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轰烈烈的农村革命运动

作者:李锐 | 字数:4283
  湖南群众等待北伐军的到来,真有如大旱之望云霓。北伐军一进入湖南,中国**即通过各地国民党党部、农民协会和工人、学生团体,动员广大工人、农民和学生直接参战和给以各种支援,北伐军是1926年7月5日自衡阳出发的,各路同时进攻,8日克湘乡,9日克醴陵,10日克湘潭,12日克长沙、宁乡,16日克益阳,真是秋风扫落叶,势如破竹。当时北伐军本身具备的进步的革命军队的性质,以及北洋军阀部队的腐朽等,都是北伐战争迅速取得胜利的重要原因;但更基本的原因,还在广大农民和工人的援助。在湖南境内不多的几次战役,如醴陵之役,长沙之役,临湘之役,岳州之役等,都是由于工人和农民的参战,以极小的伤亡而取得很大的胜利。农民和工人除了直接作战,阻击溃兵外,其他带路、送信、运输、担架、扫雷、送饭、慰劳,以及战场鼓动、散传单等,无不踊跃参加。

  叶挺同志领导的最有名的第四军**团进攻醴陵泗汾之役,就是这样的情况:

  7月11日北伐军开始分三路进攻,我们在平民救国团(工人、学生共同组成)和农民武装队300余人分布于粟山坝、泗汾一带。当北伐军进攻时,敌人扼铁江而守,泗汾桥有机关枪对河扫射,河中船只尽被敌掳,北伐军殊无过河机会。此时我武装队将松树炮分置于敌人后方之高阜处,实施袭击,起初一两炮,敌不动,武装队乃更以鸟枪、梭镖等直接进攻敌人阵线,复以革命军旗帜招摇四周以惶惑其军心。至此,敌军改变其注意力于武装队,北伐军遂得乘机分两处渡河。渡河时,敌军尚严阵不退,后来一面北伐军大队从泗汾桥上冲锋,一面武装队两旁抄击,敌始大败逃走。此次掳获敌团副一名,营长二名,连长四名,兵士三四百人,毙团长一名,营长二名,拾弃枪二三百支。而第四军**团只死连长二人,兵士十余人。(1926年9月19日《战士》(当时**湖南省委机关刊)第19期。)

  平江之役也是这样:

  我军于8月19日拂晓开始攻击,农民即携各种旧式武器及锄锹等大举帮助围攻白石岭,冒弹冲锋,挺勇登山。乱兵大乱。当夺枪械无算,毙敌甚多,并进至离白石岭30余里之清水岭。敌兵节节退却,死亡载道(所获大炮枪弹无数,概交我军收领)。农民因攻击太猛,阵亡者至13名。驻晋坑三都段之敌军,因前线溃败,仓皇逃遁。农民曾某见一荷枪之逃兵,即持扁担追击。该兵开枪射穿曾某之腹部,曾犹未知痛楚,仍以扁担猛击,卒夺其枪,将该兵击毙。曾因用力太猛,亦倒地而毙。此次敌军被民众杀死者不下200余人,参战之猛烈,勇敢之精神,牺牲之重大,已可概见。农民所组之交通队,除报告敌军消息与通讯外,又以门片、木材等件作船划渡我军于白湖口,致敌军不及退却而缴械。暗探队侦探敌情,被杀被掳十余人。队员李春生,工人也,探知逆旅长陆某(吴佩孚手下战将),逃至下西街萧曹庙,即报告我军围剿,陆已自杀。向导队之工作,其最著者,由横槎引我军渡狮子岩,至县城北街,敌尚不知,致全军尽被俘掳无逃者。运输队员有运输数十里者,有自请运送不索取报酬者。宣传队除平日积极宣传散发传单画报标语外,并随我军到前线宣传,鼓励军心,号召民众。慰劳队送茶送水送饭送粥上火线,安慰士兵。疑兵队则遍处山谷,设置松炮及鸟枪爆竹,不时燃放,有时鸣号擂鼓,扰乱敌军。破坏队毁坏敌军电线,拆断桥梁,断敌归路。(1926年9月29日《湖南民报》。)

  长沙的被迅速攻占,与全城秩序的维持,完全得力于工人的直接参战。7月8日,北伐军开始总攻击以后,长沙工人群众在工团联合会领导下,即准备在城内起义,响应北伐军。后以敌军众多,自己缺乏武器,没有成功。7月9日,叶开鑫逃走,长沙人心惶惶,工团联合会组织了1000多人的工人保安队,分别把守城内外各要道,维持城内秩序。后来从湘潭溃退到长沙的叶开鑫残部,大多数都被工人保安队缴了械,有几个工人因此受了伤。实际上,长沙的工人阶级这时已掌握了部分武装。工人曾向北伐军第八军请求保持这些武装,或者全部编到第八军去,但是都被拒绝了,武装被第八军收缴去了。有一小部分枪没有交出,后来便成为长沙工人纠察队的武装基础。

  在援助北伐军进军当中,湖南各地工人组织了大批输送队,帮助各种后勤运输,单长沙就由工团联合会组织了三四千人的输送队。安源煤矿和株萍路工人组织的输送队,也在千人以上。

  北伐军进入湖南后,工人运动和农民运动都有巨大的发展。农民由自觉地推动并参与北伐战争,迅速转而发展他们自己的组织——农民协会,进而自动提出本身迫切的政治经济要求,再进而要求参与并管理**。据湖南各县1926年11月份的报告,全省已成立县农民协会的有长沙、湘乡、浏阳、湘潭、衡阳、宁乡、益阳、茶陵、南县、澧县、汉寿、衡山、祁县、蓝山、慈利、平江、醴陵、宝庆、临湘、耒阳、郴县、宜章、岳阳、常德、新宁、华容、绥宁、临武28个县。成立县农民协会筹备处的有武冈、沅江、新化、永兴、汝城、嘉禾、溆浦、沪溪、临澧、桃源、芷江、麻阳、安乡、城步、攸县、新田、常宁、安化、酃县19个县;特别区有长沙近郊及株萍路2处,通讯处有零陵、道县、安仁、桂东、资兴、东安、宁远7处。共计区农民协会有462个,乡农民协会6867个,会员人数共计136.7万余人。到1927年1月,农会会员更激增到200万人,能直接领导的群众增加到1000万人,差不多占了湖南农民全数的一半。

  从以上情况看出,农民运动的发展以湘江流域为中心,滨湖(洞庭湖)各县和资水流域次之。在湖南境内,这些地区在军事上和政治上历来重要,是当时支援北伐战争的基本地区。

  当时湖南农村大革命轰轰烈烈的情况,在**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有极详尽、极生动、极热情的叙述。请看,**这样生动地叙述了当时农民的革命专政:

  农民的主要攻击目标是土豪劣绅,不法地主,旁及各种宗法的思想和制度,城里的贪官污吏,乡村的恶劣习惯。这个攻击的形势,简直是急风暴雨,顺之者存,违之者灭。其结果,把几千年封建地主的特权,打得个落花流水。地主的体面威风,扫地以尽。地主权力既倒,农会便成了唯一的权力机关,真正办到了人们所谓“一切权力归农会”。连两公婆吵架的小事,也要到农民协会去解决。一切事情,农会的人不到场,便不能解决。农会在乡村简直**一切,真是“说得出,做得到”。外界的人只能说农会好,不能说农会坏。土豪劣绅,不法地主,则完全被剥夺了发言权,没有人敢说半个不字……总之,四个月前被一般人看不起的所谓“农民会”。现在却变成顶荣耀的东西。从前拜倒在绅士权力下面的人,现在却拜倒在农民权力之下。无论什么人,都承认去年10月以前和10月以后是两个世界。

  在经济方面和政治方面,当时农民对土豪劣绅的斗争是坚决而猛烈的,同时也做了不少改良风俗和经济文化建设的工作。总括起来,湖南农民在**领导下当时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经济的斗争:一、减租;二、减息;三、减押;四、换租约;五、平粜、阻禁;六、取消“东家”一切超经济勒索,如田信鸡、送工等;七、没收土豪劣绅财产,办农民银行,等等。

  各县农民的经济斗争,一般是从平粜阻禁开始的。地主阶级把剥削来的谷米,囤积居奇,高价出售,从中牟取暴利。各地农会就建立“平粜局”、“平粜委员会”,勒令地主按一般价格将谷米卖给农民。为了阻止土豪劣绅偷运谷米出境,规定谷米由本乡运往他乡,要有区农会的命令,由本区运往他区,要有县农会的命令。许多地方还组织了“民食维持会”,以乡为单位盘仓,调查谷米数量,按人口和年龄分配粮食,按计划采办军米,这样既解决了民食的困难,又保证了北伐军的军粮供应。

  (二)政治的斗争:一、打倒土豪劣绅:算账,罚款,戴高帽子游乡,组织审判,把个别大土豪劣绅大张旗鼓地处以死刑(长沙枪毙余敕华大会到会两三万人);二、打倒旧团保制,一切权力归农民协会;三、反对苛捐杂税;四、参与县**,农民协会力量大的县份,县政府差不多唯农民协会命令是从;五、解散团防局,夺取枪支;六、反抗不法军队;七、清剿土匪,等等。

  随着农会势力的高涨,各地普遍建立了梭镖队,这是使一切土豪劣绅看了打战的一种新起的武装力量。1926年冬,仅湘乡一县就有梭镖10万支,湘潭、衡山、醴陵、长沙等县,七八万支、五六万支不等。农民就靠夺取团防局的枪支,组织梭镖队,同地主阶级的反动武装进行着激烈的斗争。

  (三)其他反封建斗争和农村建设方面的工作:禁赌禁烟、剪发放足、破除迷信等改良习俗的斗争;办学校、修路、筑塘坝等工作。这些工作使湖南农村的社会风气,一度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短短几个月时间内,以贫民、雇农为主的100多万农民协会会员,推动上千万农民群众,把乡村兜底翻过来了。在农民力量强大的地方,一切封建统治被打得粉碎,真是一切权力归农民协会。农民在冲决一切束缚他们的罗网,朝着解放的路上迅跑。社会上各阶层的人,也都被卷入到这个变动中。

  “在这场农村革命的大风暴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左’的偏差,诸如擅自捕人游乡,随意罚款打人,以至就地处决,驱逐出境,强迫剪发,砸佛像和祖宗牌位,等等。这些做法容易失去社会同情。对谷米的平粜阻禁,以及禁止榨糖酿酒,禁止坐轿,禁止穿长衫,等等,易使商人、中农和小手工业者产生反感,也使一般农民感觉生活不便。省政府因地主借口谷米无法出卖拒交田赋,军米收购困难,也不满阻禁办法。此外,还冲击了少数北伐军官家属,引起同湖南农村有联系的湘籍军官的不满。这些虽是运动的支流,但不利于巩固和扩大农村联合战线,最大限度地孤立打击敌人。”随后在12月召开的全省农民代表大会上,“确定进一步开展农村政治经济斗争的同时,对于平粜阻禁问题作出了政策上的限制,规定在保障当地民食需要的前提下,余谷准予流通,不限价格,并规定煮酒熬糖,非特殊情形不可禁止。当时区委(即省委)认为农村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从农协角度检查,主要是由于成分不纯,混进不良分子所引起,因而在全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关于组织问题决议案中,规定了各地农协必要时可‘进行洗会运动,以淘汰不良分子’。”(李维汉:《回忆与研究》(上),第97~98页。)

  大革命时期的党还是幼年的党,还缺乏领导这样大规模群众运动、革命风暴的经验,还不懂得如何纠“左”防右,或纠右防“左”。正如当事人李维汉(大革命时期湖南区委即省委书记)说的:“1926年底和1927年初,当革命日益深入的时候,迫切需要党从指导思想上划清正确和‘左’、右偏向的界限,注意争取中间势力,扩大联合战线,区分革命步骤,制定具体措施,引导革命走向正轨。区委并未做到这点,而在应该怎样看待农民革命斗争中发生的‘左’倾偏向问题的指导思想上摇摆不定,在开始纠正群众运动‘左’的偏向时,又有过如洗会运动中出现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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