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万章(上)
作者:(战国)孟轲 |
字数:9133
卷九万章(上)
【原文】
万章问曰:“舜往于田,号泣于旻天[1]。何为其号泣也?”
孟子曰:“怨慕[2]也。”
万章曰:“‘父母爱之,喜而不忘;父母恶之,劳而不怨。’然则舜怨乎?”
曰:“长息[3]问于公明高曰:‘舜往于田,则吾既得闻命矣。号泣于旻天,于父母,则吾不知也。’公明高曰:‘是非尔所知也。’夫公明高以孝子之心,为不若是恝[4]:我竭力耕田,共[5]为子职而已矣;父母之不我爱,于我何哉?帝使其子九男二女,百官牛羊仓廪备,以事舜于畎亩[6]之中,天下之士多就之者,帝将胥[7]天下而迁[8]之焉;为[9]不顺于父母,如穷人无所归。
“天下之士悦之,人之所欲也,而不足以解忧;**,人之所欲,妻帝之二女,而不足以解忧;富,人之所欲,富有天下,而不足以解忧。贵,人之所欲,贵为天子,而不足以解忧。人悦之、**、富贵,无足以解忧者,惟顺于父母,可以解忧。人少,则慕父母;知**,则慕少艾[10];有妻子,则慕妻子。仕则慕君,不得于君则热中[11]。大孝终身慕父母;五十而慕者,予于大舜见之矣。”
【注释】
[1]旻天:泛指天。
[2]慕:思慕、爱慕。
[3]长息:公明高的学生。公明高本人是曾参的学生。
[4]恝:无忧无虑的样子。
[5]共:通“恭”,恭敬。
[6]畎亩:田间地头。
[7]胥:视。
[8]迁:移交、传。这里指把天子之位传给舜。
[9]为:因为、由于。
[10]少艾:美貌的少女。
[11]热中:急躁、烦躁。
【译文】
万章问孟子道:“舜走到地里,抬头望着天空,一边诉苦,一边哭泣。请问先生,他为什么要这样呢?”
孟子回答道:“因为他对他的父母是既爱又怨。”
万章问道:“‘如果父母喜欢自己的话,高兴而又不忘记父母的喜欢;如果父母不喜欢自己的话,忧愁而又不抱怨父母。’按照先生的说法,舜是抱怨父母了吧?”
孟子回答道:“以前,长息问公明高说:‘关于舜到田地里去的事,我已经听先生解释过了。但是舜望着天空诉苦和哭泣,还抱怨父母,对父母的这种态度让我不能理解。’公明高回答道:‘这不是你所能明白的。’公明高认为,孝子的心是不会这样无忧无虑的,比方说,他认为,我很努力地在地里劳作,恭敬地尽到做儿子的职责。如果我这样做,父母还不喜欢我,我就没有什么责任了。舜却不这样想。
“尧指派自己的九个儿子、两个女儿以及大小官员,带着牛羊和粮食到田野里侍奉舜,投奔舜的士人也很多,而且尧还把整个天下传给了舜。舜却因为不能使父母顺心,因此像个走投无路的人一样四处游荡。天下的士人都投奔他,这是每个人都希望得到的,但却不能让舜消除忧愁;美丽的女子侍奉他,这也是每个人都希望得到的,舜娶了尧的两个女儿,但却不能让舜消除忧愁;无穷无尽的财富,也是每个人都希望得到的,舜富有整个天下,却不能因此消除忧愁;尊贵的地位,这是每个人都希望得到的,舜贵为天子,却不能因此消除忧愁。
“天下士人的追随、美丽的女子、无尽的财富和尊贵的地位,没有一样能让他消除忧愁,只有顺了父母的心意才能消除它的忧愁。人在小的时候依恋父母;懂得喜欢女子的时候,就依恋年轻漂亮的女子;结了婚以后,就依恋自己的妻子;做了官就依恋国君,如果得不到国君的信任便焦急万分。不过,最孝顺的人应该是终身都依恋父母的人。到了五十岁还依恋着父母的这种精神,我在舜的身上看到了。”
【阐释】
自孔子“祖述尧舜、宪章文武”起,尧、舜、文、武,是儒家也是中国思想文化界一致称道的历史人物,且引用频率很高;是儒家树立的圣君之最高典范,后世帝王效法的崇高榜样。这一章中心是赞扬舜的大孝。孟子认为,舜虽贵为天子,得到了人人都愿得到的东西,如天下士人归附、女色、财富、地位,但他并不高兴,他内心的忧愁是,还没有得到父母的欢心,年五十仍思慕父母。所以儒家把他树为大孝的典型。
儒家认为,从个人品质来说,孝为百善之首,是第一位的,从天子以至庶民都是如此。这是中国伦理道德的核心,只有有了这个“孝”的核心,扩而充之,才能构成其他的善行。当然,舜这个典型是在以氏族宗法社会为特征的时代里树立的,后世此种观念也不是没有变化,如当个体的“孝”与社会群体的“义”发生强烈冲突时,儒家还是提出要“大义灭亲”之说;而发展至近现代,舜这种行为似乎匪夷所思,且有违儒家“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的政治理念,实为“愚孝”之举。儒家的观念,也并非一成不变的。
终身都爱慕父母的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终身都只爱慕父母,其他如年轻漂亮的姑娘、妻子、国君等统统不爱。
另一种是既终身爱慕父母,又不妨害爱姑娘,爱妻子,爱国君等。若以弗洛依德博士的观点来看,第二种是正常的情感心态,第一种则出于“恋父”、“恋母”情结了。
孟子这段话是通过对大舜作心理分析后引出的。大舜由于没有得到父母的喜爱,所以,即使获得了绝色美女和妻子,甚至自己已做了国君,达到了权力和财富的顶峰以后,也仍然郁郁寡欢,思慕父母之爱。
所以,如果我们要做到“大孝”,那就应该既“终身慕父母”,又爱少女和妻子,这才是健康正常的心态。
【原文】
万章问曰:“象日以杀舜为事,立为天子则放[1]之,何也?”
孟子曰:“封之也。或曰放焉。”
万章曰:“舜流共工于幽州,放■兜于崇山,杀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诛不仁也。象至不仁,封之有庳,有庳[2]之人奚罪焉?仁人固如是乎?在他人则诛之,在弟则封之?”
曰:“仁人之于弟也,不藏怒[3]焉,不宿怨[4]焉,亲爱之而已矣。亲之,欲其贵也;爱之,欲其富也。封之有庳,富贵之也,身为天子,弟为匹夫,可谓亲爱之乎?”
“敢问或曰放者,何谓也?”
曰:“象不得有为于其国,天子使吏治其国而纳其贡税焉,故谓之放。岂得暴[5]彼民哉!虽然,欲常常而见之,故源源而来。‘不及贡,以政接于有庳。’此之谓也。”
【注释】
[1]放:流放。
[2]有庳:地名。
[3]不藏怒:不在心里积压怒气。
[4]不宿怨:不在心里存留旧怨。
[5]暴:残害。
【译文】
万章问孟子道:“以前,象每天都把谋杀舜当成自己的任务,后来,舜做了天子,却只是流放了象,并没有杀他,为什么呢?”
孟子回答道:“其实,舜是分封象当了诸侯,只是有些人以为是流放罢了。”
万章又问道:“舜把共工流放到了幽州一代,把■兜流放到了崇山一代,把三苗部落的领袖驱逐到了三危一带,还在羽山诛杀了鲧。这四个人被治罪后,天下都归附了舜,因为舜惩罚的都是不仁的人。而象是最不仁的一个人,舜却封他做了诸侯。那么,在象的封地内的百姓有什么罪过呢?仁人可以这样做吗——对别人都一律严加治罪,对自己的弟弟就封为诸侯?”
孟子回答道:“对于自己的弟弟,仁人不把怒气藏在心里,不把怨恨留在胸中,只是知道要疼爱他罢了。疼他,就想让他的地位变得尊贵;爱他。就想让他享有富贵。把有庳封给他,就是让他既尊贵又富有。如果自己当了天子,却还让自己的弟弟当平头百姓,能说是疼他爱他吗?”
万章又问道:“那么,有人却说舜流放了象。这又是为什么呢?”
孟子回答道:“象不能在他的封国里随意行事,而是由舜派人去帮助他治理封国,还帮他收取那里的赋税,因此也说是流放。其实,象怎么可能对他自己的百姓施行暴政呢?虽然如此,舜还是时常想见到象,所以象也不断回来看望舜。古书上说:‘舜不必非要等到朝贡的日子,平常就以政事的名义接见有庳的国君。’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啊。”
【阐释】
孟子是在和学生咸丘蒙讨论有关大舜的事迹时顺便说到读诗的方法问题的。但他的这段话,尤其是关于“以意逆志”的命题,成为了中国古代文学批评中的名言,直到今天,仍然受到现代文学批评专家、学者们的重视。所谓“诗言志”,语言只是载体、媒介。因此,读诗贵在与诗人交流思想感情。刘勰说:“夫缀文者情动而辞发,观文者披文以入情,沿波讨源,虽幽必显。”
“情动而辞发”是“诗言志”;“披文以入情”是“以意逆志”。刘勰发挥的,正是孟子的读诗法。
至于现代批评家所说的“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强调鉴赏者的再创造,那就和孟子“以意运志”的读诗法相去较远了。
【原文】
万章曰:“尧以天下与舜,有诸?”
孟子曰:“否。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
“然则舜有天下也,孰与之?”
曰:“天与之。”
“天与之者,谆谆[1]然命之乎?”
曰:“否,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
曰:“以行与事示之者,如之何?”
曰:“天子能荐人于天,不能使天与之天下;诸侯能荐人于天子,不能使天子与之诸侯;大夫能荐人于诸侯,不能使诸侯与之大夫。昔者,尧荐舜于天,而天受之;暴[2]之于民,而民受之。故曰: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
曰:“敢问荐之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如何?”
曰:“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与之,人与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舜相尧二十有八载,非人之所能为也,天也。尧崩,三年之丧毕,舜避尧之子于南河[3]之南,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尧之子而讴歌舜。故曰:天也。夫然后之中国[4],践天子位焉。而[5]居尧之宫,逼尧之子,是篡也,非天与也。《泰誓》[6]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此之谓也。”
【注释】
[1]谆谆:诲人不倦的样子。
[2]暴:显露、显示。
[3]南河:舜居住的地方。
[4]中国:这里指位于政治中心的帝都。
[5]而:如。
[6]《泰誓》:《尚书》的篇名。
【译文】
万章问孟子道:“尧拿天下授予舜,有这回事吗?”
孟子回答道:“不,天子不能够拿天下授予人。”
万章问道:“那么舜得到天下,是谁授予他的呢?”
孟子回答道:“是天授予的。”
万章问道:“天授予他时,反复叮咛告诫他吗?”
孟子回答道:“不,天不说话,拿行动和事情来表示罢了。”
万章问道:“拿行动和事情来表示,是怎样的呢?”
孟子回答道:“天子能够向天推荐人,但不能强迫天把天下授予人;诸侯能够向天子推荐人,但不能强迫天子把诸侯之位授予这人;大夫能够向诸侯推荐人,但不能强迫诸侯把大夫之位授予人。从前,尧向天推荐了舜,天接受了;又把舜公开介绍给百姓,百姓也接受了。所以说,天不说话,拿行动和事情来表示罢了。”
万章又问道:“请问推荐给天,天接受了;公开介绍给百姓,百姓也接受了是怎么回事呢?”
孟子回答道:“叫他主持祭祀,所有神明都来享用,这是天接受了;叫他主持政事,政事治理得很好,百姓很满意,这就是百姓也接受了。天授予他,百姓授予他,所以说,天子不能够拿天下授予人。舜辅佐尧治理天下二十八年,这不是凭一个人的意志够做得到的,而是天意。尧去世后,舜为他服丧三年,然后便避居于南河的南边去,为的是要让尧的儿子继承天下。可是,天下诸侯朝见天子的,都不到尧的儿子那里去,却到舜那里去;打官司的,都不到尧的儿子那里去,却到舜那里去;歌颂的人,也不歌颂尧的儿子,却歌颂舜。所以这是天意。这样,舜才回到帝都,登上了天子之位。如果先前舜就占据尧的宫室,逼迫尧的儿子让位,那就是篡夺,而不是天授予他的了。《泰誓》说过:‘上天所见来自我们百姓的所见,上天所听来自我们百姓的所听。’说的正是这个意思。”
【阐释】
在专制社会里,天子是最高的职位,拥有生杀予夺的绝对权力。但是,天子的地位和权力究竟是谁给予的?谁又有权废黜之?这是个大问题。这个问题不从理论上找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天子地位、权力的合法性就成了问题。无可否认,天、上帝,在过去的时代里,是一个无上的权威,是人类意志的主宰者,所以“敬天”、“畏天命”,是人类一个无法避免的客观存在。为此,儒家提出了一个“君权神授”、“天命不常,唯有德者居之”的理论,来阐释天子的地位、权力来源的合法性及权威性。也就是说君权决不能认为是某一个人给予某一个人的,不是个人之间的私相授受,而是上天给予的;只有上天对天子才有给予权和废黜权。所以过去每个皇帝文告的第一句话便是:“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表示是获得上天允许的,是合法的。
但是,天、上帝毕竟是虚无缥缈不可捉摸的,儒家的绝顶聪明之处又在于,他们把这“君权神授”,通过巧妙地解释,实质上变成了“君权民授”。他们明白无误地说:“上天的意志,来源于我们人民的意志,即“天不言”,但“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换句话说,天子的地位和权力虽是上天给予的,但上天的“视”、“听”都来自于人民的“视”、“听”,来自于人民的意志,所以归根结底,天子的地位和权力还是人民给予的。因此人民自然拥有立天子的权力,也有废黜天子的权力。故孟子最后明白无误地说:天子的地位虽是“天与之”而实际上却是“民与之”。
应该说,孟子所代表的儒家的这种思想是“言”孔子之未言,是民权思想、**思想的鲜明体现,是儒家思想发展的精华所在。这种民权、**的思想,在中国由于专制统治者的堵塞和扼杀虽没有发展为近现代意义上的民权、**思潮,但重要的在于,它是人类社会民权、**思潮的源头,这是毫无疑义的。民权、**思想在廿世纪的人类社会,虽已有了很大的发展,但孟子的这些观点,仍有其不容忽视的现代意义。
按照一般传统的理解,在禅让制的时代,这一代的君权是由上一代的天子授予的。这也就是孟子的学生万章的看法。可孟子却作出了与传统看法不一样的回答,认为天子个人并没有权力把天下拿来授予谁,而只有上天和百姓才有这个权力。很明显,孟子是脚跨上下两个方面,一只脚跨在上天,有“君权神授”的神秘色彩;另一只脚却跨在民间,有“民授论”的味道。而他的论述,则正好是在这两方面寻求沟通的桥梁,寻找“天意”与“**”的结合点。所谓“究天人之际”,研究天与人的关系,这是中国古代哲学家、思想家探讨的核心问题,而孟子在这里的探讨,是从政治、君权的角度来进行的,也算是一个重要的课题吧。
事实上,孟子在这里的分析论述,与其说强调“天”的一方面,不如说强调“民”的一方面更为贴切。就以他所分析的舜的情况来看,舜之所以最终“之中国,践天子位”,完全是因为“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诓歌者,不诓歌尧之子而讴歌舜”。所以,与其说是“天授”,不如说是“民授”。他最后所引《泰誓》上的两句话:“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不也一方面说明了“天人之际”的密切联系,另一方面说明了“天意”从根本上说还是来自“**”。
【原文】
万章问曰:“人有言:至于禹而德衰,不传于贤,而传于子。有诸?”
孟子曰:“否,不然也。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昔者,舜荐禹于天,十有七年,舜崩,三年之丧毕,禹避舜之子于阳城[1],天下之民从之,若尧崩之后不从尧之子而从舜也。禹荐益[2]于天,七年,禹崩,三年之丧毕,益避禹之子于箕山之阴。朝觐讼狱者,不之益而之启[3],曰:‘吾君之子也。’讴歌者,不讴歌益而讴歌启,曰:‘吾君之子也。’丹朱[4]之不肖[5],舜之子亦不肖;舜之相尧,禹之相舜也,历年多,施泽于民久。启贤,能敬承继禹之道。益之相禹也,历年少,施泽于民未久。舜、禹、益相去久远,其子之贤不肖,皆天也,非人之所能为也。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匹夫而有天下者,德必若舜、禹,而又有天子荐之者,故仲尼不有天下。继世[6]以有天下,天之所废,必若桀、纣者也。故益、伊尹、周公不有天下。伊尹相汤以王于天下,汤崩,太丁[7]未立,外丙二年,仲壬四年,太甲[8]颠覆汤之典刑,伊尹放之于桐[9]。三年,太甲悔过,自怨自艾,于桐处仁迁义,三年,以听伊尹之训己也,复归于亳。周公之不有天下,犹益之于夏,伊尹之于殷也。孔子曰:‘唐、虞禅,夏后、殷、周继,其义一也。’”
【注释】
[1]阳城:山名,位于今河南省登封县境内。
[2]益:即伯益,舜的大臣,曾帮助大禹治水。
[3]启:大禹的儿子。大禹死后,启夺得了天下,建立中国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夏朝。
[4]丹朱:尧的儿子。
[5]不肖:意为“没有像他父亲那样的贤德”。
[6]继世:继承先祖的基业而拥有天下。
[7]太丁:商汤的儿子。
[8]太甲:太丁的儿子。太丁死后,他被立为夏朝的皇帝。
[9]桐:古地名,商汤就葬在那里。
【译文】
万章问孟子道:“有人说,天子大位传到大禹这里的时候,道德就沦丧了,因为大禹不是把天子之位传给了圣贤的人,而是传给了自己的儿子。请问先生,有这样的事吗?”
孟子回答道:“事情不是这样的。天子想把大位传给圣贤的人,就可以传给圣贤的人;天子想把大位传给自己的儿子,就可以传给自己的儿子。从前,舜把大禹推荐给了上天,十七年后,舜死了。三年丧期过后,大禹为了避开舜的儿子而到了阳城,全天下的百姓也跟着大禹来到了阳城,就像当年尧去世以后,天下的百姓不是跟着尧的儿子,而是跟着舜那样。
“后来,大禹又把伯益推荐给了上天,七年后,大禹也死了。三年丧期过后,伯益为了避开大禹的儿子启,到了萁山以北。但是,来朝见天子的人和要打官司的人却不到伯益那里去,而是自发到了启那里,他们说;‘他是天子的儿子。’讴歌天子的人也不讴歌伯益,而是讴歌启,也说:‘他是天子的儿子。’
“尧的儿子丹朱不争气,舜的儿子也不争气,都继承不了天子大位。舜辅佐尧,大禹辅佐舜,这样经历了很多年,给百姓布施恩泽的时间也很长。启很贤良,能认真地继承大禹的政策。而伯益辅佐大禹的时间短,布施给百姓恩泽的时间也短。舜、大禹、伯益之间相距的时间有长有短,他们的儿子也有好有坏,这都是天意安排的,不是人的意愿能改变的。
“没有人能做到的事被做到了,这就是天意;没有人招惹它,它却来了,这就是命运。如果一个平头百姓能得到天下,那么他的德行也必然和舜、禹的一样,而且还得有天子向上天推荐他,所以,孔子虽然是前所未有的大圣贤,但没有天子向上天推荐他,所以他也不能得到天子大位。
“继承上代而得到了天下的人,后来又被天意剥夺了的,必然是类似于夏桀和商纣那样的人,所以,尽管伯益、伊尹和周公很圣贤,但因为他们辅佐的不是这样的国君,就不能得到天下。伊尹辅佐商汤称霸天下,商汤死后,他的儿子太丁还没有来得及登上天子大位就死了。之后,外丙在位两年,仲壬在位四年,太甲登上天子大位后,破坏了商汤制定的典章法度,于是伊尹就把他流放到了桐地。三年后,太甲悔过了,并改正了自己的错误,在桐地表现得心不离仁、行合乎义,已经听从了伊尹的教导了,于是又回去继续做天子。周公不能得到天下,原因跟伯益在夏朝、伊尹在商朝没有可能得到天下一样。孔子说:‘唐尧、虞舜传大位给圣贤,而夏、商、周三代传位给子孙,道理都是一样的。”
【阐释】
孟子在上一章提出了君权是“天与之,民与之”,实则为“民与之”的理论,这一章更以上自尧舜、下至孔子近二千年的历史,对这一理论加以印证。“天与之,民与之”实际是以**为依归,即人民的拥护程度来确定的。他以舜、禹、启三人之得天下为例说明,是由于人民之中大多数衷心拥护;而伯益、伊尹、周公三人,尽管有崇高的品格,而未能得天下,是因他们所侍奉之国君,大体皆能顺**,而绝非暴虐之君;至于孔子之未能得天下,是因天子没有推荐于天,所谓推荐于天的意思,就是孔子没有得到担当辅佐国君治国大任的机会。以两千年的历史来印证君权“天与之,民与之”的理论,这是孟子对历史的精辟分析、高度概括,是对中国上古历史发展的理论和实践做出的重大贡献。这对近现代社会有着积极的意义。
【原文】
万章问曰:“或曰:‘百里奚[1]自鬻于秦养牲者,五羊之皮,食[2]牛,以要秦穆公。’信乎?”
孟子曰:“否,不然。好事者为之也。百里奚,虞[3]人也。晋人以垂棘[4]之璧,与屈[5]产之承,假道[6]于虞以伐虢[7];宫之奇[8]谏,百里奚不谏。知虞公之不可谏而去之秦,年已七十矣,曾不知以食牛干秦穆公之为污也,可谓智乎?不可谏而不谏,可谓不智乎?知虞公之将亡而先去之,不可谓不智也。时举于秦,知穆公之可与有行[9]也而相之,可谓不智乎?相秦而显其君于天下,可传于后世,不贤而能之乎?自鬻以成其君,乡党自好者[10]不为,而谓贤者为之乎?”
【注释】
[1]百里奚:人名,据说,百里奚是被秦穆公用五张羊皮换来的相国,因此后世称之为“五羊大夫”。
[2]食:供养、饲养。
[3]虞:诸侯国名,是个位于山西省平陆的小国。
[4]垂棘:地名,盛产美玉。
[5]屈:地名,盛产良马。
[6]假道:借道、借路。
[7]虢:诸侯国名。
[8]宫之奇:虞国大夫。
[9]有行:有所作为。
[10]自好者:自爱其身的人。
【译文】
万章问孟子道:“有人说,百里奚用五张羊皮的价格把自己卖给在秦国养牲口的人,并替他喂牛,为的就是能求得秦穆公的重用。这是真的吗?”
孟子回答道:“不是这样的。这种说法是好事者瞎编的。百里奚原本是虞国人,当时,晋国用垂棘的美玉和屈地的良马贿赂虞国国君,以便借道攻打虢国。虞国的大夫宫子奇劝告虞公不要答应晋国的请求,但百里奚却没有说话,因为他知道虞公是不会听劝告的,于是就离开即将亡国的虞国,来到了秦国。当时的百里奚已经是七十多岁了,如果还不知道替人喂牛以求得秦穆公的任用是不光彩的的话,那还能算聪明吗?知道虞公不听从他的劝告而不去劝告的人,能说是不聪明的吗?知道虞国即将要亡国了而提前一步离开的人,能说是不聪明的吗?一旦百里奚在秦国受到了任用,就知道秦穆公是个可以干一番大事业的人而尽心辅佐他,能说是不聪明的吗?做了秦国的国相,使自己的国君的威望显赫于天下,并且可以流传到后世,如果不是贤者,能做到这些吗?卖掉自己而去成全自己的国君这种事,即使是乡里自爱的人,也不愿意这样做,贤者肯这样做吗?”
【阐释】
由这一章里万章的问话可以得知,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都有人相信,被称为“五羊大夫”的百里奚是一个“自卖为奴以事穆公”的人。事情真的是这样的吗?孟子一本正经地回答说:假的!没有这样的事!像百里奚这样聪明过人的贤人是不会做这种事情的。
按照一般逻辑,接下来,孟子需要证明百里奚的聪明过人,还要证明贤人为什么不这样做。于是,孟子举了很多例子,说明百里奚是一个“不可谓不智”的人:明知虞公不会听他的劝,所以不劝;知道虞国就要灭亡了,所以抢先离开;七十岁了还要到秦国去;知道秦穆公是个能成大事的人,所以尽兴辅佐。证明了百里奚的聪明过人之后,孟子又说道,辅佐国君成就大业,让自己的国君在众诸侯里享有威名,这样的人不是贤人吗?是贤人的话,就不会干自卖为奴的事,这就是必然的了。
孟子始终把保持人格尊严当作人生的头等大事,而事实上,百里奚也确实如孟子所言,并没有做任何有损自己人格尊严的事。据《史记》记载,百里奚离开虞国后,在楚国边境被楚人抓获。秦穆公听说以后,打算重金赎回百里奚,但又怕引起楚国人的怀疑而不能达到目的,于是就故意用五张羊皮的低价赎回了百里奚。百里奚一到秦国后,就立即受到秦穆公的重用,“授以国政”。可见,确实没有百里奚“自卖为奴以事穆公”的事。