,真正的爱的嫁接插条才会吸收到生命的所有精华,这也表明它与动物性肉体的小果树融为一体,已经在尽全力地生长了。正如他本身阐述的那样,基督学说就是爱的嫁接。基督说,他的爱的枝条才能够结出果实,其他一切不能结果的枝条,全会被刈除。

  谁真正地把握了生命,谁就能按照这样的方式去认识生命。因为,对于灵魂来说,竭尽全力试图保护它的人实际上正在丢掉它,而为了自我舍弃它的人其实正是在保护。一个人只有明白这一点,才能对真正的爱有所了解。对于自己的灵魂来说,爱它的人实际上正是在毁灭它,而只有那些憎恨它的人才能让它保持永生。一个人只有明白这一点,才能对真正的爱理解透彻。

  “一个人爱他的父母远远地胜过爱我,我将因此受到损害;一个人爱他的子女远远地胜过爱我,我也将因此受到损害。一个人如果只爱那些爱你的人,这算不得是真正的爱,真正的爱要爱敌人,爱仇恨你的人。”

  与我们日常想象完全相反,人们并非出于对父母、儿女、妻子、朋友以及亲近的善良人的爱而抛弃个人幸福,而是意识到个体存在只是一片虚无,意识到个体的幸福根本不可能实现,这才先抛弃了个体的生命,再认识到真正的爱,从而真正地去爱自己的父母、儿女、妻子和朋友。

  爱,就是将他人的生命放在自己的动物性肉体之上。

  那种为了实现未来的某些个体目的而忽视眼下的个体利益的行为,也常被视为爱,实际上这里根本培育不出来忘我的精神,它依然不过是为了自我的幸福而对某些生物产生的偏好。在还没有成为一种感情之前,真正的爱应当只是一种心态,它是真诚的。感情的一时冲动不能成为爱的源头和根基,爱并不是平常想象的那样,它不会让理智变得暗淡无光。它是这样的,是只有孩子和理性的人才具有的一种心态,它最理智、开朗,因而也最平静、快乐。

  有了这种心态,一个人就可以去宽容和善待所有的人。它是孩子天性中固有的东西,而对于成年人来说,只能出现于完全舍弃个人幸福之后,随着他们对个人幸福越发决绝地舍弃而不断增强。常常会有人这样说:“对我而言一切都差不多,我没有任何需求。”人们听到的虽然是这样的话,看到的却是不友善的态度。所有人都可以做个试验,哪怕仅仅一次,在试图对别人表现恶意的时候,真诚地、发自内心地提醒自己:“对我而言一切都差不多,我没有任何需求。”并且仅仅是暂时地将个人排除在外,那么,这种简单的心理试验会让所有人马上体会到,按照他抛弃个人幸福的真诚度,所有隐藏于内心的恶意都将会消失,而原本紧紧锁闭、友善待人的情感就像泉水一样,从他的心底汩汩而出。

  实际上,爱就是要比对自己的生命更注重别人的生命,这是我们对爱的认识,要不然就无法理解。爱很像一个分数。对他人的好感和友善,不由自己决定,它是分数的分子,分母是对自我的呵护和关爱,它由我控制,随着赋予动物性肉体的意义的不同,可以无限增大或者缩小。对爱以及爱的程度做出的判断,可以用这个分数的值作为依据,但当今世界很多人却只看分子的大小而不考虑分母。

  自古以来,真正的爱都建立在舍弃个人幸福的基础上,它的产生是以对所有人怀有善意为前提的。只有立足于博爱的基础,才会进而产生对那些亲近的人,以及陌生的人的真正的爱,而除了这种爱,其他爱都不能给生命带来真正的幸福,都无法消除动物性肉体与理性意识的矛盾。

  如果某种爱不是建立在舍弃个人幸福的基础上,没有对所有人心怀善意,那只能存在于动物的生命中。这种虚假的爱会导致生命遭受更深重的苦难,从而陷入更强烈的疯狂之中。如果将偏好视为爱的话,生命之间的相互争斗无法消除,陷入追逐淫逸的个体不能解放,濒临死亡的人得不到拯救,不但以上统统办不到,还会让生命变得更加黯淡无光,让争斗变得更加凶残,更加贪婪地沉湎于自己和别人的淫逸,更害怕自己和别人的死亡。

  在一个人的意识里,爱是与他的生命相矛盾的活动,因此,如果人把生命当作动物性肉体存在,他就不可能爱。而爱的前提是要求一个人牺牲动物性生存的幸福,然而,这个前提针对的恰恰是他的生命。那些对生命不理解的人,即便具备了献身于爱的真诚意愿,但如果他依然没有理解生命,或者对生命的全部态度未做出改变,也是无法真正去爱。如果一个人把生命当作动物性肉体的幸福,那他终其一生就只会让获得动物性幸福的手段得到提升,终其一生都将为获取和保住财物而努力,同时还要强迫其他人为他的动物性利益服务,还会将这些利益的一部分分割给那些需要他的个人幸福的人。如果一个人的生命不由他自己主宰,而需要依靠其他人的支持,怎么能够献出生命呢?并且,他将面临难以决断的选择:他应当为谁服务?面对自己偏爱的人,这些积累起来的财富到底应该留给哪一位?

  如果一个人要做到献出自己的生命的话,首先应该将多余的财富拿出来,因为那些财富是从其他人手里夺过来的,是为满足自己生命的幸福的多余财富;其次,干一件更难以办到的事情,做一个决定,拿出自己的生命服务于人群中的什么人;最后才是去爱人。换句话说,在准备牺牲自我、施行善举之前,他应当停止恨,停止作恶,停止为了自我的幸福而对一部分人的偏爱。

  幸福不存在于个体的生命之中,因此也就不用去关心个人幸福,一个人只有从心底里认可这一点,才能将人本性所固有的、存在于内心深处的、对人类的宽容和友善释放出来。此时,唯有这样做了,爱的活动才可能得以实施。这种爱,就会永远让自己和他人满意。而此时,正如植物的幸福来自阳光,这个人的生命的幸福就来自爱。这样一来,他也就和植物一样没有什么东西需要隐藏和保密。对于植物来说,应该朝哪个方向生长,现在的光线是否有利,是不是需要等待其他更好的光,诸如此类的事情它们不会问也不必问,植物只会紧紧把握世上唯一的太阳的光,同时不断朝着它的方向伸展枝叶。同样,对于抛弃了个人幸福的人来说,把那些从别人那里夺来的物品献给被爱的人,是不是还会有其他的爱,胜过现在提出要求的这个爱,诸如此类的事情他们也不会再去考虑,而只是把自己献给已经了解的、眼前的爱。唯有这种爱,才能充分地满足理智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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