酣畅淋漓直笔书
作者:李铭 |
字数:7789
第三章 辗转中国艺术
一个国家的艺术是这个国家历史文化的积淀,没有历史的国家就不会有自己的艺术,因此每个国家的本民族艺术都具有自己的特色。中国古代艺术是在一种特殊的文明环境中产生的,其精神渗透在艺术的各个领域,既涉及到古典哲学、美学和宗教,又涉及意境、气韵、神似等问题,是华夏民族智慧与创造力的最集中体现。在数千年的历史发展和演变过程中,中国艺术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民族风格、传统和精神,成为世界艺术宝库中最珍贵的遗产之一。它从世界艺术中吸取有益的东西,同时又给世界艺术以影响,为西方艺术家所推崇。中国的艺术之所以具有这种世界性永恒的魅力,正是因为它的传统和精神。这种传统和精神具有无限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使中国的艺术经久不衰,永放异彩。
黑格尔说:“艺术家创作所依靠的是生活的富裕,而不是抽象的普泛观念的富裕。在艺术里不像在哲学里,创造的材料不是思想而是现实的外在形象。”在这里黑格尔提出了创造源于生活,是现实的外向,就这一点而言,余秋雨先生对待生活在艺术创作中的思想与黑格尔的观念是并行不驳的。余秋雨先生指出美与自然山水之美是绝对不能等同的,自然山水只是构成生活的重要构建,是人类文化的介入使其具有了生活的质的内容,而艺术上的加工又使其锦上添花。他同时也提出了“美”因为有人为的主观因素蕴涵其中,所以美是存在选择性的,首先是捕捉美、表现美的艺术创造者,其次是对艺术进行审美的客观主体;艺术源于生活,而生活恰恰是美的,是温馨怡人、丰富多彩的,是需要大胆的探索精神的。在艺术创作中,美需要借助丰富的语言词汇来表现,生活便恰好是孕育这种语言词汇的母体,她源源不断的为其提供养分,供其成长。
世界上,拥有书法艺术的民族屈指可数,而中国书法一直深深根植于中国博大精深的文化沃土之中,伴随着中华文明的发展而发展,时刻散发着古老艺术的魅力。在洁白的纸上,毛笔的灵活多变和水墨的丰富性,留下了斑斑迹相,形成极富意味的黑白构成,笔是书法家手指的延伸。诗画相通,书画同源。中国绘画根植于中国文化的美学基础,综合着儒家思想,于画作中彰显人性,陶情养性,同时,它已不单是一种文化艺术,更是一种特有的语言,直抒画家的意识与感受。如果说绘画艺术是对历史无声的再现,那么,戏曲音乐就是历史立体的回声。昆曲蕴藉着中国戏剧艺术雅致的古典美,历尽沧桑的阅历,吞吐时空的舞台实践,使昆曲吸纳、融合了丰厚的传统文化精华,将其基因积淀为自己的密匝年轮。千年的炉火,世代的工匠,用火烧,更用心在烧,在历史变成琉璃的同时,千年倾城的爱恋与丰博的文化韵味也深深溶入精美剔透的琉璃。
追寻千年艺术发展史的足迹,我们可以清淅地看到它们与中国社会的发展是同步的,强烈的反映出了每个时代的精神风貌。它们的价值不能用社会对它们的接受程度来衡量,而要用其生命力的历久度来衡量;甚至可以说,它们的存在本身就是价值,它们为着意寻索的人们提供了一道接近古代文化的桥梁。罗曼·罗兰说,艺术的伟大意义,基本上在于它能显示人的真正感情、内心生活的奥秘和热情的世界。
文化可以让你增识长智,艺术可以让你陶冶心性,走进文化艺术的殿堂,我们心旷神怡、甘之如饴。余先生让我们看到一位将生命**真真切切地融入艺术,用这份炽热去燃烧大众的艺术家。让我们走近艺术,接受艺术,热爱艺术吧!追求艺术的那种超越、完美的精神,是人类永不荒芜的灵根、灵性。
酣畅淋漓直笔书
◎软硬相兼总相宜
古代书法是以一种极其广阔的社会必需性为背景的,因而产生得特别自然、随顺、诚恳;而当代书法终究是一条刻意维修的幽径,美则美矣,却未免失去了整体上的社会性诚恳。
——《笔墨祭》
中国古代,儒家要求学生掌握的六种基本才能,即:礼、乐、射、御、书、数。《周礼·保氏》记载:“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可见,“书”早在中国文化之初就被赋予了特殊的意义,书法在孔子那里是作为与礼乐同等重要的六艺之一而被提倡的,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书法最初主要地并不是一种技艺,而是一种修身行为;这里的修身甚至不是精神活动,而是一种身体行为;它通过对人的体姿的约束和规范,来达到“修身”的目的。书法对修身的重要性使其在发生伊始就被置于儒学价值序列的中心。对旧时文人而言,写得一手好字不单是一个才情问题,也实在是一种身份;书法不仅是进身之阶,更是对儒学秩序表示忠心的象征。直到今天书法还被视为制服那些好动的孩子们的昭然秘诀。
书法艺术要求美,要求古雅,当然用毛笔是最佳选择。毛笔写字,可大可小,可粗可细,能够充分发挥笔画变化的书写艺术。中国的书法和毛笔是中国文化的特色之一,它们和中国文化一样古远而灿烂。
甲骨文中有“聿”字,像手执笔。“聿”是“笔”的初文。《说文》:“聿,所以书也。楚谓之聿,吴谓之不律,燕谓之弗”,“秦谓之筆。”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说:“此秦制字,秦以竹为之,加竹。”从“竹”从“聿”是秦国的新造字。简化字改为从“竹”从“毛”,突出了毛笔的特点。
传说,笔是由秦国大将军蒙恬所造。西晋崔豹《古今注》中有记载:“牛亨问曰:自古有书契以来,便应有笔;世称蒙恬造笔何也?答曰:蒙恬始作秦笔耳。”所谓蒙恬造笔,实际不是发明,而是改进。蒙恬是统一六国的功臣之一,在秦始皇在位时,领兵驻守边关,修筑长城,北逐戎狄,威震匈奴;秦始皇崩,赵高矫诏赐死,蒙恬自杀。蒙恬只是一员武将,不是文臣。何以武将造笔,而不是文臣造笔呢?《说文》中有记载:“秦始皇初兼天下,大发隶卒,兴役戍,官狱职务繁,初有隶书,以趋约易。”当时的戍边大军,需要书写大量文书,向皇帝报告。文字应用如此频繁,从而促进了文字的简化和笔的改进。蒙恬作为大军的主将,将军中的制笔技术做以改进,在古代是理所当然的。
清代赵翼《陔余丛考》中写道:“秦所用系竹笔,如木工墨斗所用者。”这便是竹笔。1975年在湖北云梦睡虎地墓中出土了秦始皇三十年(公元前217年)笔三支,笔杆竹制,上尖下粗,下端镂空成腔,以容笔毫。制法跟现代相似,据专家推测,这可能是蒙恬改进以后的形制。
毛笔是中国古代唯一的书写工具。上至君臣,下至庶民,但凡书写,都离不开毛笔,所以古人对于毛笔是极其重视的。晋成公这样写道:“古今之事,非文莫详,文字之烦,非笔莫记。笔者毕也,能毕万物之形,而序自然之理,诚文人之至宝,天地之伟器也。笔之有功于世甚巨,安可文房清供而小之?”而一般的使用者,只把它当成一种书画工具来看待,没有把毛笔当作一种文化来看待,更没有把毛笔与中国的文化联系起来。而把毛笔提升到文化理念来认识的,在当代首推红学家周汝昌先生。
周汝昌先生在他的《永字八法》一书中,用了大量的笔墨来描述毛笔。周老很反感时人把毛笔当作一种工具来对待,以至轻漫的态度。周汝昌先生认“毛笔——柔翰,是人类最高智慧创造中的一个重大品种。”“没有毛笔,不仅仅中国艺术不会是这个样子的,就连整个中国文化的精神面貌,也要大大不同。”他还说“西方文化艺术,其所以不能与中国相同--表现不出生动的气韵,高深的境界,正是由于不懂毛笔,不会使用毛笔,不理解毛笔的性能功用之奇妙。”这让我们站在一个新的角度来审视、认识了中国的毛笔,并为我们祖先这一伟大的发明感到自豪和骄傲。毛笔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它伴随着中国的文字,从远古走到今天,走过五千多年的悠悠岁月。并且只要有中国文化、中国文字的存在,毛笔就将永远存在。它的生命力和中国文化一样强大。
很多人为求一支得心应手的毛笔,所到之处见笔则购,然称心者往往十之一、二。书画之道即制笔之道。书画与毛笔本是互为体用的关系。在古代有许多集书画、制笔于一身的人,比如韦诞、王曦之,都是既擅书法,亦精制笔的名家,并都有笔经传世。王曦之制笔乃为自用,有友人求其笔,尚且吝而不与,更无外售,可见精品笔制作之难。后世,尤其是到近代,从事书画的人士,因制笔工艺的繁琐,懒加问津,渐相脱节,各分途径,两不相关。用笔者不知制笔之难,即或感知笔不称手,却不知如何改进;制笔者不懂书画,不知写兰亭当用什么笔者居多。
用于制作毛笔的动物皮毛有数十种之多,其中有人工饲养的,如羊毛、马毛、猪鬃,也有野生的,如山兔毛、黄鼠狼毛,石獾毛等。根据“仓吉造字兔夜哭”的传说,可以认为最早用于制笔的材料是野兔毛。从出土的战国笔、秦笔、汉笔的笔头材料中,可以左证野兔毛是最早被采用的笔头材料。
中国之制笔技艺,伴随着汉文化的萌生、发展和成熟,经历了数千年漫长的成长过程。至汉代,制笔工艺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汉后历代的制笔工艺基本上没有什么重大的改革和创新。有的只是在笔杆文化上拓展领域和空间,汉笔工艺标志着中国毛笔的制笔工艺已进入了完全的成熟时期。值得注意的是:毛笔的制作工艺的成熟,水平的提高,是由于历代文化人的热心参与,有了这些人的参与,毛笔这一中华民族的瑰宝才不断地得到改进和完善。
余秋雨先生在《笔墨祭》中提到“一切精神文化都是需要物态载体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就遇到过一场载体的转换,即以白话文代替文言文;这场转换还有一种更本源性的物质基础,即以‘钢笔文化’代替‘毛笔文化’。五四斗士们自己也使用毛笔,但他们是用毛笔在呼唤着钢笔文化。”
由于毛笔具有弹性,可粗可细,有提、按、顿、挫之功能,对汉字点面最富有表现力,变化无穷。经过先民们数千年的实践、创造、总结,逐渐形成了一套完美的汉字书写的技法规范,才产生了“书法”这一**艺术门类。历代书家用毛笔为我们创作出无数佳作,成为今天的传统法帖范本,为我们所临习,所绍发,书法艺术才得以延续和发展。而比毛笔发明更早的硬笔,因笔法单调,局限性大,随着时代的发展而被淘汰了,在历史上没留下它应有的地位。我国最早的硬笔书法是古代用刀、石片等硬物刻划而成的,周代的甲骨文字即是硬书的产物。战国时期出现的毛笔,成为了主要的书写工具,两千余年常兴不衰。
近百年从西方传入中国的硬笔,如钢笔、圆珠笔等,慢慢动摇了毛笔的地位。硬笔简便,随时可练,易于上手,易于参与,易于普及,实用书写要求效率,要求快速急就,当然用硬笔。硬笔书法兴起,也是理所当然的。硬笔作为实用审美的“硬笔书法”早巳占据主导地位,受到绝大多数人的青睐,这是毋庸置疑的。作为主要书写工具,硬笔有毛笔无与伦比的优越性,而毛笔渐渐失去它实用功能而变成纯艺术的东西。余秋雨先生在《笔墨祭》中说“过于迷恋承袭,过于消磨时间,过于注重形式,过于讲究细节,毛笔文化的这些特征,正恰是中国传统文人群体人格的映照,在总体上,它应该淡隐了。”渐渐地一种不正常现象出现了,一些毛笔书家已远离硬书而去,少数毛笔书法似有鄙弃硬书之意。
其实这两种对立、不和谐的情绪,仅代表了一部分人的观点。硬笔与毛笔书法是书苑中两朵并蒂奇葩,“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它们应该发挥各自的优势,携起手来,互相参与,共同提高,共存共荣。余秋雨先生在《书海茫茫》中说得好,“书海茫茫,字潮滚滚,纸页喧嚣,墨色迷蒙,这是市场化、多元化的现代文化景观,我们企盼了多年的,不要企盼来了却手足无措,抱怨不迭。”
◎晋唐名家显风流
在一个历史悠久而渴望现代化的国度里,拥抱传统和反叛传统这两种完全对立的**各自都能找到一系列理由,因此我们周围一再地出现情绪性的对峙:或者把传统文化和古典艺术看成是永恒的瑰宝,主张弘扬和振兴;或者把它们看成是旧时代的遗形,反对沉溺与把玩。
——《现代阐释》
在几千年的“毛笔文化”中,被称为“书法家”并传之后世的,只不过是沧海一粟,而每个朝代都有数以万计的文人在“逸笔草草”中自娱自乐了此一身。自古“文人爱书法,书法近文人”。在我国书法史上,有一篇被历代书家公认为举世无双的“天下第一行书”,这就是王羲之的《兰亭序》。
王羲之,字逸少,东晋最杰出的书法家。原籍琅琊(今属山东临沂),居会稽山阴(浙江绍兴)。官至右军将军,会稽内史,人称“王右军”。他出身于两晋的名门望族。他七岁开始学书法,从师于当时著名的女书法家卫夫人。十二岁时经父亲传授笔**,“语以大纲,即有所悟”。古人提倡“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伟大书家的出现不仅是社会环境作用的结果,也是书家自己“博观约取,反复熔炼”的结果。王羲之渡江北游名山,博览了秦汉篆隶大师淳古朴茂的精品,精研体势,心摹手追,广采众长,冶于一炉,草书师法张芝,正书得力于钟繇。“兼撮众法,备成一家”,达到了“贵越群品,古今莫二”的高度。创造出“天质自然,丰神盖代”的行书,被后人誉为“书圣”。晚年书法更是炉火纯青,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兰亭序》正是他晚年的得意之作。
《兰亭序》,晋朝人又叫《临河序》,后人又称为《修禊序》、《禊帖》、《兰亭诗序》,计二十八行,三百二十四字。东晋有一个风俗,在每年阴历的三月三日,人们必须去河边玩一玩,以消除不祥,这一活动被称为“修褉”。东晋永和九年(公元353年)的三月三日,王羲之和居住在山阴的一些文人,共四十一位,到兰亭的河边修褉。大家一面饮酒,一面作诗,写下了许多诗篇。
作完了诗,大家把诗蒐集起来,合成一本“兰亭集序”,公推王羲之作一篇序文。这时王羲之已有几分醉意,他趁着酒意,拿起鼠须笔,在蚕茧纸上,挥起笔来。这篇序文,就是后来名震千古的《兰亭序》。此帖为草稿,记述了当时文人雅集的情景。序文受当时南方士族阶层信奉的老庄思想影响颇深,在文学史上占有一定的地位。作者因当时兴致高涨,写得十分得意,据说后来再写已不能逮。其中有二十多个“之”字,写法各不相同。后人评道“右军字体,古法一变。其雄秀之气,出于天然,故古今以为师法”。
相传,唐太宗李世民对王羲之书法推崇备至,千方百计得到了《兰亭序》,常常“置之座侧,朝夕观览”。对其十分珍爱,敕令侍臣赵模、冯承素等人精心复制一些摹本。他喜欢将这些摹本或石刻摹拓本赐给一些皇族和宠臣,因此当时这种“下真迹一等”的摹本亦“洛阳纸贵”。唐太宗死时还将《兰亭序》殉葬昭陵,永绝于世,留下来的只是别人的摹本。所以我们现在已经无法看到《兰亭序》的真迹,只能看到下真迹一等的唐摹本。唐摹本中最逼真的是冯承素摹本,因帖前后印有唐中宗李显年号“神龙”各半之印,故又称为“神龙本”。郭天赐评价“神龙本”“笔法秀逸,墨彩艳发,奇丽超绝,动心骇目”。
王羲之的书法作品很丰富,除《兰亭序》外,著名的尚有《官奴帖》、《十七帖》、《乐毅论》、《黄庭经》等。其书法主要特点是平和自然,笔势委婉含蓄,遒美健秀,后人赞曰:“飘若游云,矫若惊龙”。
余秋雨先生说他非常喜欢东晋二王。即王羲之、王献之的书札,也特别推崇唐代颜真卿的《祭侄稿》,那种从心底里流露出来的随意与真情,使他的灵魂得到震撼。
颜真卿在中国书法史上占有特殊地位,被认为是唯一能与大书法家王羲之互相抗衡,先后辉映的人。他的书法,以楷书为多,兼有行草,有他独特的风格和笔法。他的书法,号称颜体。颜真卿生于楷书流行之际,用楷书所写之碑,端正劲美,气势雄厚。他所留下的碑帖很多,后世的书法家认为从他的一些碑帖中可以找到“圆笔”的痕迹,和其他书法家的“方笔”不同。颜真卿亦被使用圆笔的书法家奉为开创者。他和使用方笔的王羲之,都对后世产生了既深且远的影响。他和唐诗另一位以楷书成名的书法家柳公权,被人合称为“颜柳”,有“颜筋柳骨”之誉。
余秋雨先生认为,书法史上流传很广的所谓“颜筋柳骨”,是一种很不准确的概括,因为颜真卿和柳公权不应该相提并论。颜真卿即便是在整个中国书法史上也处于领头的地位,除了王羲之外,第二名就应该是他了。而柳公权晚于颜真卿几十年,是学习颜真卿的。颜真卿雄沉千古,而柳公权只能说是骨架挺拔。余秋雨先生说,仅在唐代,能与柳公权比肩的人就很多,因此他认为,古人所说的“颜筋柳骨”,并不是对唐代书法的概括,更不是对中国书法的概括,而是对两个有上下承袭关系的同一种风格的书法家的简单比较。
余秋雨先生之所以对颜真卿的书法评价如此之高,还有另一个原因,那就是他认为,颜真卿以自己的人格力量,发出了耀眼的光彩;颜真卿的楷书风格体现了大唐帝国繁盛的风度,并与他的高尚人格相契合,是书法美与人格美完美结合的典例。朱长文赞其书:“点如坠石,画如夏云,钩如屈金,戈如发弩,纵横有象,低昂有志,自羲、献以来,未有如公者也。”欧阳修曾说:“颜公书如忠臣烈士,道德君子,其端严尊重,人初见而畏之,然愈久而愈可爱也。其见宝于世者不必多,然虽多而不厌也。”
颜真卿一生历任玄宗、肃宗、代宗、德宗四朝大臣,以至为唐王朝舍身取义,杀身成仁。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公元734年),26岁的颜真卿便举进士,又擢制科,顺利踏上仕途。曾四次被任命为监察御史,迁殿中侍御史。后因受到当时的权臣杨国忠排挤,被贬黜到平原(今属山东)任太守。世称“颜平原”,即由此而来。肃宗时至凤翔授宪部尚书,迁御史大夫。代宗时官至吏部尚书、太子太师,封鲁郡公,人称“颜鲁公”。
余秋雨先生曾在一次访谈录中说过“一个富于艺术修养的人,尽管他的外在境遇未必良好,他的内在精神一定会比别的人丰盈而充满活力。”天宝十四年(公元755年),平卢、范阳、河东三镇节度使安禄山发动叛乱。在反安禄山的斗争中,颜真卿壮怀激烈。他联络从兄、时任常山太守的颜杲卿起兵抵抗。附近十七郡积极相应,推举颜真卿为盟主,统兵二十万,横绝燕赵,军威大震,使安禄山不敢急攻潼关。在反安禄山的战争中,颜家三十几人全部被杀害,颜杲卿、颜纪明均被安禄山用最残忍的方式杀害,割舌、剁手,身首异处……在这个兵荒马乱的年代,他的家族虽然为朝廷而死,但是朝廷也没有什么像样的仪式和力量来纪念这英雄的家族。余秋雨先生说“在一个灾难的时代,中国的一个英雄的文化大师,带领着一个英雄的家族,走向了血海。这样非常悲壮的图景,在人类文化史上都少有!”多年以后,颜真卿为纪念侄子颜纪明而写的《祭侄帖》淋漓尽致地表现出一种壮烈的豪放气质,被认为是继王羲之《兰亭序》后的“天下第二行书”,《祭侄帖》原稿现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
德宗兴元元年(公元784年),淮西节度使李希烈叛乱,奸相卢杞想趁机借李希烈之手杀害颜真卿,故意派其前往劝谕,最终被李希烈缢死。闻听颜真卿遇害,三军将士纷纷痛哭失声。德宗亲颁诏文,追念颜真卿的一生是“才优匡国,忠至灭身,器质天资,公忠杰出,出入四朝,坚贞一志,拘胁累岁,死而不挠,稽其盛节,实谓犹生”。对此,余秋雨先生感叹说,“象颜真卿这样的人格表帅,会让一般的好人也感到敬畏。‘敬’和‘畏’连在一起,这是好多人都做不到的,但他做到了”。
颜真卿的一生,一半是在书斋中度过的。他钻研艺术、文学,酷爱书法,这是属于他的一方宁静天地。他以“颜体”缔造了一个独特的书写境界。他自强不息地走向一代书家的峰巅;另一半则是在沙场、在朝廷的错综斗争中度过的。他以他的全部忠心献给了唐王朝,真正做到了忠贞清廉。
相隔四百年的王羲之和颜真卿,有着相似的家庭环境、文化环境和社会环境,书法风格却迥然不同。王羲之创造性地承袭了东汉隶书的遗风,而颜真卿因为反叛前人传统而成为后世的楷模。书法同任何艺术一样,可以峰回路转,可以柳暗花明,但是不会停止。“江山代有人才出,不废江海万古流。”如果像王羲之、颜真卿都不算“最杰出的书法家”、“真正有创新性的书法家”,那么真的不知道书法史上还有什么样的书法家才是最杰出的、最有创新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