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大汉学家

作者:辜鸿铭 | 字数:3505
  “汝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

  《论语》

  我最近翻阅了一下翟理斯博士所著的《翟山笔记》。在读此书的过程中,我不禁又想起另一句话,那是英国驻华领事霍普金斯先生所说:“在中国居住的外国人,在谈论起某某汉学家的时候,总是把他们当作傻瓜看待。”

  翟理斯博士早已享受大汉学家的美誉。如果仅从其出版著作的数量来看,他不是浪得虚名。但是,我觉得现在是对其著作的质量和价值进行真正评估的时候了,而不能仅仅看其数量。

  一方面,翟理斯博士与其他所有汉学家相比,具有特有的优势,即他具有文学天赋,能写出非常流利的英文。但在另一方面,翟理斯博士则缺少哲学洞察力,甚至有时候连普通常识都不懂。他能够翻译中文的词句,却又不能解释和理解中国的思想。在这个方面,翟理斯博士具有与中国的文人一样的特征。孔子曾云:“文胜质则史”。

  对于中国的文人而言,书记和文学作品只不过是他进行写书所用的材料而已。他们生活、行走于书本世界,与现实的人生活的世界没有什么联系。对于文人来说,著述立言不是实现目的的唯一手段。对于真正的学者,著述立言和文学研究只是他们解释、批评、理解和认识人类生活的手段而已。

  马修·阿诺德曾言:“只有通过理解全部的文学——人类精神的整体历史,或者把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当作一个有机整体来理解时,文学的力量才能显现出来。”但是翟理斯博士著作中,没有一句话能表明他曾经或试图把中国文学当作一个整体来理解。

  正是由于哲学洞察力的匮乏,导致翟理斯博士在他的书中,在组织材料方面显得那样的无助。让我们来看看他的那本大字典,它根本一点都不像一本字典,仅仅是一本汉语词句的大杂烩。书中他的翻译,没有任何选择与组织的标准,以及顺序与方法。作为一本为学者而著的字典,他的这本字典肯定是不如卫三畏(51)博士所编的旧字典。

  必须承认的是,翟理斯博士那本《中国名人谱》(52),的确是一本花费了巨大心血的著作。但是在这里,它同样显示出作者对普通的判断力的缺失。在这样一本书中,人们总是希望能找到即使是真正名人的一些注解。

  这里有一些为国家战斗而受伤的人,

  还有一些在世时为圣洁的祭司,

  当中,有的是虔诚的诗人,曾吟唱出

  不逊色于费布斯的诗句,

  有的则是具有创造精神的艺术家,

  他们让人民的生活变成多姿多彩,

  还有一些人也留下了让人怀念的业绩。

  我们发现,在他的这部“名人谱”中,他将古代的圣贤与神话中的人物混杂在一起。在他看来,陈季同(53)将军,辜鸿铭先生,张之洞总督和刘布船长之间,他们仅有的差别为:后者习惯以无数的香槟来款待外国人。

  最后,翟理斯博士最近出版的这些“笔记”,我谨慎地认为,它是不会提高翟理斯博士作为一个有判断力和辨别力的学者的声誉的。里面所选的绝大部分主题,都是没有实际或人道意义。这给人造成一种印象,即好像是翟理斯博士不厌其烦地写书,不是想告诉关于中国人和中国文学的任何东西,而只是向世人展示一下翟理斯博士比其他任何人更为了解和理解中国。而且,与别的场合中一样,翟理斯博士在这里也同样表现出一种缺乏哲学思维,不符合一个学者的、让人感到不高兴的武断。正是因为翟理斯博士之流的汉学家的这些特点,就如霍普金斯先生所言,那些实际上远居远东之外的外国人,留下了名不副实的笑柄,并被人耻笑为傻瓜。

  我将选取翟理斯博士最近出版的两篇文章,以此试图说明迄今为止,如果外国学者关于中国学问和中国文学的著述都缺乏人道或实际的意义,那么这种错误是否在于中国学问和中国文学本身。

  第一篇文章的名字叫《何为孝》(54)。这篇文章的观点主要集中于两个中国汉字的理解。孔子的一个弟子问他“何为孝?”,孔子答曰:“色难。”

  翟理斯博士说:“问题是,两千多年过去了,到底这两个汉字是什么意思呢?”在引证和排除了国内外相关学者的解释和翻译之后,翟理斯博士自然而然地找了它的真正含义。为了让大家看清翟理斯博士那与众不同的粗率与武断态度,我将引证他宣布他的发现的言辞。他说道:

  “在上述叙述之后,就宣布它的意思就在表面上,这恐怕有点武断。但是,你必须所做的,就如这首诗所言:

  弯腰时,它在那里,

  但要拾起时,却悄无踪影。

  “当子夏问孔子‘何为孝’时,孔子简单回答:‘色难’(55),色是描述它,即描述它是很困难的。好一个聪明且合适的回答。”

  在此,我不想运用精确的中国语法来指出翟理斯博士的错误之处。我只想说的是,如果翟理斯博士把那汉字设想成动词的话,则在文笔顺畅的中文里,这句话将不是读成“色难”,而是“色之维难”。如果这里“色”字是作为动词,那非人称代词“之”是必不可少了。

  就算是不谈语法的精确,翟理斯博士所翻译的孔子的回答,如果联系整个上下文来看,也是根本没有把握住它的实质要点的。

  子夏问:“何为孝?”孔子答曰:“色难。(其困难是方式)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当有事需要做的时候,年轻人应该努力去做,而有酒食之时,应先让长者享用。——你真的是认为这就是孝吗?)好,上述全部观点已陈列于此——重要的不是你应对你父母尽什么义务,而在于你以什么方式,以何种精神面目去履行这种义务。

  在此我想说明的是,翟理斯博士错误地认为只是在名义上履行道德义务,然而,孔子的道德教义的伟大与真正有效之处却恰恰在于此。事实上,孔子所主张的不是在于做什么,而在于如何去做。这二者的区别,也就是所谓的伦理道德和宗教之间的区别,也即仅仅作为道德家的准则与伟大的真正的宗教导师的教义之间的区别。道德家告诉你的是,什么行为是道德的而什么行为又是非道德的。但是,对于真正的宗教导师而言,他却不仅仅告诉你这些。作为真正的宗教导师,他不光要教诲人们如何去行事,而且更注重行为的内在部分,即注重行为的态度。真正的宗教导师告诉我们区分道德的与不道德的行为,这并不是在于我们做什么,而在于我们以何种方式去做。

  这就是马修·阿诺德在他的教学中所说的基督的方法。当一个可怜的**给他一个八分之一的小硬币时,基督提醒他的门徒的是她给了什么,而是她以什么方式给。道德家们说:“不许**”,但是基督说:“我想说的是,无论谁,当他满脑子**去**一个妇女时,事实上已构成了**罪。”

  同理,孔子时代的道德家认为这才是孝,即儿女们必须为父母砍材挑水,将家里最好的事物留给父母。但孔子不以为然:“不,那不是孝。”真正的孝并不仅体现在履行对父母的义务,更体现在以什么方式、态度,以及精神状态去完成这些义务。孔子说,什么是难的?用什么方式和态度去履行才是最难的(色难)。我将最后说的是,孔子之所以成为一个伟大的宗教导师,而不是如一些基督传教士所言,只是一个道德家,这是通过教义中的这种力量,将人的道德行为看作是内在的力量。

  我将以目前中国正在进行的改革,作为对孔子教法的进一步解释。那些受外国报纸肯定的进步官员,他们正忙得不亦乐乎。他们甚至想去欧美,试图从彼岸寻找一些中国应采取什么改革的良药。但是非常不幸,不是这些进步官员推动的改革,而是改革如何被推行将拯救中国。非常遗憾的是,我无法组织这些进步官员到欧美去研究宪法,也没法迫使他们呆在家里好好研究一下孔子。在中国,要防止目前的改革运动导致混乱、灾难与痛苦,就必须让当下这些官员真正领会孔子的教法,并且注意如何取代这种改革的东西。

  我将简要审视翟理斯博士《翟山笔记》中的另一篇论文是:《四个阶层》。

  在一次招待会上,日本人末松男爵说,日本人将他们的国民分为四个阶层——士、农、工、商。翟理斯博士对此说:“将士翻译成士兵,这是不对的,那是后来的意思。”翟理斯博士进一步说,“‘士’最早使用的含义是指相对于警察而言的百姓。”

  但是,事实恰恰与此相反。“士”字最早的用法,是指古代中国的绅士,正如现在欧洲那些穿着制服的——佩剑贵族一样。从那之后,军队里的官兵就被称为士卒。

  古代中国的平民官僚阶级,都被称为“史”。平民官僚阶级的崛起,成为统治者,是在中国的封建制度被废除的时候(公元前2世纪),此后打仗已不是士人的唯一职业了。从此,平民官僚阶级形成了与原先那种佩剑贵族不同的穿袍贵族。

  武昌总督张之洞阁下曾求问于我,说外国领事属于文职,但为何穿制服时要佩剑。我回答道:因为他们是“士”。他们与中国古代那种平民官僚即史不同,而是那种服役的士大夫,或者说是武士。总督阁下接受了我的说法,并于次日令武昌学堂的所有学生都换穿军服。

  由此,翟理斯博士提出中国的“士”到底是指平民还是指武士的问题在今天仍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因为未来中国到底是**自主,还是受人管制,都取决于中国是否拥有强大且训练有素的军队,也取决于中国那些开明的统治阶级是否永远回归到“士”字的古代含义上去,即不做文者,而是肩负武器,能够保卫自己的祖国不受外敌入侵的武士。

  

使用第三方账号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