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肉能分家吗?

作者:徐墨 | 字数:8224
  有一个话题沉重而深奥,似乎无法定论,那就是灵与肉。

  灵魂虚无缥缈且视力无法达到,而肉体则是一个看得着、摸得到的纯物质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数以千计的人的灵魂与肉体时刻都在这个空间中相互寻找、碰撞,然后就在这种微小的概率中诞生出新的生命。

  帕斯卡尔曾经发出感叹:“肉体不可思议,灵魂更不可思议,最不可思议的是肉体居然能和灵魂结合在一起。”李敖就是这种“灵肉合一”论、“灵肉一致”论的忠实拥护者。对于每个人而言,肉体是不能自行选择的。一具肉体也许是残缺不全、丑陋不堪的,那么依附于这个肉体的灵魂是否会感到痛苦呢?一个高尚的灵魂如果遭遇一具充满遗憾的肉体是件令人惋惜的事,而一个粗鄙的灵魂得到一具美丽的肉体又是多么令人不平的一件事。最尴尬的事莫过于灵魂与肉体的不相配,尤其是它们的轻率结合更是如此。肉体,有时真的会让灵魂变得现实,而有时又会让其狼狈不堪。但是就算如此,它们的分离会更加让人悲伤。因此,更多的人还是会因为灵魂与肉体的结合而感到欣慰。

  总之,灵魂离不开肉体,因为肉体能带给灵魂种种愉悦,失去肉体的灵魂只是一个无意义的幽灵;而肉体也离不开灵魂,因为一个高尚的灵魂能够提高生命的整体质量,失去灵魂的肉体只是一具没有自我意识的行尸走肉。这就印证了李敖的“灵魂平等”论。如果将灵魂与肉体当做两个**的个体来看待,那么生命会渐渐老去,最终肉体会腐烂,灵魂也会飞散。因此,灵魂与肉体必须相互渗透、如影相随,生命将因此得到升华。

  ◎灵与肉

  人类本是动物出身,他在原始竞争中,肉体的本钱并不足:游不过鳄鱼、缠不过巨蟒、跑不过豺狼、打不过狮熊虎豹。一场混战下来,结局常是“人为万物之肉”。这时候,人类站起身来,开始头脑体操,最后自败部转入胜部冠军,成为万物之灵。灵呀灵的,到头来却发现不够灵,因为解决不了灵与肉的多边关系问题。

  ——李敖

  这段话中,李敖提出了一个问题——灵肉问题,何谓“灵肉”呢?说白了就是灵魂和肉体,因为灵是虚无缥缈的,而肉则是真实存在的。这里所说的灵肉问题主要涉及的就是人类,而与其他生物无关,对此李敖早已作出解释:“神仙只有灵的问题,因为神仙有灵无肉;动物只有肉的问题,因为动物有肉无灵。灵肉都有的问题,只在人类发生。灵肉问题,只是人类的问题。”虽然这个解释带了点唯心思想,但是也不无道理。至于上面所提到的关于“解决不了灵与肉的多边关系问题”主要是指崇灵贬肉、灵肉一致、灵肉平等、灵肉合一且不可二分等问题。

  先让我们来看看何谓“崇灵贬肉”问题吧。对于“崇灵贬肉”的来源、解释以及基本思想李敖已经研究过了:“基督教的理论家和‘文字警察’们,认为人类灵魂的永生,有赖于一个先决条件,就是对肉的控制。对肉的控制,本是哲学家、宗教家的一个老题目,但到了中古教棍手里,却变得走火入魔。中古教棍提出一种毫无根据的怪论,叫做‘唯灵论’,或叫‘灵魂至上论’,或叫‘崇灵贬肉论’。这种怪论,不论怎么巧立名目,怎么叠床架屋,怎么演绎,它的基本论调,不外‘灵’是高的、圣的、好的;‘肉’是低的、邪的、坏的。”很明显,灵魂高尚、肉体低下这样的论调已然落后,也可以看出,李敖对于这种“崇灵贬肉”理论极为不屑。李敖认为灵肉的地位是平等的,肉是愉快的象征,可以用来给灵做漂亮的“玫瑰网眼”。而且李敖觉得灵肉学说用在爱情中也一样适合,恋爱中的灵肉是一致的,两者一样重要。对

  于唯灵论李敖又作了一点补充:“唯灵论的种种怪相,它的基本魔障,就在将人‘灵’、‘肉’二分。误信灵肉二分的人,他们在生理构造上,好像多了一层‘道德的横膈膜’。膈膜以上,是仁义道德,是上帝;膈膜以下,是男盗女娼,是魔鬼。他们认为:灵是清洁的,肉是肮脏的,因而崇灵贬肉。这种崇灵贬肉一蔓延,即使教棍以外,许多知识分子也大受感染,而绝对的灵上肉下起来。”这段话中提到了灵肉二分问题,就是将灵与肉分开讨论,打比方的话就好像谈恋爱时只做到灵的一面(比如精神交流、语言交流等),而没有做到肉的一面(简单点说就是人们常说的卿卿我我),说俗点就是“占着茅坑不拉屎”,这样还不如不谈。李敖对于灵肉二分也是持不赞同态度:“最明显使人惊异的态度,就是所谓‘灵肉二分’。中部某大学的一位教授,在中部课堂上,总用上部讲精神文明经典文化;可是一到北部来,他却用下部去反对《诗经》中‘采葑采菲,无以**’的人性论史。所谓灵肉(如果还有灵可说的话),对这种人说来,只是以灵骗钱,以钱买肉而已。他们的灵肉一致,只是在卑鄙上一致,并不在和谐上一致。”也就是说,李敖所指的灵肉一致是和谐的一致、真正的一致。只有真正开明智慧的人能达到真正灵肉一致的境界,这样的人坐怀不乱,每天都能享受快乐生活,不会自找烦恼:“真正开明智慧的人物,当他起居饮食**作乐的时候,绝不背着灵上肉下的错误思想去苦恼自己。所以,一旦当他有机会去摸修女的**,他没有大道理,也没有罪恶感,他是快乐、温柔而一致的,他的灵魂,就在他的手上。”但是偏偏也有很多唯灵论者看不惯灵肉一致者,甚至不断残害、剥夺他们“灵”的部分:“有灵固然高级,有灵有肉又何尝不高级?一般说来,唯灵者常常过度自豪他们灵的成分,甚至武断地抹杀有灵有肉者中灵的成分——总以为‘那些人只是一堆肉,只是一幅裸肉横陈的春宫图’!殊不知灵肉一致的愉快,远不是一般‘芽芽爱情’者所能领略的。”总之,只有同为灵肉一致的人才能理解灵肉一致的人的乐趣所在,才能既接受他的“灵”又接受他的“肉”,沈从文就是如此:“我不仅爱你的灵魂,我也要你的肉体。”

  在现代社会,很多人都无法处理好灵与肉的问题。之所以会这样说是因为在现代文化中灵与肉往往是向两个极端发展,而现代人在这种两极发展的背景影响下,灵魂与肉体都同时受到一种折磨,这使得人与人开始变得隔离并疏远,生命呈现出一种枯萎状,而爱情则渐渐往“我不要你的灵魂,只要你的肉体”这样的趋势发展,人的本能以及肉感中的人性开始恢复,灵魂中的人性却在慢慢萎缩,对于情感以及美的认识开始模糊,并开始缺乏感知能力,甚至身体也开始迟钝而麻木。而李敖也发现了这个问题,他甚至认为在这个问题上现代人很失败,还不如老祖宗们做得好:

  “女人‘灵’的一部分,已上升到月满西楼的修道院;‘肉’的一部分,已下降到江山楼的‘卡紧卡紧’(快快)派,以致心物二元起来:形而上者有灵无肉,形而下者有肉无灵,前者启灵过分,后者**太多,两相辉映,终于变成了现代的不灵不肉之人。目前我们眼之所见的现代人,十之八九都是不灵不肉的,而不是‘灵肉合一’的,这是现代人的一大失败。

  “我这里说现代人失败,并非说老祖宗们‘灵肉合一’得成功,而是觉得:以现代人的进步和头脑清楚,理应比老祖宗们处理得高明、处理得漂亮、处理得达生近情、处理得和谐有致,可是细看之下,显然并不如此。现代人仍在灵上肉下里兜圈子,又不能不肉,结果只好在‘灵魂纯洁’、‘肉体不纯洁’的迷宫里打转,在忏悔与罪恶感之中周而复始。现代人一方面追寻琼瑶《窗外》的纯情派十七岁,一方面浪迹宝斗里巷内的人肉市场,这是他们最大的羞耻。真正的灵肉一致者,绝不如此。他的境界,是《列子》书中的‘心凝形释’的境界,他发乎灵,止乎肉,但绝不花钱买肉。扬州二十四桥的诗人杜牧,形式上是逛窑子,实质上该是因妓谈情,因灵生肉。他若是花钱**的粗汉,也不会‘赢得**薄幸名’了。”

  由此可见,大多数现代人已经越来越偏离轨道,走到“灵肉一致”的相反面,走到“情与美”的荒原之上,甚至有人开始主张“灵肉分离”这种灵肉不合拢,情与美不再能被感知的论调,随着时间推移,他们不断地认同或背叛,最终的结果只有空虚,这样的结果只会让人更加残忍地进行自我折磨,直到将自己推向情感荒原的最里面。在上文中,李敖提到了“灵肉合一”的问题,而“灵肉合一”的目的就是为了达到“灵肉一致”,达到“灵肉一致”之后就要开始强调“灵肉平等”了。19世纪的英国诗人勃朗宁是最早认为灵不比肉高、肉不比灵低的人,他曾经说过:“……灵之对肉,并不多于肉之对灵。”李敖非常欣赏这句话,他认为这段话是对灵肉均衡的启示,能够让人们灵中有肉、肉中有灵,从此灵感与肉感皆有,以此在爱河与大化之中俯仰一世。李敖还评价这句话是灵肉平等的伟大提示,而勃朗宁的另一句话也让李敖起了共鸣:“肉乃是‘愉快’的象征,是可以给灵来做漂亮的‘玫瑰网眼’的。”李敖又再次有感而发:“这种卓见,实在值得满脑袋‘灵魂纯洁’、‘肉体不纯洁’的卫道者的反省。崇灵贬肉的论调,早已是落了伍的论调。只肯定灵的快乐而否决肉的快乐,乃是对寻乐本身的一种残缺、一种怪症,并不值得神气活现。”换句话说就是,如果一个人没有达到灵肉一致,那他不能算一个健全的人,但是一旦达到了灵肉平等的空灵境界,他将成为“一个人”,一个完整的人。

  ◎**的尺度

  把衣裳既看得如此神圣,在另一方面,不穿衣裳或露出一部分肉体自然也就要不得。因为肉体是“丑恶”的,“同**”的,所以把肉体露给别人看就显得大不敬,是对别人的一种侮辱。

  ——李敖

  这段话完全体现出中国封建思想中极为保守的一面。而“中国人保守,外国人开放”这个观念历来被大部分人所认同。为什么会这样呢?主要是中国古代受儒家思想影响深重,尤其女性方面更是如此,比如女性不能随便**自己的脚,尤其是在男人面前,在古代,如果一个女子在男子面前裸足,那就是在**那个男人,会被人认为该女子品行不端、放荡下贱,不是好人家的女孩,当然如果男女之间情投意合就另当别论了。总之在古代,女子晚上睡觉一般都是衣服裤子袜子一样不少地穿着睡,如若不然,就是有伤风化,相当别扭了。而在古代被列为禁书之一的《**梅》,在现代看来也不过如此;一首描写男女感情的诗歌也能被说成是“淫诗艳词”。由此可见,所谓的保守也不过是封建思想在作祟。而李敖对于中国这种有点**的保守观念可谓是深恶痛绝:

  “翻开日本平凡社的洋洋巨册《世界**美术全集》,第一使我们惭愧的,就是没有一张中国的**画,也没有一张**雕刻的图片,其中代表东方的有日本的出浴图,印度的暴露画,可是却没有中国的作品占一席地,这真是一件耐人寻味的事!

  “再翻开中国的美术史,你可以看到什么‘美人图’、‘明妃出塞图’、‘唐后行踪图’,可是你绝对找不到一张光着屁股的女人,绝对找不到对**艺术欣赏的观念。中国人没有这些,他们压根儿就不画正视肉体的图画,也不画一个脱衣出水的女人。他们要画就画两个——例如仇十洲的春宫图,这就是中国人的‘**艺术’!

  “中国人的‘**艺术’表现都是**的、可耻的,什么‘男女裸逐’啦、‘起裸游馆’啦、‘裸身相对’啦、‘帘为妓衣’啦,无一不是丢人的记录。换句话说,中国人对肉体的观念是不正常的,这种不正常的观念再被‘礼教大防’一阵,立刻就建构了衣裳的伟大,所谓‘蔽形,表德劝善’,此‘圣人所以制衣服’也!”

  上面几段话,一直在突出一个重点——“裸”。自古以来,中国人的禁忌就颇多,而“**禁忌”就是比较重要的一项。古代的中国人非常忌讳**自己的身体。可以光着身体到处跑的也就只有那些小孩子了,相比之下那个时候的成年人是绝对不可以也不允许将自己的肉体**于人前。民间就流传有“男不露脐,女不露皮”的俗语。不过古代对于男性上体**的限制并不是很严格,原因可能是由于男性上体并无敏感的**地方,还有一个原因可能是出于对经常干重体力活的男性的照顾,考虑到干活时可能会很热等。虽说对男性的要求不是很严格,但是对于女性可就没这么好运了。古代对于女性的**限制是非常严苛的,已经达到了惊人骇世的程度。古时候,一般平民家的女子,从幼年开始就要深藏于闺阁之中,正所谓“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就是用来形容这些女子的,女子们被要求整天都待在家中。这种做法的意思就是要将难以包裹的脸以及手都隐藏起来,千万不要让外人看到。因为古代人认为女人任何部位的**都会产生一种“性引诱”,很容易引起男子的**,很有可能因此招致祸患。孟姜女这个故事大家都知道,根据传说,万喜良就是为了逃避修建长城的苦役,才会逃跑,而慌乱中跳入了孟姜女家的院子,一不小心看到了孟姜女玩水时**在外的胳膊。于是乎,孟姜女只好做了万喜良的老婆。从这里可以看出,之所以会存在**禁忌并不仅仅是因为有失礼貌或男女之间的私情,其中还有更为深层的信仰根源。也就是说,古代人认为,当自己**的肉体被别人看到时,自己的灵魂就在同一时间被这人摄去了、控制了或者占有了。因为这个原因,**者将完全失去自卫能力,只有服从这个人跟着这个人走。只不过,在后世封建礼教的影响下这种深层的根源逐渐变换了形貌而变得更加隐蔽罢了。一直到现今,当有人提起某某时,有些人会带着很自信且自豪的口气说:“那个人呀,我见过他!”“我认识某某!”“我和他是莫逆之交。”“我们从小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等,这口气里隐隐约约地可以感觉到他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潜台词:“我已经占有了他!”当然,这种占有观念并不是指肉体,而是属于灵魂的占有!总结起来就是人们越是熟识某人的面孔以及他的肉体,就越是能更多、更牢地把握那个某人的灵魂。至少古代的人们是这么相信的。当然,对于中国人的这种忌裸情结,一向很开放的李敖是不能理解的:“肉体暴露这件事并不是什么不得了的事,更不必用礼教的眼睛来大惊小怪。一个钢琴家,可以表现他的指法;一个运动家,可以表现他的体魄;一个美人,为什么不能表现她的肉体?肉体本身并不是什么神秘或肮脏的东西,一个以‘精神文明’自豪的民族,岂可以随便遮盖它吗?”努力遮掩只会欲盖弥彰,明明很美的东西,如果遮掩过了头只会让人以为它很丑陋,因而不好意思展现出来,这样的误会很少有人能受得起,又能受多久?不如把美的一面展现出来,看谁还敢乱说闲话。美的东西应该大家一起欣赏。

  相比起中国人这种对于肉体的忌讳,西方人可就开放多了,他们不羞于表现自己的肉体,而且极能欣赏肉体之美,李敖对此颇感欣慰:“西方人继承了古希腊的对肉体美的尊重观念,这种观念最具体的表现是他们创作的艺术品,在绘画、壁画、皿画、织品、雕刻、浮雕、木雕等艺术品上,他们流露了各种对肉体的欣赏与礼赞。这种传统的代代相传,自然发展到近代的模特儿、脱衣舞、**会、日光浴运动,以及身上衣服的缩减、电影检查的放宽。”其实任何一个民族都会经历从保守到开放这么一个过程,西方国家也不例外,只不过从起跑线上开始西方国家就已经超出中国一截儿了。先看看西方卖得最快的读物《圣经》里的说法,人类之祖亚当夏娃一开始不就是赤身**吗,后来由于偷食**才因此穿上衣服,至少在那个时候看来衣服就是戴罪之身的象征,是枷锁一样的存在,所以从思想上来看,西方人就已经超过我们老祖宗了。再看看那些西方神话中的诸神,大部分都是衣不蔽体、袒胸露乳,如爱神维纳斯等。再加上后来西方人思想觉醒较早,接受新事物快,自然要比中国开放得多。不过随着各种改革的进行,中国人的思想也日益开放,虽然李敖对此还是有所不满:“在对肉体的观念上面,最正常的合法开放是艺术家眼前的模特儿。模特儿的出现最早是在私人的画室里,到了民国八九年,上海有人发难了,最有名的是常州怪人刘海粟,他公然呼吁:‘模特儿到教室去!’主张公开在教室里作人体写生。当时这件事闹得满城风雨,老顽固们大骂他、新闻记者攻击他、孙传芳的五省联军捉拿他,人们把他跟写性史的张竞生、唱毛毛雨的黎锦晖目为‘三大文妖’。可是时代的潮流到底把‘文妖’证明为先知者,全国各地的美术学校一个一个地成立了,光着屁股的模特儿也一个一个地合法了,在道统与法律的夹缝中,模特儿几乎变成唯一的漏网者。第二个漏网者是什么,我不能想象,看到目前的所谓‘歌舞团’,我想迟早大概是脱衣舞了!”这样也是,保守思想根深蒂固,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撼动的,就算到了现代,中国人还是比较忌讳在人前**身体,不过已经不像过去那么过分拘泥了。虽然如此,对于**或者性**的**仍然是禁止的;而对于四肢或其他不太**的部位则是听之任之;至少现在的中国人已经能够接受人体画展、穿戴“比基尼”三点式泳装以及欣赏人体艺术,这是中国人在**禁忌这方面有所突破的标志。

  ◎男女之事

  中国的圣人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这明明指出男女之事,乃一如饮食之事。试问饮食之事,是道德的呢?还是不道德的呢?我们必然会答说:这是不可拿道德标准来判定的事,至少是不可全拿道德标准来判定的事。按照中国圣人的说法,男女之事,也正是如此。完全拿道德的眼光来看男女之事,是会把自己也搅乱的。曾国藩一直以克欲存诚告诫友朋,并以之自勉,但终为了讨姨太太惹得自己气沮,朋友不欢。这一混乱,也就是不明男女之事本质的混乱,把道德标准硬来搅到“人之大欲”里去,其结果必是吃力与伪善,道德的约束有它一定的范围,超过了这范围,道德就失效,人就难能、人就气沮。道德可以约束人杀人越货,但道德约束不了人不吃不喝,约束不了男女方面的要求与满足。

  ——李敖

  男女之事本是自然,现在却被戴上了道德的枷锁,李敖对此着实不爽。而偏偏有些卫道士极力鼓吹让别人“灭人欲”,自己却极为放纵,更是让人不爽,虚伪至此,已无人能比。这里所谓的男女,并不是指男人和女人,而是指男女之间那点从灵到肉的事。就拿改革前的“文革”时期来说吧,那个时候整个的社会风气都带有那么一点禁欲的味道,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懂、似懂非懂或是不懂,一提到男女这方面的事情,大家都要一致愤慨一下,就算是装也要装出一脸义愤填膺的样子来。对于这种“男女大防”现象,李敖不以为然,他认为男女之事就是男女之乐,为何要禁。于是李敖又开始发表评论了:

  “道德家严格限定男女之事仅限于‘阃房之私’,故偶一逾越,即生悲剧。从秋明戏妻到孟子出妻,都不乏例子。其实男女之事是天下的大问题,男女之乐是人间的至乐,岂是三言两语就摒绝得了的?又岂是草草了事就带过去了的?男女之乐,不但‘有甚于画眉者’,并且还有甚于草草**者,道德之士可以想到吗?再按圣人标准,以饮食做比喻,人于吃饭,如果只是以一种责任感去填饱肚皮,试问有何意思?唯有美食当前,情调优雅,吃起来,才算不负此腹,大快朵颐。男女之事,亦复如此。公鸡对母鸡是不搭话的,按倒在地,拔而起,试问有何情调?人若混到这步田地,道德再高,也无趣味。故男女之乐,理当把它艺术化、把它多彩多姿、把它千奇百怪、把它出神入化、把它淋漓尽致,惟其如此,才算不负此‘生’(生字是双关语,一为生命,一为**)。

  “从这些角度来看男女间事,只要以男欢女爱做基础,两情缱绻做要件,没有买卖也没有胁迫(因为买卖和胁迫倒是道德的乃至法律的问题),则其他一切都可置之度外,其情可纵,其性可驰,不厌细腻,花样愈多愈好。最重要的,在这些领域里没有所谓‘淫’字,有也不作卑下的解释。”

  这只能说明在传统道德观念中,中国人的性与爱可以说是完全分离的,相反,柏拉图式的那种精神恋爱受到了人们的推崇,肉体因此所受的煎熬是微不足道的,完全可以忽略,如果有人过于强调这点,就会受到大部分人,特别是那些卫道士们的鄙夷以及唾弃。现在看来,这种想法极为错误。爱与性就如灵与肉,二者不可分,也分不开。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曾在他的著作《动机与人格》中提出了一个著名的理论——“需要层次理论”:人的基本需要由低级到高级依次是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与爱需要、尊重的需要以及自我实现的需要。可以说,“性”是人的最基本需要之一,它的目的通常有两个,一个是为了传宗接代,也就是生育;还有一个就是为了快乐。传统观念当中,认为“性”是为了生育这一目的是允许的,但如果是为了快乐就是不正当且不被允许的,因此,中国传统女性都会受到性的压抑,她们由于传统思想的限制与禁锢,从小就对自己的身体充满了禁忌,一直恐惧并回避关于自己身体的一切,对于“性”就更是迷惑并鄙视,中国古代女性对于自己的身体基本上是一无所知,不懂得享用身体的权利,更放弃了让自己快乐的能力。所谓婚姻在那时是对男女关系的一种认可,同时也约束人们走入“泛性主义”,中国传统观念中一向是谈性色变,觉得“性”是极为不道德的。但殊不知,道德不道德是要有所区别,不应该一概而论的。以爱为前提的“性”可以说是道德的。而无爱的“性”才可划分在不道德的范畴中。道德是一种精神思想,是不可能凭空出现的,只有对比不道德才能有道德这一说,所以,要首先“肉体复活”才能走向“精神释放”,特别是女性,她们内心的渴望首当其冲应该是“肉体的被开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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