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权时代的附属品

作者:徐墨 | 字数:10149
  中国古代女性地位极为低下,在那个男权时代,女人仅仅是男人的附属品,她们被要求唯男子是从,不允许有自己的**思想。孔子曰:“女子者,顺男子之教而长其理者也,是故无专制之义,而有三从之道,幼从父兄,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孔子遂言曰:“女有五不取:逆家子者,乱家子者,世有刑人子者,有恶疾子者,丧父长子。妇有七出,三不去。七出者:不顺父母者,无子者,淫僻者,嫉妒者,恶疾者,多口舌者,窃盗者;三不去者:谓有所取无所归,与共更三年之丧,先贫贱后富贵。凡此圣人所以顺男女之际,重婚姻之始也。”这就是圣人之言,然而,大凡世间女子,能做到这些的却是寥寥无几,于是孔子又曰:“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对于古代女性如此地位,李敖也有所认识:“在中国传统的观念中,一个女人的路线,只是‘贤妻良母’的路线。这是一条单行道,一条非常狭窄的单行道。夹在这条单行道两边的,是丈夫的拖鞋、子女的尿布、厨房的锅碗瓢盆、邻居的八舌七嘴。故中国的女性,只是男人的附属品,她的一切生老病死、富贫荣枯,都以丈夫的变化为函数。她自己,并没有真正的自己。中国的传统观念,也从不允许女人有她的自己。传统的女人,在‘贤妻良母’以外,多认识一些字,多写一首小词小令,已属难得,并且也接近‘大逆不道’的边缘,因为‘女子无才便是德’。女子的‘完成’,并不以‘才’为充要条件,甚至‘才’还是她‘不守妇道’的张本。所以流风所及,中国历史上至多只有伟大的‘母性’,并没有伟大的‘女性’。中国历史上不会有‘女思想家’、‘女社会改革家’、‘女叛徒’、‘女飞行家’……中国的传统不鼓励女人去走这些路,要走也走不成。中国的女人不论长得多么高,也要被男人踩在肩膀上。正所谓女高一尺,男也高一尺,因为女人那一尺,就是间接为男人高的。”

  虽然我国古代的女子随着时代的不同在社会中的地位也是不断变化。但是“玉主沉浮,源于母系;峰回路转,始于奴隶;深渊难跃,在于封建”,就算女性的地位经历了几千年的沉浮变换,期间也有过短暂的辉煌,事实证明,更多的仍然是被压抑的无奈,不知何日是头。

  ◎生女是罪

  在古代,有一件怪事:男人离不开女人,可是男人又看不起女人;更怪的是,不但男人看不起女人,连女人也看不起她们自己。——李敖

  中国古代女性从出生起基本上就被决定了命运,“女子不如男”的命运,可以说一开始就被男性踩在了脚下。甚至还在婴儿时期,两者就开始被区别对待了。如果一户人家生产,生的是男孩,全家乐开怀,卜算八字、请客吃饭、寺庙还愿,孩子满岁时的抓周,基本上都不会少了这些礼数,就连孩子的母亲也觉得脸上添光。可如果生了个女孩呢?上面的待遇很少有能享受齐全的,没唉声叹气说是“赔钱货”就已经不错了,甚至有的妇女还会因此被夫家休弃,原本就低的地位更是一落千丈,而刚出生的女婴能活下来就不错了,有的干脆直接掐死。这不是危言耸听,中国古代就是那么“重男轻女”。

  李敖曾经对比过古代婴儿出生时由于性别原因所受的区别待遇:

  “男孩子生下来的时候,放在床上;女孩子生下来的时候,放在地下。或者放在水里,干脆淹死。这是因为养不起,又没有‘安无妊’或‘乐普’,只好即时生杀了事。这种风俗,叫做‘溺女’。”

  “男孩子生下来的时候,穿漂亮的衣裳;女孩子生下来的时候,只穿背心式的**。”

  “为了奖励生男孩,汉朝章帝发明了‘胎养令’,对生儿子的有优待,生女儿的就不行,除非生杨贵妃,生杨贵妃可以‘不重生男重生女’。但举世滔滔,哪有那么多杨贵妃好生?何况万一生不好,生出了黄承彦家的丑丫头,除了嫁给诸葛亮,也没人要。但举世滔滔,哪有那么多的诸葛亮?”

  “古代把生下男孩子叫做弄璋之喜。什么叫弄璋之喜?小孩子要玩玩具,璋是一种方形的玉,玩这种玉。生了女孩怎么办?也道贺你,叫做弄瓦之喜。这瓦是什么东西?瓦不是瓦片,是纺织机上卷线的轴。男孩子高贵,所以要玩玉器;女孩子要弄的东西就是纺车,做女红的东西。所以生女孩子跟生男孩子待遇是不一样的,女孩和男孩高贵的程度也不一样。”

  说到“弄璋之喜”与“弄瓦之喜”,早在两千多年前的周代,就已经作为生男生女的代称出现了,用来庆贺亲戚朋友家喜获龙凤,至今有些地方仍在沿用。

  璋质地为玉,瓦则有陶质以及石质,两者的质地和价值自然是不同的。璋算作礼器,瓦(纺轮)只能算作工具,也就是说“璋”的使用者与“瓦”的使用者身份是完全不一样。而用其来表示出生的男女,则显示出了古代社会的男尊女卑这一普遍现象。不过,在封建时代,重男轻女可谓是天经地义、理所应当的事情,人人理解,就连女性也没有任何怨言。所以,祝贺生男用“弄璋”,固喜;祝贺生女用“弄瓦”,也被人们所认可。

  璋瓦之称,最早出现在《诗经.小雅.斯干》上。这是一首颂诗,专门用来祝贺当时的贵族兴修宫室的,其中有两段内容分别写道:“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其泣喤喤,朱芾斯皇,室家君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无非无仪,唯酒食是议,无父母诒罹。”

  前一段的意思是,将这栋新的宫室盖好,如果生下的是男孩,要让他睡在床上,身穿衣裳,将玉璋给他把玩。听他响亮的哭声,这个男孩将来一定会有出息,拥有尊贵地位。最起码也是诸侯,说不定他还能穿上属于王侯的辉煌之服(朱芾,原指古代礼服上的一种装饰物,缝于长衣之前。在这里代指天子之服)。后一段的意思则是,将这栋新的宫室盖好,如果生下的是女孩,要让她睡在地上,身上裹着襁褓,把纺轮给她玩。这个女孩长大后一定是个干家务的能手,既不会让父母生气,又善于侍奉夫家,将是个被人们赞许且从不惹事的贤妻良母(无非,也作无违,指能够服帖顺从;无仪,指做事不出格)。

  很明显,诗中对“弄璋”与“弄瓦”解释,完全符合当时所处背景下人们的心态,可以说无可非议。但是今时今日,璋瓦之语仍旧会出现在一些人的言谈或笔下,就有攀附文雅之嫌。因为古人云云,虽有其精华之处,但也不乏糟粕。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乃必要必须。“弄璋”与“弄瓦”,明摆着重男轻女,并非精华,而其中的意思也并非人人都懂。遇到生男之家,主人听了“弄璋”,如果懂得其含义,无非就是一笑,但是生女之家对其说“弄瓦”,不管是否理解其意,心里都会不是滋味,甚至还怪贺者乱搞名堂。

  ◎以夫为天

  按照我们的旧礼教,一个结了婚的女人当然是“既嫁从夫”(“仪礼”丧服子夏传),因为女人乃是“从人者也”(《礼记》效特牲),这是很明显的父权家族制度。这种制度表现在法理上,则是“夫妻同体主义”,所谓“妻者,齐也,与夫齐体”(班固《白虎通》)。

  因此,在婚姻关系上,我们的老祖宗攫获了一个绝对优势的地位。一个结了婚的女人所处的地位是异常不平等的。她没有权力、没有意志、没有职业、没有名位、没有财,甚至没有知识、没有法律上的平等地位。换句话说,结婚后的女人是没有“人格”的。她的人格已被丈夫的人格所吸收、所合并,她只能在丈夫的专权下同其荣或共其辱,完全居于附属的地位。

  ——李敖

  中国古代的女性地位一直不是很高,“三从四德”始终压在女性身上,女子从出生时起就被教育必须要有女德。要能为丈夫生儿育女,以此为夫家传宗接代。因此,古代女性一直都被束缚在一个低下的地位之中。

  男性与女性都是历史文明的缔造者,按理来说在社会地位上也应该是平等的。但事实却并非如此。从猿人进化为人直到封建社会没落,女性的地位可以分为两个时期:一个是母系社会时期,这个时期以女性为主导;还有一个则是父系社会时期,在这个时期中女性的地位开始下滑,一直处于附庸于男性的状态。

  母系社会时期属于早期农业种植时期,环境极为恶劣,当时的人类生存能力较差,而经济生产能力全部掌握在女性手中,因此以女为尊。但是随着生产能力的提高以及生产工具的发展,男性自身的优势逐渐体现出来,男性开始慢慢掌握经济生产能力,随着历史的发展以及时间的推移,男性开始在工作以及生产中占据主导地位,总体上看,女性地位一落千丈,虽然也有过抗争,但基本上没有任何改变,原因颇多:

  首先是封建道德规范以及封建父权制度使得男女关系逐渐发展为尊卑与主从的关系。最好的例子就是“三从四德”思想的出现。它的出现可以维持父权制家庭的稳定,“三从四德”思想以“内外有别,男尊女卑”为基本原则,这是儒家礼教制度规范妇女行为、道德以及修养的准则。其中,“三从”是“四德”存在的理由,也就是说,“四德”是为“三从”而存在。之后更是成为中国古代妇女的行为、道德、修养以及能力的标准。到底什么是“三从四德”呢?“三从”是指“在家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则是“妇德、妇言、妇容、妇功”。这可以说是历史束缚中国女性的思想根源,因为这个思想,大多数女性不能为自己的地位反抗。

  其次是在中国古代的社会生产中,妇女一直处于从属地位,而且在封建统治之下,女性的政治经济权利完全被剥夺。例如隋朝时期,随炀帝就规定:妇女不再纳苛。这也就意味着妇女将不再受田,没有属于自己的田地,自然不再承担赋役,从此占人口半数的女性退出了国家的经济领域。虽然此后颁布的租庸调制仍旧是按照男耕女织的模式制定的,但是国家以及社会已经不再承认妇女的劳动,这也使古代女性进一步失去家庭经济地位。

  最后古代妇女没有婚姻自由,通常都是遵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由恋爱、自由结婚简直就是天方夜谭,除此之外,封建时代允许一夫多妻制存在,最好的证明就是纳妾制。在古代,稍有地位权势或钱财的男人,哪个不是“三妻四妾”,这让中国古代妇女的婚姻没有任何保障。尤其是在这个“以夫为天”的时代,没有了丈夫的宠爱,在家中可以说是毫无依靠,这也是每个妇女最为担心的事。因此,如果丈夫要纳妾妻子通常都不会反驳,反而还会支持,只希望丈夫不会厌恶自己,并对自己保留一份心意就足够了。

  对于这种情况,李敖为中国古代的女人们叫不平,并历数她们所受的各种委屈:

  “古代中国女人,在中国唯一的出路,就是出嫁做妈妈。她们在没出嫁以前,整天关在家里,绝不会出来念书,或出来跳舞,或出来做女秘书、女护士,是没有这些的。

  “她们没有上学的权利,口号是‘女子无才便是德’——不会念书

  反倒是美德!“她们没有职业,蹲在家里,就是她们的职业。“她们没有继承权,财产都分给兄弟们了。“她们没有人格权,人格权已经被爸爸、丈夫、儿子所吸收。“她们没有自由意志,不需要她们有意志,坏事不让做,好事也轮

  不到她们做。“她们被‘圣人’看不起,孔夫子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她们很容易就被丈夫赶走,有七个理由,丈夫可以赶走她,其中

  一个理由是‘不生儿子’。不生儿子不怪丈夫,要怪她!“她们还很容易就被连带杀头,要是她的爸爸、丈夫、儿子犯了大罪,她就跟着倒霉,她自己若想犯个大罪,叫别人也倒霉,不行,没机会!

  “她们很难再婚,不论离婚后或丈夫死后,总之,她们想结第二次婚,很难很难;并且很多人,根本也不想,她们宁愿糟蹋了青春。清朝有一个‘高节妇’,17岁起守寡,守到96岁,共守了79年,是‘守寡大王’。

  “她们几乎什么都没有,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汉朝开始才有女人私人的名字,有的还是没有,只叫做什么什么‘氏’而已。”

  在压迫妇女问题上,古代的中国和印度居然出奇的一致,在印度,女人也是不自由的,按照当地《摩奴法典》的规定,她们必须少小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而在中国古代,许多压迫妇女的戒条或风俗都是在唐朝时期形成正式的法律条文的,记载这些条文的法典就是《唐律》。《唐律》是一部封建社会的**,影响了中国后世千百年,其中,种种压迫妇女的法律条文就出于此,这些条文证明了唐朝妇女地位低下。例如“生礼死事,以夫为尊卑”、“妇人以夫为天,哀类父母。闻丧即须哭泣,岂得择日待时。若匿而不即举哀者,流二千里”、“妇人品命既因夫、子而授,故不得荫亲属”等。这些法律已经可以证明唐朝时期男女地位是完全不平等的。而偏偏这种男女地位的不平等还是由法律规定的,这使得在唐朝宣扬男女平等这一思想极为困难。

  有人认为《唐律》并没有完全降低妇女的地位,比如书中的“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这条就能用来证明、体现并宣扬唐朝男女平等。但是,专门用来压迫妇女的“七出”(七种休妻条件)却也出自《唐律》,并且是用法律的形式写入这部封建**的,所谓“七出”,分别是指不顾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口多言、窃盗。根据《唐律》的规定,如果妻子犯了其中任何一条,丈夫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把妻子休了,而且完全不必经过官府的判断。分析一下七出之罪,我们发现,因为不顾父母、淫、窃盗这三罪而被休,还能勉强说得过去,但是无子、恶疾这本身就不是女人自己能掌握的,病痛说来就来,谁也说不准啊,而且生孩子并不是女人一个人的事情,而是夫妻双方的事,如果是丈夫本身有疾而造成无子,这又怎么说?被休的妻子岂不冤枉?至于妒与口多言被作为休妻的理由那就太不合理了,因为这样的借口非常容易找,丈夫凭主观意识说你妒你就妒,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说你口多言你就口多言,妻子完全处于任人宰割的被动局面。总之,由于无子、恶疾、妒、口多言等“罪”就能如此草率地休妻,再次证明唐朝妇女所处地位非常悲惨。

  以上的还不算,在唐朝,男人休妻很容易,但女人却不能轻易离夫。比如,根据《唐律》:“妻妾擅自离去者,两年徒刑。逃离后又改嫁他人,罪加二等。”当然,《唐律》中也有所谓的照顾妇女权益的规定——“三不离”,详细解释起来就是女方为舅姑或是爹娘亲家服丧三年者不能离,娶妻时贫贱后来富贵者不能离,娘家破败无家可归者不能离。这“三不离”设立的目的就是用来限制“七出”,但是实际的约束力却没有多大,毕竟土地与实权始终掌握在男方手中,男方也借此牢牢控制住离婚的主导权。通常情况下,当“三不离”与“七出”之间产生矛盾时,往往是“七出”更占优势,更能发挥作用。正是由于唐朝法律的这种不平等规定,男人可以很容易就休妻,因此在唐朝,男人休妻是家常便饭,已经逐渐成为一种社会普遍现象:“田舍儿剩种得十斛麦,尚欲换旧妇。”而在唐朝,以此为题材的作品也不在少数,如唐朝诗人杜甫在其作品《佳人》中就描述了因妻族不再显贵而遗弃妻子这一现象,诗歌内容如下:

  关中昔丧乱,兄弟遭杀戮。

  官高何足论,不得收骨肉。

  世轻恶衰歇,万事随转烛。

  夫婿轻薄儿,新人美如玉。

  合昏尚知时,鸳鸯不独宿。

  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

  古代女子地位低下还表现在她们的姓名上,一般来说,古代女子未出阁以前都有自己的名字,就算是穷人家的孩子也有一个象征性的乳名或小名,如二丫、小红什么的。但是出嫁之后就要随夫姓,通常是夫姓在前,本姓在后。比如夫家姓张,而娘家姓李,那这个嫁入张家的女子就被称为张李氏,但并不是任何时候都用这个名字的,这个名字只是在对外介绍、入家谱或者写一些文字性稿件时才使用。至于家人和相熟的朋友仍旧会使用以前的名字来称呼该女子。不过这种前冠夫家姓,后冠娘家姓的名字组合形式倒让人想起一则笑话:我姓西,老婆姓洪,搁古代是不是应该称呼我老婆西红柿?

  玩笑开到这里,其实古代对于女子的姓氏还是很有讲究的。在古代,女子称姓,男子称氏。姓有明血缘、别婚姻的作用,其中的一条重要原则就是同姓不婚——“男女同姓,其生不蕃”,这一说法具备一定的科学性,可以说是古人对优生优育理论的一种正确认识。宋代史学家郑樵曾经概括过:“氏同姓不同,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婚姻不可通。”由此可以看出在古代姓氏对于婚姻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以传宗接代为主要任务的古代女子,为了防止发生同姓通婚这一情况,她们的姓名非常重要,必须十分明确,不能模糊。总结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尚未出阁成亲的女子,会在娘家姓前加上孟(伯)、仲、叔、季等来表示排行,比如说孟姜、伯孙、仲姜、叔和、季姒。因此我们经常说的孟姜女哭长城中的孟姜女,并不姓孟,而是姓姜,并且是姜家的长女。其次是女子出嫁之后,会在姓前加上自己出生国家的国名,比如齐姜、秦嬴、晋姬、褒姒等。再次,如果嫁给别国的国君,就要在姓前加上配偶(也就是这国国君)的国名,例如秦姬、孔姬、芮姜等。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嫁给别国的卿大夫,如果是这样就要在姓前加上配偶(也就是这国卿大夫)的氏或邑名,比如,孔姬就是指孔圉之妻,秦姬是指秦遄之妻,赵姬是指赵衰之妻,棠姜是指棠公之妻(棠是邑名)。最后,女子死后会在姓前加上配偶或是本人的谥号,比如,武姜就是郑武公之

  妻,穆姬是指秦穆公之妻,文嬴是指晋文公之妻,文姜则是鲁桓公之妻

  (文是鲁桓公的谥号)。

  ◎教条的禁锢

  在汉朝时,有一个女人叫班昭,她的丈夫姓曹,所以她又被叫做“曹大家”,她实在是个莫名其妙的女人,她若不莫名其妙,她不会写一部叫做《女诫》的书,这部书,是女人写来叫人如何压迫女人的,你说莫名其妙不莫名其妙?

  ——李敖

  在古代,为了约束女性,使其服从男人的领导和支配,各种针对女性的教条类书籍层出不穷,都以灌输“男尊女卑”思想为主,有的甚至是女人写来用来束缚女人的,李敖对此极为讽刺:

  “在《女诫》里,有很多‘奇妙’的理论:

  “比如说,它主张女人要卑下、要软弱,女孩子生下来第三天,就该把她放在床下面,来表示她的卑弱;比如说,它主张女人要无条件地服从丈夫,丈夫就是天,因为天是不可以违背的,所以丈夫也不可以违背。对丈夫要像忠臣对皇帝、孝子对爸爸一样;比如说,它主张丈夫可以再娶,可是太太不能再嫁;比如说,它主张做太太的方法,是在使丈夫不打她、不骂她;比如说,它主张丈夫对太太是一种恩情──这部书的作者,根本还不懂得什么是爱情!

  “从班昭这部书以后,也有一些书跟着冒出来,大谈女人该如何如何,像魏晋时代张华写的《女史箴》、唐朝太宗长孙皇后写的《女则》、陈邈太太郑氏写的《女孝经》、宋若华写的《女论语》、明朝成祖仁孝文皇后写的《内训》、吕坤写的《闺范》、清朝蓝鼎元的《女学》,等等,和班昭那本《女诫》一样,也有很多很多的奇妙理论出现。”

  《后汉书》是一部记载东汉历史的纪传体史书,继它之后的史书大部分都开设了一个新的专题——《列女传》。当中记载了许多不同时代的著名“列女”的故事。所谓“列女”,其实就是一群被封建思想荼毒颇深的死心眼的妇女,而《列女传》就是她们的光荣榜。这些“列女”都是一些中规中矩,老老实实地按照封建社会的各种行为规范办事。她们都被世俗道德牢牢地束缚住,做人法则非常的执拗且顽固,但是她们却并不痛苦,完全没有感觉到自己的灵魂已遭绑架;她们都在无意之中被封建礼教洗脑、摘心,说好听点是美丽玩偶,说难听了就是行尸走肉。她们完全没有觉察到自己处于何种状态,不仅如此,她们甚至变本加厉,完全超越了“女德”的各种约束,将自己**得更彻底,考虑的问题比男人们更周到。而这种让她们甘之如饴的残酷的崇高以及痛苦的幸福,却成为了一根绳子,这根绳子世代通用,紧紧地绊住良家妇女和风尘女子,日日枷锁在身,这些古代女人开始慢慢适应并认同,进而又产生一种近乎麻木的舒服感,就这样,礼教的病毒深入她们的骨髓,她们连救治的希望都没有了。

  林语堂有部作品名为《中国人》,此书中专门用了一个章节来介绍古代中国妇女的生活,其中就讲到了唐代和元代的两位“列女”:

  唐朝时期有一位**得到了儒教男性信仰者们极大的赞扬。当时这名女子丈夫过世,于是她随着丈夫的棺材一起回乡,经过一家客栈准备住店,而客栈老板嫌棺材晦气,不让这个女子进店,争执中老板拉住这个女子的胳膊想把她拖出去。而这个女子则认为自己的胳膊被丈夫以外的男人碰了,已经被玷污了,随即就砍掉了这只胳膊。元代也有一位**受到人们的尊敬,因为她得了一种怪病,**溃烂,可是她拒绝让郎中察看她的伤口,因此她久病不医,最终勇敢地死去了。

  这种类型的故事在每个朝代的官方文书里都能看到,甚至有的章节专门叙述这些伟大女性的一生,让她们与伟大的男性并列。总之,一位通过自杀来保住自己贞洁的妇女,她将有很大的机会以文学的形式在历史上留下芳名。

  这些束缚妇女的道德绳索,大部分都是男人**人意;当然,也有一些女性是自己一厢情愿,其中还不乏一些献媚、讨好的情调。比如《女诫》,它的作者就是史学家班固的妹妹——班昭。这个女人很多事,她的《女诫》带有明显的功利色彩,完全就是为了取悦时世。

  《女诫》第一章讲的是“卑弱”,接下来啰唆的说辞以及各种陈词滥调扑面而来:“谦让恭敬,先人后己,有善莫名,有恶莫辞,忍辱含垢,常若畏惧,是谓卑弱下人也。晚寝早作,勿惮夙夜,执务私事,不辞剧易,所作必成,手迹整理,是谓执勤也。正色端操,以事夫主,清静自守,无好戏笑,洁齐酒食,以供祖宗,是谓继祭祀也……”以上都是《后汉书》中的记载,可见这是被官方承认的;《女诫》中还包括了“敬慎”、“夫妇”、“专心”、“曲从”、“妇行”以及“叔妹”等内容,可以说是详细全面,天下的倒霉之事似乎都让女人给主动包揽光了。

  班昭甚至还引用《礼》中的格言来恐吓自己的女同胞们:“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故曰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离也。”同时又故意心满意足地表示:“得意一人,是谓永华。”这下好了,《女诫》一出,女人们被毫不留情地界定成了寄居动物,在她们眼中,这个世界上除了男人,就什么都没有了,当然也包括她们自己。

  大多数女性都是温顺、柔弱、美丽而又屈从,古代女性更是如此,所以也不能怪男人会产生玩偶心理,因为这种性格绝对是充当玩偶的不二条件。虽然班昭也曾有过“夫妇之道,参配阴阳”这样的明白话,但是,这种阴阳的平等貌似从来没有实现过,不管是被抛弃为玩物也好,还是被抬举成列女也好,横竖女人说什么都不算,做主哪有女人的份儿。史书上的文字对现代人来说基本上意义不大,可是古代的男人们却很在乎这些所谓的令“乱臣贼子惧”的文字,而那些守着活寡、做着女红、遭着白眼、裹着小脚的列女们,对这些文字的热衷程度与男人相比毫不逊色,她们不断地用极端可怖的行为来证明对男人的忠诚以及自己的贞洁。

  只是胳膊被牵、**看光,居然就牵扯到了生死,这些认为自己被侵犯的列女,毫不犹豫地慷慨赴死,而这种极端到**的自卫方式,却得到了官方的褒扬与赞颂。由此看出,当时的人们已经完全陷入了一种难以自拔的思维:不把人当人看——特别是不把女人当人,她们如花似玉的生命更是算不了什么。牺牲是被鼓励出来的,死亡也是被唆使出来的。

  列女们都死了,死得慷慨而大义凛然。可是那个社会以及那些男人们依然活着,他们用别人痛苦的手,来抚慰自己的无趣与无聊,茶余饭后聊聊天,大家起哄热闹一番就了事儿。贞洁牌坊也越来越多,但是那又怎样,即使再建一百座贞洁牌坊,列女们仍旧与草木同朽。

  当然,随着历史的发展,女性的自我意识开始逐渐觉醒,她们开始意识到自己应有的地位、价值和作用,她们开始拒绝被动地接受别人对自己命运的安排,开始按照自己的意愿来选择生活、参与生活。到了近现代,女性的地位和各方面的待遇更是节节提高。这样的变化也被李敖看在了眼里:“中国女人的思想模式完全与咱们中国男人不一样。男人好吃,所以抢先吸收了西方的玉蜀黍、花生米;好抽,所以吸收了纸烟和**;好看,所以吸收了眼镜和电影;好生病,所以吸收了六○六和奎宁;好曲线,所以吸收了欧几里德的几何学……可是在另一方面,中国女人也在向洋婆子学习,她们逐渐知道:缠了一千年的小脚应该解开了;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的大道理应该怀疑了;‘香钩’、‘弓鞋’、‘莲步’、‘帘底纤纤月’的肉麻文学也应该滚蛋了……民国九年的二月里,居然有两个女学生跑到北京大学上起课来了,这在‘男女不杂坐’、‘妇女无才便是德’的文明古国里,真不能不说是石破天惊的大事!”

  与古代女子相比,现代女人的日子已经好太多,光是不用裹小脚这点就该谢天谢地了,李敖对此也发过一堆感慨:“生为现代中国的女人真是幸福,若在古代,多少美女,都在贫贱江头浣纱低泣,或在小茅屋里为他人做嫁衣裳,不知有多少个颜如白玉的吴姬越女都被埋没掉了,因风飘堕了。偶尔脱颖出了一个褒姒,可是不爱笑也不行,周幽王千方百计要使她发笑,结果只笑了一下,就把亡国的账都记在她头上了,三千年来,她一直背着狐媚魅主的恶名!还有些女人,也以姿色端丽,被皇帝的爪牙与特使当秀女“选”到宫里去了,当时的选美只为天子一个人,若不幸碰到三千宠爱在一身的皇帝,那就算倒了大霉,禁宫深锁,

  白天望朝阳日影,晚上看章台残月,晴天伴寂寞宫花,雨天想野渡无人,斜倚熏笼,自叹薄命而已。这样下来,二十年后能够白头宫女谈天宝遗事的,还算是幸运的,碰到个孝感动天的皇太子,说不定心血来潮,要把你活生生地为先皇帝来殉葬!”

  虽说在古代女人的日子很难过,但是也并不是彻底的黑暗,也有为女性说话的人,也有觉醒的女性。比如老子要求道教要尊重女性,并提升女性的自我意识,这在理论上就起了先导的作用。而有些女性对于其所处地位与环境也并非不反抗。比如《孔雀东南飞》中的刘兰芝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被焦母逐出门时依然保持着不卑不亢的态度,以死抵抗兄长强行决定的婚姻。我们甚至可以从《牡丹亭》、《红楼梦》以及《西厢记》中看出元明清时期,女性的自我意识开始初步觉醒。虽然其结果并非想象中的那么好,但终归有所起色。而隋朝皇后独孤迦罗更是出了名的女权主义者,在提倡一夫一妻制方面旗帜鲜明,坚决反对男人纳妾。由此可知,古代的女性并非全部都是“无我”的,她们的自我意识也在逐渐苏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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