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自治运动

作者:李锐 | 字数:13988
  从中国**建立的第一天起,**就是党最正确的领导者之一,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的最杰出的代表之一。同时,他又是一个党的普通党员……

  湖南自治运动

  张敬尧被驱走之后,湖南各界人士和广大民众都非常兴奋,无不希望从此脱离北洋军阀的魔掌,休养生息,恢复元气。1920年7月直皖战争后,皖系打了败仗,“北军”一时也难以再侵入湖南。因此,一般社会人士认为“湖南人管理湖南自己的事情”,实行“湖南自治”,正是千载一时的机会。各种新的团体应时而起,新的书报也可以自由贩卖了,各界代表人士纷纷在报纸上对当前政局发表主张。同时十月革命的影响已进一步传到了湖南,不少人对俄国、对社会主义也开始发生了兴趣。“施行民治”(即**之意,为当时用语),“民治主义”的口号喊得很响亮。率湘军进驻长沙的谭延闿、赵恒惕正打着“为民除害”的旗帜,他们这时的地位还不很稳固,不能不装扮着某种“顺应民情”的姿态。

  谭延闿于辛亥革命时攫取湖南**之后,曾在湖南三进三出,被视为所谓“三次亡湘”的罪人。但他八面玲珑,精于做官之道,一生目的,只在保全禄位,人称“水晶球”。因此,他在湖南一般中上层阶级和官僚士绅中,尚无大恶感,而且颇有一批“谭派”政客,为他捧场效劳。1920年6月17日进入长沙的时候,他在各界代表欢迎会讲话,据报载,是“泪随声下”的,说他“督湘数次,负罪甚深,清夜扪心,弥深惭恧,不能不求父老原谅”。可是,他除自任省长之外,在这个会上还宣布:“我此时仍以(湘军)总司令名义整顿一切,良以大敌当前,不容规避。”其实1918年初,谭在桂系支持下,回到永州,即再任湖南督军,这个称号他并没有舍得丢下,不过这时避免抬出来罢了。实际上是一身而兼三任。“督军”的名号在湖南人民中实在太臭了;但明眼人一看便知,“总司令”不过是换个招牌而已。在湖南的军阀中,谭延闿是一个最懂得掌握军权的。18年之后,**还这样谈到这个人:“谭延闿是一个聪明的官僚,他在湖南几起几覆,从来不做寡头省长,要做督军兼省长。他后来做了广东和武汉的国民政府主席,还是兼了第二军军长。”(见《战争和战略问题》,《**选集》第2卷。)这个“湘军总司令”的名义,谭延闿就露了自己的底;也正好回答了《天问》的预告:“无论何人拥有督军的势力,他日即不免于为张敬尧之祸湘。”赵恒惕这时的名义是“湘军总指挥”。湘军中的谭、赵两派霸占全省之后,正在紧张地明争暗斗,各自扩充实力,占据地盘。当时的优势,还暂时在“总司令”这一边。

  对于谭、赵之流,**当然看透了他们的本质:“老虎口里是讨不出碎肉的。”在《湖南人民的自决》一文中,他就曾发出这样的警号:“于今张敬尧走了,我觉得这种‘非张敬尧而有妨于湖南人民的自决的’,往后正复不少。这些非张敬尧而有妨于湖南人民的自决的,我们便可以依从了吗?不论是湖南人或非湖南人,凡是立意妨害湖南全体人民自决的,自然都是湖南的仇敌。”(见《**早期文稿》,湖南出版社1990年7月版。)这儿所谓“非张敬尧”自是明明白白指着谭延闿、赵恒惕这班人说的。

  **回到长沙后的一段短时间内,进行了一连串的社会活动:除湖南改造促成会之外,全省学生联合会更积极参与政治了,文化书社办起来了,《湖南通俗报》出版了,俄罗斯研究会成立了,留俄勤工俭学发起了,湘潭教育促进会成立了……

  他同他的战友们详细研究了当时的形势,认为谭、赵政府纯粹是欺骗政策,社会上一般盲目的乐观是极其可虑的;认为正在流传的“湖南自治”的口号,有因势利导加以正确解释的必要,而当时比较开朗的局面确是推进湖南革命运动的有利时机。因此,反映了**的主导思想的“湖南全体学生终止罢课宣言”发出警告,劝人们认清今后局势,困难尚多,不要对统治阶级寄有幻想;同时对驱张运动中许多教职员和学生代表放弃发动群众的基本工作,热衷于请愿的办法,作了批评。宣言说:“我们这次牺牲太大,所得代价殊不满足。并且此次驱张,军事上的促成,转足以重民众的痛苦。自今以往,我们更应有彻底的觉悟……凡事须靠自己,不再做无谓的周旋,向老虎嘴里去讨食。这是我们以后做事的目标,更是我们极诚恳慎重的宣言。”(见1990年7月20日长沙《大公报》。)

  **深刻研究了十月革命的经验,认为中国当前还没有具备举行全国性革命的条件。他常跟他的战友们谈到,俄国革命成功的原因,主要由于:首先有列宁领导的强大的布尔什维克党,这个党是由布尔什维主义武装起来的,有好多万党员,进行了长期革命的准备工作;其次,有真正可靠的广大群众,占全国百分之八九十人口的工人、农民都一呼而起了;同时还有俄国战败的时机,因而能在短时间内一举推翻不稳固的资产阶级政府,扫荡反革命党和反革命阶级。他认为这些条件中国都还没有具备,中国目前应先做打基础的工作,各地的革命力量应当努力推动**运动、文化运动、学生运动和工农群众,以壮大革命力量。有的人觉得人数少、力量小,信心不够。**说,千里之行,始于跬步,万丈高楼从地起。什么事情不是一开始便可成功,便见大效,便可争取到多数群众的。只要大家坚决地、耐心地从近及远、从少至多、从小到大做去,不因目前人数少而动摇,革命力量就会逐渐壮大起来的。他认为中国的事,目前既不能从全国一总处下手,就应从地方、分处下手。他很赞成杨昌济说过的:“不谋之总谋之散,不谋之上谋之下,不谋之己谋之人。”他说,谋之总、谋之上、谋之己是中国几千年来的老办法;现在应当倒过来,先从分处、从基础、从发动人民群众着手。(他的这些意见,见《**早期文稿》,湖南出版社1990年7月版。)湖南现在出现了一个新的局面,良机不可失,应当尽可能在湖南这个地方把可能做的事办起来,其他各地也来仿效,全国的事就好办一些了。关于这样一些认识和主张,他随即在长沙报纸上发表的文章中透露出来。

  湖南改造促成会这时已迁到长沙,参加这个组织的成员新增加了许多教育界、新闻界的人士。为了掌握时机,开展广泛的**运动,扩大革命力量,引导各种主张的活动归入一个正确的轨道,从而揭露谭、赵政府的反动本质,**和他的战友彭璜(这时仍是学联的负责人)、何叔衡等,约集了改造促成会的主要成员,研究当前的形势。大家同意他的意见,必须发动群众,抓紧促进的运动,将谭延闿的“军”。讨论的结果,由湖南改造促成会发表一个由**起草的《对于“湖南改造”的主张》,刊登在7月6日长沙的报纸上。文中开门见山地说:“湘事糟透,旨由于人民之多数不能自觉,不能奋起主张,有话不说,有意不伸;南北武人,乃得乘隙凌侮,据湖南为地盘,括民财归己橐。往事我们不说,今后要义,消极方面,莫如废督裁兵;积极方面,莫如建设民治。”“吾人主张‘湘人自决主义’,其意义并非部落主义,又非割据主义;乃以在湖南一块地域之文明,湖南人应自负其创造之责任,不敢辞亦不能辞。与湖南文明之创造为对敌者,军阀也,湘粤桂巡阅使也,湘鄂巡阅使也,护**、靖**、征南军也;是等之敌对者一律退出于湖南境地以外,永无再入湖南境内与湖南人对敌。湖南人得从容发展其本性,创造其文明,此吾人所谓湘人自决主义也。”这个《主张》对南北军阀是同声痛斥的。

  为了使得人们对新来的统治者谭延闿、赵恒惕不存幻想,予以先发制人的揭露,《主张》的结尾正面提出对新政府的要求。也即是对“敌对者”的警告:“谭组安(谭延闿的号)、赵炎午(赵恒惕的号)诸驱张将士,劳苦功高,乡邦英俊。此后希望其注意者:第一,能遵守自决主义,不引虎入室;已入室将入室之虎又能正式拒而去之。第二,能遵守民治主义,自认为平民之一,干净洗脱其丘八气、官僚气、绅士气;往后举措,一以三千万平民之公意为从违。最重要者,废督裁兵,钱不浪用,教育力图普及,三千万人都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之自由,此同人最大希望也。”这些内容也可说是新民学会关于当前湖南问题的政纲。

  这个《主张》发表之后,引起了各方面极大的重视。长沙各家报纸开始发表关于“湖南自治”的文章。一些官僚政客和老民党分子也催促谭延闿宣布“湖南自治”,以摆脱同南北政府的关系。谭延闿无法再沉默了。

  由于怕开罪南北双方,八面玲珑的谭延闿,原来并不打算唱“湖南自治”这出戏。但慑于各方压力和社会舆论,只好硬着头皮,于7月22日发出一个宣布“湖南自治”、“还政于民”的通电,(谭延闿于1920年7月22日发出“通电”,宣布湖南自治的宗旨:“民国之实际,纯在民治之实行,尤在各省人民组织地方政府,施行地方自治……认为非以湘改分之湘全体人民,不足迅起疮痍,速复元气。”)借此也正好钓钓浮名,讨好于众。从当时的形势看,他如果不“顺应民情”,就很可能爆发倒谭运动。

  这个通电发出之后,不管你愿意不愿意,是真是假,谭延闿就变成一个极其赞成“自治”的人了;于是就自然出现顺水推舟、弄假成真的局面。这时关于“自治运动”的文章,长沙各家报纸每天少则一两篇,多则三四篇。但是社会上关于“自治运动”的意见,还是众说纷纭的。例如,当过一任内阁总理的“湖南名流”熊希龄,多次想做湖南省省长不成,这回又想投机,赶忙从北京寄来一个《湖南自治法大纲》,并派代表同谭延闿接洽。结果,这个《大纲》被长沙的报纸逐条驳得体无完肤。

  对于一个运动的兴起,**历来主张先要造成舆论,也就是先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动员。针对这种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情况,从9月3日到10月7日的一个多月之内,他连续在湖南《大公报》发表了十篇文章,评论所谓湖南自治问题,即人民究竟需要怎样一种“自治”,怎样做法,才能促其实现。在最初的几篇文章中,他主要谈的是,湖南的根本问题在如何实现湖南人民真正的自主。他自己回忆这段历史时这样说过:“那时新民学会的纲领要争取湖南‘**’,所谓**,实际上是指自治。我们的团体对于北洋政府感到厌恶。认为湖南如果同北京脱离关系,可以更加迅速地现代化,所以主张同北京分离。”他还提出“建立湖南共和国”的主张,为了贯彻这种主张,他说,那时还采用了所谓门罗主义(1823年,美国总统门罗(1758—1831)为反抗欧洲俄、普、奥三国所组织之神圣同盟干涉中美、南美诸国**,发表宣言,内容为:美洲**今后不容任何欧洲国家作为殖民对象。任何欧洲国家凡旨在控制拉丁美洲各国命运者,均被认为对美国不友好表现。)的口号,“那时候,我是美国门罗主义和门户开放的坚决拥护者”。在文章中,**对当时全国政局的看法如下:“18省乱七八糟,造成3个政府、3个国会、20个以上督军王巡按使王总司令王。老百姓天天被人杀死奸死,财产荡空,外债如麻。”“全国没有一条自主的铁路,不能办邮政,不能驾‘洋船’,不能经理食盐。18省中像湖南、四川、广东、福建、浙江、湖北一类的省,同时美国亦不干预欧洲列国。后遂以门罗主义称孤立保守主义。通变成被征服省”,“受害无极”。(《湖南建设问题的根本问题——湖南共和国》。)又说:“全中国无政府,全中国大乱而特乱,我料定这种现象至少尚要延长七八年。”(《湖南受中国之累以历史及现状证明之》。)他认为当时中国还不具备像俄国那样进行“全国彻底总革命”的条件,“全国的总建设在一个时期内完全无望。最好办法,是索性不谋总建设,索性**去谋各省的分建设。”“22行省、三特区、两藩地,合共27个地方,最好分为27个国。”(《湖南建设问题的根本问题——湖南共和国》。)在俄国十月革命的影响下,以及“九年假共和、大战乱的经验”(《湖南建设问题的根本问题——湖南共和国》。)迫使广大人民群众觉醒起来。因此,目前比较实际的办法,是各省人民起来实行“各省人民自决主义”。就湖南来说,现在“机会来了,机会实实在在来了”,(《湖南受中国之累以历史及现状证明之》。)湖南农工商学各界人民应当起来“自决自治”,将“票匦拿到我们‘最大多数党’的手里来。”他赞成的所谓门罗主义,是湖南《大公报》的主笔(龙兼公)提出来的这样3个条件:“我们用心干我们自己应干的事”;“我们绝对不干涉别人的事”;“绝对不许别人干涉我们的事。”这种想法,确也反映了当时湖南一般人的心理。

  随后他写了一篇更为极端、更为痛快的文章,《反对统一》(见《**早期文稿》,湖南出版社1990年7月版。)长达2000字,发表在上海《时事新报》副刊《学灯》,反对南北和议,反对全国统一。文章开头就说:“中国的事,不是统一能够办得好的。”“中国二十四朝,算是二十四个建在沙堵(渚)上的楼,个个要倾倒,就是因为个个没有基础。四千年的中国只是一个空架子,多少政治家的经营,多少学者的论究,都只在一个空架子上面描写。”为什么呢?“中国人生息了四千多年,不知干什么去了?一点没有组织,一个有组织的社会看不见,一块有组织的地方看不见。”“推究原因,吃亏就在这‘中国’二字,就在这中国的统一。现在唯一救济的方法,就在解散中国,反对统一。”“我是极端反对和议的,我以为和议是一个顶大的危险,我的理由,不是段祺瑞的统一论,也不是章太炎、孙洪伊的法律论,我只为要建设一个将来的真中国,其手段便要打破现在的假中国,起码一点,就是南北不应复合,进一层则为各省自决自治。各省自决自治,为改建真中国唯一的法子,好多人业已明白了。这是这次南北战役的一个意外的收果。”当时除湖南外,还有广东、江苏、湖北几个省在发动“省自治”。如果全国“统一”了,各省又要受这种“统一”的约束。“中国人看上不看下,务虚不务实的老癖必要大大发作”。“我觉得中国现在的政象,竟如清末一样,国人对之,不要望他改良;要望他越糟越坏。我看此际尚未坏到极处,我们不能用自力加增其坏度,却尽可不必替它减少坏度。我们最好采不理主义。”“胡适之先生有二十年不谈政治的主张,我现在主张二十年不谈中央政治。”

  这篇文章是面向全国的。发表这样对全国政局如此尖锐的见解,使人感到这位青年作者的魄力非凡。关于湖南自治运动包括“湖南共和国”的思想,其中心是人民为**主宰,定要由人民“自己处理自己的事的完全主权”。(《“全自治”与“半自治”》。)从步骤来说,就是全力摆脱北洋军阀中央**的政治。至于理想的政体,并未超出以普选制为标志的**政体,即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模式。**当时很推崇瑞士的政治制度——联邦体制、直接民选和武装中立,“瑞士为吾侪‘理想湖南’之影相”。(《湖南改造促成会发起宣言》见《**早期革命活动》,湖南出版社1990年7月版。)这种“主权在民”和地方分权思想,大体也如孙中山的民权观。关于国体、政体这类政治问题,看来也属于毛当时新旧变化思想中的一个方面。像办《湘江评论》时一样,想到什么就立即着笔,关于湖南自治运动他一共写了21篇文章和书信。

  这种将湖南同全国孤立起来,一个省是否能关起门来办事,虽然是令人怀疑的一种想法,而且当时在舆论界就引起一些误解;但**赞成这个口号的实质,是从人民的觉醒和愿望出发,鼓励全体人民起来当家做主,不再听任军阀、官僚的摆布,确代表了当时湖南广大人民的共同心声,是有着现实的积极意义的。

  面对着这一群众性的“自决自治”的浪潮,谭延闿深知非争取主动不可。于是决定在9月13日召集官绅名流和省议员30余人开所谓“自治会议”,企图一手包办“自治”。消息刚一传出,立即遭到舆论的攻击,有的报纸著论“反对官绅包办”,“反对恩赐自治”,“注意冒牌自治”,并指出以省长名义召集不当。谭只好马上改为以“私人名义”召集。开会的前一天,有家《民国日报》如此讽刺道:“世界上没有狗能生虎的事实。湖南自治的起点,既不由人民发动,将来的自治法,当然就是大狗生出来的小狗。”(王无为:《明日》,1920年9月12日湖南《民国日报》;转引自《湖南自治运动史》上编,上海泰东图书局发行,1920年12月出版。)9月13日湖南《大公报》的时评说:“政府尚且知道召集自治会议,怎么人民却不见发起自治会议”,“难道这件事也是可以信仰官厅一手包办的吗?”

  9月13日,谭延闿以“私人名义”召集官绅开“自治会议”,决定由省政府10人、省议会11人为“湖南自治法”的起草员。地主阶级和官僚绅商代表的“省议会”也忙着开会,讨论“自治法”如何起草。这个“自治会议”是秘密召开的,因为谭延闿害怕公开后引起群众的请愿等类活动。报界得知会议决定的消息后,即群起而攻之,反对官绅包办起草,认为这是“官府如何对待老百姓的会议”;是“御前会议”;是“私人会议,绝对不发生丝毫效力”;“不必劳总司令大驾,要总司令派员起草”,等等。谭延闿原来还打算开第二次“自治会议”的,结果被迫取消,但还是将包办起草的权力让与省议会。

  这个省议会过去没有替人民办过一件好事,又早已超过任期,自然遭到同样的反对。《民国日报》记者著文,指着这些议员说:你们“只能算是资本家的代表”。“现在的省议员,凭天理良心说话,哪一个不是花钱买来的,以钱买议员,这种议员是什么东西,如何能代表**?”省议会请谭延闿查办这家报纸,谭转饬地方检察厅提起公诉。该厅遍查刑法条文,找不出根据。其他报纸同表愤懑,连篇论说,把省议员更加冷嘲热讽一顿。查办之事就不了了之。由此也可看出,驱张之后,民气伸张,确不可侮了。

  关于湖南自治问题,这时舆论造成了,各种议论也多极了。然而一般还是止于空发议论,或者仍将希望寄托于“茶陵先生”(即谭延闿,他是湖南茶陵人)的“制宪”。

  从9月下旬至10月上旬一连发表的7篇文章中,**集中批判了各种不正确的意见,透彻地说明了湖南究竟需要怎样的一种自治运动,他认为真正的自治运动,必须是由人民——种田的农人、做工的工人、转运贸易的商人以及殷勤向学的学生等最大多数人开会投票,才能作数;假如不是由人民发起的,不是由人民当家做主的,这种非农非工非商非学的少数人办的“自治”,一定是不能长久的,内容一定是虚伪的、腐败的、空洞的。当时各界上层人士中有这样一派特别流行的议论,认为政治只是少数特殊阶级的事,要学了政治法律的人才有资格谈;草拟“自治法”更是非同小可的事情(如熊希龄寄来《自治法大纲》,即有人批评熊没学过法律怎能写自治法)。也有一些人觉得湖南自治,问题太大,怕开得口。**在题为《释疑》的一篇文章中说:“这还是认政治是一个特殊阶级的事,还是认政治是脑子里装了政治学、法律学,身上穿了长褂子一类人的专门职业。这大错而特错了。春秋时候,子产治郑,郑人游于乡校以议执政。这些郑人都是学过政治法律的吗?意、英、法、美的劳动者,口口声声要‘取现政府而代之’。这些劳动者,都是学过政治法律的吗?”文中特别以俄国十月革命为例,向这些先生们发问道:“俄国的政治全是俄国工人、农民在那里办理,俄国的工人、农人果都是学过政治法律的吗?”为了让长期处在反动统治阶级正统思想影响下的人们打开眼界,文章以极其简洁、通俗而明确的语言说道:第一次“大战而后,政治易位,法律改观,从前的政治法律,现在一点都不中用。以后的政治法律,不装在穿长衣的先生们的脑子里,而装在工人们、农人们的脑子里;他们对于政治,要怎么办就怎么办,他们对于法律,要怎么定就怎么定。”文章号召全体人民起来,大家预闻政治法律,过问国家大事:“你不去议政治法律,政治法律会天天来议你;你不去办政治法律,政治法律会天天来办你。”因此,“湖南自治是一件至粗极浅的事,毫没有什么精微奥妙,毫不要根据哪一部法典,或哪一家学说。只是打断从前一切被中央、各省干涉束缚的葛藤;湖南境内事,统归湖南人自办,就是这么一回事,有什么精微奥妙呢?”文章最后说:自治法必须大多数人来议、来制定的才是有用的;不论是农人、工人、商人、学生、教员、兵士、警察、乞丐、妇女……都有发言权,一定应该发言,能够发言。特别重要的是,文章中还指出:大家一定要努力造成湖南自治的事实,不要什么“自治法”,也未尝不可以。

  在《“湘人治湘”与“湘人自治”》这篇时评中,**还批判了谭延闿在“致电”中表示的“湘人治湘”的论调,这个口号也是在各界上层人士特别是官僚政客中很流行的。这篇五百字的“时评”如一把匕首,锋利无比,刺中了谭延闿的要害,揭穿所谓“湘人治湘”,仍是一种官治,不是民治。“如果驱汤、驱张,目的只在排去非湘人,仍旧让换汤不换药的湘人治湘起来,那么,奉天的张作霖、直隶的二曹(按指曹锟、曹锐)……正是奉人治奉,直人治直……比那‘非湘人治湘’的汤芗铭、张敬尧,‘非鄂人治鄂’的王占元……到底有什么区别?”“故‘湘人治湘’一语,我们根本要反对。因为这一句话含了不少的恶意,把少数特殊人做治者,把一般平民做被治者,把治者做主人,把被治者做奴隶。这样的治者,就是禹、汤、文、武,我们都给他在反对之列,而况是已往的一个傅良佐,或是未来的无数傅良佐,我们还不应该反对吗?故我们所主张所欢迎的,只在‘湘人自治’一语,不仅不愿被外省人来治,并且不愿被本省的少数特殊人来治。我们主张组织完全的乡自治,完全的县自治和完全的省自治。乡长民选,县长民选,省长民选,自己选出同辈中靠得住的人去执行公役。这才叫‘湘人自治’。”傅良佐是湖南人,原是段祺瑞的陆军次长,段借“湘人治湘”之名,1917年9月派傅到湖南当督军。这篇“时评”就实际指出,谭延闿、赵恒惕与傅良佐之流,不过是一丘之貉罢了。

  **的这些剖析分明,有独到见解,有远大目标,以人民根本利益为依归的文章,这些完全不同于资产阶级**的,而是由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崭新的**主义思想的文章,一篇篇打中人们的心坎,成为这个自治运动**思潮中的主流。

  **一面宣传以广大人民为主体的人民**运动的理论,一面从事实际的运动。他在文章中反复说明这个道理:凡属一桩事业,先有了理论根据,而无一种运动继起,则理论的目的即无从实现;当前的自治运动必须有众多的人来做促进的工作,必须成为一个广大的群众运动,才有意义,才可能有结果。他号召长沙30万市民首先行动起来。于是,以学生联合会为骨干,1920年9月下旬至10月初,长沙各界、各团体都分别开会,讨论“省自治法”如何拟定。由于五四运动时期的广泛活动和随后领导驱张运动所形成的很大威信,这时**成了各群众团体公开的领袖。

  可是,这个“省自治法”究竟由谁来起草呢?关于“自治法”的起草问题,又众说纷纭起来:有人主张,应由省政府、省议会再加上教、农、工、商等公法团体和学生联合会、报界联合会等共同起草;也有人主张,由个人动议,联名起草;也有人主张,开长沙市民大会起草,交由各县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等等。**和他的战友们,都认为要趁热打铁,快刀斩乱麻,以免另生枝节;许多有心人士也都觉得当时是所谓“稍纵即逝”的机会。因为谭延闿正公开打着反对北洋军阀统治的“自治”旗帜,还必须努力装作“服从**”的姿态。**认为趁此时机通过一个《省自治法》之类的东西,假戏真唱,加一个紧箍咒在“湖南省长”的头上,这对人民,对推进今后的革命运动是有好处的。于是,在他的领导下,以新民学会的会员、学联的骨干和各界进步人士为核心,以广大学生群众为基础,联合和推动教育、新闻、工商、律师和政法各界人士,共同商议如何实现“制宪”的具体步骤。

  10月4日,在长沙总商会开了一次各界联合会。大家同意了**的意见,不能采取理论虽完善,而手续太繁复的程序;不如即由谭延闿这个“革命政府”召集“人民宪法会议”,既于理论上说得通,又于事实上做得到。第二天,长沙报纸上就刊出了由龙兼公、**、朱剑凡、何叔衡、彭璜等领衔共377人联名发表的长达4000余字的《由湖南革命政府召集湖南人民宪法会议制定(湖南宪法)以建设新湖南之建议》书,从事实上和理论上这样详细地解释了“怎样将湖南自治实现”的问题:第一,谭延闿的驱张行动、计划自治的言论和召集“制宪”会议等步骤,从理论、事实和法律上都证明已经违背北京“中央政府”(北洋军阀政府)了,因此,“革命政府”的帽子戴在“茶陵先生”的头上是甚为合适的(谭延闿后来到底发表谈话,不满意“革命”的称号)。第二,应由这个“革命政府”联合各团体召集“人民宪法会议”。第三,关键在“人民宪法会议代表”的“选举法”,代表必须是“直接的、平等的、普遍的选举;每五万人中选代表一人”。第四,“宪法”起草与公布之权属于“宪法会议”。第五,最后根据宪法,产生湖南的正式议会和省、县、区、乡自治政府。

  这时长沙最有组织力量和最有威信的群众团体仍是学生联合会。10月6日,学联发出致各团体信,请选派代表于第二天开会,并定于10月10日游行请愿。信中说道:“湖南自驱张成功之后,政府所筹划,人民所仰望,报纸所鼓吹,咸集中于地方自治一点。诚以不能达到完全地方自治,则政治腐败如故,人民痛苦无减,新湖南即无由建设。顾欲达到完全自治目的,此际实是唯一最好之时机。千钧一发,稍纵即逝,优游岁月,后悔何及!今省内外上下人士之所主张者,或则徒托空言,或则各执己见,或者有心敷衍,此皆由于最大多数之平民不能表示一种健全纯洁强有力之意见。”学联于同日发给各学校的通知中,则明白指出:“双十节举行市民游行大会,一以警告政府,一以唤醒同胞,庶几人民宪法会议早日实现。”(见1920年10月7日湖南《大公报》。)

  10月7日,参加学联召开的各界会议的代表空前广泛,各种群众性的、私人的、官办的、进步的、中间的、落后的团体,都派了代表,会议一致同意双十节游行请愿。“请愿书”则推举**、龙兼公为起草员。

  10月8日,签名于“请愿书”(见《**早期文稿》,湖南出版社1990年7月版。)的436人(签名者几天内续有增加),在教育会开全体大会,公推**为主席,讨论进行的方法。与会者一致同意了“人民宪法会议”的选举法和组织法要点各7点。规定“选举代表期限,至多不得过两个月”;“代表制宪期;以三个月为限”。会议推举了方维夏等15人为代表(其中唯一女代表为新民学会会员陶毅),于双十节向政府请愿。

  谭延闿、赵恒惕政府的假面具被彻底揭破的日子到来了。

  10月10日那天下大雨。但是到会的群众仍很踊跃。学生、工人、店员、报界及军警等,将近一万人。游行队伍由写着“请政府召集人民宪法会议”及“湖南自治”的红白二旗先导。各团体印发的“百姓是主人”、“农工商是上等人”等传单,达数十种。由于人数过多,游行队伍从教育会分三路出发,在全市游行,虽然大雨如注,人们遍身淋湿,但群众情绪很高,沿途大呼“湖南自治”、“打破旧势力”、“解散旧省议会”、“建设新湖南”等口号。

  《请愿书》中说:“吾湘现处特别地位,应采革命精神,打断从前一切葛藤,以湖南一省完全自决自主,不仰赖中央,不依傍各省,铲除旧习,创建新邦。至此后制治精神,宜采取民治主义及社会主义,以解决政治上及经济上之特别难点。”“湘人完全自治,不干涉外省,亦不受外省干涉。”关于人民宪法会议的组织法和选举法,都一一列出。游行队伍到达“督军署”时,谭延闿接见了彭璜等请愿代表,接受了《请愿书》,满口允纳人民的意见。

  这天游行发生了所谓在省议会扯旗的事件。原来群众对旧省议会(那些省议员早已超过任期)的一派“官治”,已极不满意,尤反对他们包办“制宪”。因此游行队伍经过省议会时,大呼“解散旧议会”的口号。第二天,报纸这样报道当时情况:“各人抬头一看,参议会的旗帜触到眼帘,遂惹起一番心事,以为‘过去之客’,怎么要常据‘不散之筵’;反不知进退,公然包办起制宪问题来。我们总要对它表示点子意思才好:于是有人上前将该会的旗子摘下。”

  第二天,谭延闿就借题做文章,为扯旗之事,召集各学校校长、各公法团体负责人、各报社经理开会,开始露出其狰狞面目,说这是“一种**道的举动,实应整顿”。并且大出威胁市民的布告:“切勿轻信游词,盲从晕行;远则危及大局,近则害及一身。”又这样回答省议会的告状:“其他借题鼓吹侮辱议会之言论,如果仍不觉悟,触犯刑章,政府自当依法取缔。”就在这天的会议上,谭延闿仍坚持召集宪法会议的组织法、选举法等,交省议会负责起草。到会者除一人赞同外,全体表示反对。原来“茶陵先生”是如此“顺应民情”、“提倡自治”的!昨天刚满口应允请愿要求,今天就出尔反尔了。

  谭、赵政府这时已很注意**了。扯旗事件之后,就传出一种流言,说旗子是这次闹自治运动的领头人**扯的;后来据说省议会又接到告密信,说**“在省立图书馆邀集各团体代表开会,运动某军队,捣毁省议会”。这显然是想借此加害这次自治运动的领袖——一个“可怕”的“过激分子”。于是**以“第一师范附属小学主事”的身份,向警察厅写了一封义正词严的公开信,揭露此种阴谋,**这种人身迫害。他在信中郑重声明:“一、泽东前为湖南制宪问题,不满意于省议会,是‘有’的。二、扯旗及谋捣毁省议会是‘没有’的。”“钧厅职司风纪,驱奸缉伪,责难旁推。应请在即严将造谣诬谤者缉拿惩办,以警刁风。再泽东为新湖南之自由民,除依法律,无论何人,不得于我之身体及名誉有丝毫侵犯。”12月5日的长沙报纸上,登载了这封信。

  通过这一真正代表人**志的群众性的**运动,谭延闿、赵恒惕军阀政府的假面具,就从此被揭穿了。这就促使人民醒悟:老虎嘴里是讨不出食来的;为争取人民的权利,必须依靠自己奋斗,必须依靠人民自己壮大自己的力量。这次自治运动虽然没有获得具体结果,但对开展湖南各种社会力量的**联合——**统一战线运动,提高人民群众的觉悟,特别是树立以**为首的马克思主义革命派的群众威信,有着巨大的意义。

  在这次运动中,湖南一批“不满现状”的小政客借此获得一官半职,却反过来嘁嘁喳喳,埋怨群众的“过火”行动。**为此写信告新民学会的同志说:大伟人虽没巩固,小伟人却颇巩固了。我们不必理睬他们。我们必须另造环境,做长期的准备、精密的计划、实力养成了,效果自然会见。这些绝不是写几篇文章能办好的,必须有一批真正的同志从事实际的工作。他当时在报纸上发表的一系列文章,虽然还不免带有某些资产阶级**思想的痕迹,但他是完全站在以工农为首的全体人民利益的立场上,站在彻底的**革命的立场上,来领导这次运动的;而且是完全清醒地将这个运动当做为渡到根本改造的一块踏脚板的。为了不致使各地新民学会会员引起如对驱张运动和自治运动的疑惑,他将自己的主张和活动情况,随时写信通告,特别说明这种“自治运动”只是应付目前环境的权宜之计,绝不是我们的根本主张。他认为如果因此能在湖南促成一个较好的环境,对于今后各种具体准备工作是有利的。在《新民学会会员通信集》第二集上,他在易礼容的一封信后面写了一段按语,他说:“我觉得去年的驱张运动和今后的自治运动,在我们一班人看来,实在不是由我们去实行做一种政治运动。我们做这两种运动的意义,驱张运动只是简单的反抗张敬尧这个太令人过意不下去的强权者。自治运动只是简单的希望在湖南能够特别定出一个办法(湖南宪法),将湖南造成一个较好的环境,我们好于这种环境之内,实现我们具体的准备工夫。彻底言之,这两种运动,都只是应付目前环境的一种权宜之计,决不是我们的根本主张,我们的主张远在这些运动之外……去年在京,陈赞周(学会会员陈绍休)即对于‘驱张’怀疑,他说我们既相信世界主义和根本改造,就不要顾及目前的小问题、小事实,就不要‘驱张’。他的话当然也有理,但我意稍有不同,驱张运动和自治运动等,也是达到根本改造的一种手段,是对付‘目前环境,最经济最有效的一种手段。但有一条件,即我们自始至终(从这种运动之发起至结局),只宜立于‘促进’的地位,明言之,即我们决不跳上政治舞台去做当局。”(《新民学会资料》第91~92页。)从上述观点,驱张运动和自治运动两项运动中的作为,深刻地表现出**一开始革命活动时即具备的从实际出发的革命精神,反对空谈高论的实事求是精神;说明他是一个善于利用一切机会来开展革命运动的策略大师。

  1920年11月,湘军内部谭、赵等派系冲突终于爆发。赵恒惕逼走谭延闿,夺取湖南**后,还装模作样地请了一班“学者”,草拟“宪法”,还组织了一个御用的由“各县人民代表”一百五十多人组成的“审查委员会”,争吵了好几个月,于1921年4月间公布了一个《省宪法草案》。在当时中国混乱的军阀统治情况下,这个草案也还有些比较冠冕堂皇的条文,还是一件颇引人注目的事情。**仍动员各方舆论,继续对赵政府作合法斗争,批评这个草案的根本缺点。他自己还写了一篇文章,在1921年4月25日的长沙报纸上发表,指出《省宪法草案》的最大缺点,是关于人民权利的规定极不完备,特别是关于工人的基本权利根本没有规定。1921年8月间,赵恒惕在“援鄂”战争失败中,匆匆通过了这部“省宪法”,于1922年1月1日公布。

  赵恒惕利用湖南人民企望和平的心理,投机地制造所谓“省宪法”以御内,同时又大倡所谓“联省自治”(辛亥革命后,在南北军阀对峙,中国长期不能统一的局面下,熊希龄、梁启超等一批在野的“名流”、“学者”,别开生面地提倡一种“联省自治”的主张,认为应该以省为自治单位,由各省省议会制定省宪法,然后仿照美国联邦制,组成“联省自治政府”;他们提倡地方分权,反对中央集权。这个主张,颇为一般势力较弱的军阀所欢迎,以抵制北洋军阀或邻省大军阀的吞并,利于一省割据。谭延闿、赵恒惕等当时都很拥护这种主张。)以御外,自以为比其他军阀“棋高一着”。可是,军阀统治必须扩充军队,军费直线上升,同人民要饭吃这个矛盾不是什么“省宪法”能解决的。由于将谷米大批外运以裕军费,1921年,湖南发生严重春荒,接着湘西、湘中几十县又发生大旱灾,灾民遍地,到处逃荒,长沙尤为饥民麇集之地。赵恒惕竟发布了一个荒谬绝伦残酷已极的取缔饥民布告,取消对饥民每天两合豆子的救济:“煮粥掺糠(指在饥民粥食中掺糠),正所以杜绝不饥之民来争食也。”这年的双十节,学生联合会联络各团体,发动学生、工人、市民数万人向赵政府示威请愿,提出裁减军队,救济灾民等要求;散发传单,号召士兵退伍,起来反对军阀;高呼打倒武人官僚政治,并且捣毁了省议会。群众示威游行时,赵不敢公开镇压;却效法张敬尧故技,纵令士兵殴打学生,并有教职员被打伤。10月12日,因士兵继续在街头行凶,一师、雅礼、明德等八校被迫停课。学联发动的裁兵运动,被赵恒惕镇压下去。到1922年1月17日,赵杀害了从事工人运动的黄爱、庞人铨后,这种“省自治”的假面具就更加彻底地在省内外揭破了。1922年,在**领导下,湖南工人运动进入**的时候,赵恒惕的遮羞布“省宪法”,却成为**手上一个进行合法斗争的有利的武器,这是赵恒惕所始料不及的。

  在领导这次自治运动以揭破谭延闿、赵恒惕反动政府假面具的同时,**更重要的活动是在宣传马克思主义,是在同志间进行**主义的讨论和准备建立中国**的组织,即在做奠定中国革命基础的工作。

  

使用第三方账号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